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330 论文字数:9217,页数:08
论遗赠扶养协议及完善[摘 要] 在我国即将步入或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大背景下,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都在为如何应对这一危机出谋划策,其中就有不少民法学家建议重视《继承法》中已经创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造,以使其在解决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发挥更大的作用。于是,作者响应了学者们的号召,在阅读了大量的书刊、杂志及无数次思考后,完成了本文。它主要包括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基本理论、现存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主要缺陷以及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完善这三大部分。希望完善后的该制度能在解决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旁的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做出更多的贡献。[关键词] 遗赠扶养协议;基本理论;制度缺陷;制度完善 目录前言 1二、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缺陷 3(一)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不是很明确 3(二)扶养人利益保障措施不完善 4(三)扶养人的范围过窄 4(四)受扶养人的利益保障措施不健全 5三、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完善 5(一)以公证的方式保证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的明确 5(二)适用预告登记制度来保证扶养人的权利 5(三)将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主体扩大化 6(四)采用监督的方式保证被扶养人的利益 6参考文献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