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042 论文字数:4660,页数:04
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调整 —— 由山东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张建启、王峰、 石钦传与张利转让协议纠纷上诉案
【摘 要】 《合同法》第 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是,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调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 造成司法实践中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文章从一个典型案例入手,主要讨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请求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利的行使及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的标准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逾期付款违约金 赔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 调整违约金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