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964 论文字数:4874,页数:04
论强迫劳动罪——以黑砖窑为例【摘要】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将之前的强迫职工劳动罪修改为强迫劳动罪,这对于遏止当前社会日益增多侵犯工人人身自由、强迫工人劳动等犯罪行为无疑具有重要的抵制作用。本文针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强迫劳动罪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近期发生的黑砖窑案例以及我国劳动人民目前的现状展开论述,分析强迫劳动罪在目前我国司法执行中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现有文献资料及自身学习、研究成果与心得,笔者对现代社会如何杜绝强迫劳动罪的发生提出适当的建议,以期对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有所助力。【关键词】强迫劳动罪;黑砖窑;人身自由;维权目录引言 2一、 我国近期“黑砖窑”案例分析 2案例扫描: 2二、强迫劳动罪概述 22、强迫劳动罪的概念 33、强迫劳动罪的犯罪构成 3三、强迫劳动罪目前的司法使用现状 51、非量刑规范化,存在舞弊隐患。 52、细节界定缺乏统一标准,可操作性差。 53、对特殊群体的保护程度不够明确。 54、强迫劳动罪的协助型犯罪可执行性不高 5四、完善强迫劳动罪的建议 61、加快量刑规范化建设,杜绝舞弊 62、明确细节界定,增强司法实践可操作性 63、明确对特殊群体的保护 64、修改或废除协作性强迫劳动罪 6结语 6参考文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