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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摘要]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2001年婚姻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和社会主义建设、经济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本论文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概念、确立及重要意义等方面对现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谈几点看法,并结合实际,对目前该制度实践过程中的不足之处进行简单探讨。[关键词] 重婚 离婚过错 损害赔偿
一、我国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指配偶一方违法侵害配偶他方的合法权益,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4月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了新的内容,修改了一些与时代和制度不相适应的部分条款,使婚姻法更趋完善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