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017 论文字数:4425,页数:05
浅议网络作品著作权的立法保护[摘 要] 网络作品指的是以数字“0”和“1”作为记述载体,以网络作为发表和传播媒介的电子作品,与传统作品不同的是,网络作品不但传播载体不同,更重要的是,网络作品的制作和发表更为方便,表现能力也更强;由于互联网络的发达,其传播更为方便和快速;同时网络作品的三项版权特征也弱化了,网络作品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完全搬用传统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法。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制建设,顺应当今世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潮流,加强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我们应该加强保护网络作品的立法。针对网络作品的作点,我认为在立法时应从三个方面加以重视:明确界定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及其权益;用法律规范网络内容提供商的行为;对侵权作品的使用者也加以处罚。
[关键词] 网络作品 著作权 特点 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