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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

 本文ID:LWGSW36738 价格: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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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编号:FY1275  论文字数:6591,页数:05

浅论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从战争责任看个人地位
 

[内容摘要]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体必然注意的问题。一系列的国际法的制定与实施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必然前提。在和平环境下的当今世界关系中,由于各个国家的利益的不一致性,必然出现军事与经济上的摩擦。其中有些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与某个个人有着密切的联系。确立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有利于国际法的正确实施与执行。因此,个人是否是国际法的主体,是目前法学界正在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
 目前,关于个人能否成为国际法的主体的问题,学界主要形成三种观点。其一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其二认为个人是国际法的唯一主体;其三认为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个人在某种限度内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上述三种观点笔者并不完全苟同。因此本文拟就此问题作肤浅探讨。

[关键词]国际法主体 个人 权利与义务 国家责任与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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