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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相关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 房屋预售制度是一种风险甚高的制度,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的约束。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只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并授权国务院作补充规定。作为一种新兴商品房销售方法,因立法规定的不足和实践经验的欠缺,在商品房预售中有一些基本问题认识不清,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因此,本文试图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基本法理,澄清房屋预售合同制度中的相关理论问题。 【关键词】: 房屋预售制度、房地产市场监管、预售合同 中央银行房地产金融分析小组提交的《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认为,房地产市场的很多风险和问题都源于商品房预售制度。如果不对房地产市场加以有效控制,将威胁整个市场经济的稳定。房屋预售制度本来是给予房产市场发展初期的房地产窗体底端开发商的一项扶持政策,而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因此可以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这份报告引起了整个房地产业界的震动。许多房地产大佬奔走游说,希望这份报告不要变为现实的政策,因为房屋预售制度一旦取消,房地产市场肯定转冷,房地产暴利必然终结。房屋预售,是指预售方(即开发商或预售人)在房屋尚未建成时,就把楼宇分成各个单元(以图纸标明)来预售给客户(即预购方或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