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字数:5359
未成年人民事责任能力
[摘要] 在我国,立法没有明确界定责任能力的概念,在理论界的争议也很大。民法理论的不统一反过来又会给立法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在实务中,法官一般是以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责任,这对于未成年人而言,往往认为其不具备行为能力从而不承认未成年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从而导致一些必须由未成年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等)难以落实,也不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事实上,责任能力对于民法规范行为人行为,确定责任人至关重要,因而必须明确这一概念。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民事行为 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