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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法经营罪 [摘要] 非法经营罪作为一项1997年新实施刑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一直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论文将详细论述准确把握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认定和处罚。[关键词]非法经营罪 构成 认定 处罚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我们就非法经营罪产生的历史原因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一些简单的分析。 1997年的新刑法中规定了非法经营罪,这是在1979年的刑法中没有的一个罪名。但是1997年的刑法中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1979年刑法中投机倒把罪分解形成的。投机倒把罪是1979年刑法中的口袋罪之一,1997年刑法为了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将此罪进行了分解,刑法第225条所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就是其分解的结果之一。不可否认,当年的投机倒把罪确实在当时国民经济秩序混乱时期到很大的稳定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投机倒把罪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与我们刑法立法精神有悖,所以产生了非法经营罪这个罪名。 一、非法经营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买卖型口头合同,在社会生活中十分常见,主要表现在房屋买卖居多。顾名思义,卖型口头合同是指当时人为某一实体或虚拟物产进行口头约定买卖的合同。在很多时候出于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