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692 论文字数:5896,页数:05
论执行和解[摘 要] 当诉讼成为一种主要的公力救济手段以一种和平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人们对于国家解决纠纷的公权力机关——法院解决纠纷的依赖性就越大,然而实践中,“执行难”问题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味依靠法院强制执行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最终迅速实现,执行和解制度无疑是目前司法实践中“执行难”问题的一剂良药。 民事执行和解简称执行和解,是我国民事强制执行领域内一项特殊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中,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可以在强制执行中达到利益平衡。随着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不断扩张,执行和解制度的运用在执行程序中也愈来愈广泛。由于学界对执行和解的理论研究尚不尽完善,国外也少有相关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可以借鉴,因此,笔者先从执行和解的概念开始探讨,分析其理论基础和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缺失,并进一步提出自己对完善我国执行和解制度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执行和解 执行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