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290 论文字数:8975,页数:07
摘 要2011年8月12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了,对大家来说,这是一个新鲜的话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自由的思想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再往后的日子里,相信离婚率将会不断提高,然而随着个人财产的不断增加,像汽车,房子,基金,股票等这类财产都会面临着归属这个问题。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结婚前,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女权独立主义的日益盛行,婚前财产公证越来越多的被年轻人所接受。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必须亲临现场,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的材料,婚前财产协议应该细化。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革,在许多国家,婚前财产公证已经是司空见惯的话题,也是结婚以前的必经程序。
[关键词]婚前财产公证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婚前财产证明约定
目录摘 要 1目录 1前言 1一、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 21、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22、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23、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24、婚前财产证明约定要明确 35、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3二、婚前财产公证可行性的思考 31、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区分财产所有权 32、婚前财产公证顺应价值观的变化趋势 33、和财产有关的重大变革 4三、2011年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的社会效应 51、婚前各自买房保障自已的合法权益 52、单方举的债需要证明才能共同偿还 5四、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与传统文化冲突 61、经营婚姻还是算计财产 62、从社会契约论分析婚姻法新解有违公平 6五、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意义 7参考文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