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709 论文字数:4808,页数:04
论死刑制度的存废 【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于1979年颁布了第一部刑法典。其中有15个条文规定了28种死刑罪名。随着80年代社会治安的恶化,对于死刑的立法急剧膨胀。至1997年新刑法出台,死刑增至52条72种罪名。死刑是世界历史上最古老的刑罚,在所有刑罚中也是最严厉的一种。我国在经济和政治的需要下一直沿用到今天,保留死刑也有利于我国刑罚目的的实现。本文从死刑的现状和功能方面进行分析,对死刑的存废之争进行理性的思考,我国是否废除死刑应当从我国的历史、传统、现状、实情来看。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应当限制和减少死刑,但对情节严重的犯罪仍需要保留死刑。
【关键词】:死刑 存废之争 保留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