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建造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摘 要]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立根之本,项目管理中可以预见性和预防性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细则来处理。海洋建造工程中项目合同管理的合同风险与索赔。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 [关键词] 合同管理 合同风险 合同索赔 合同是一种契约竞争,竞争的秩序要靠法规来规范。依法签定的工程合同是工程实施的法典、竞争的规则、运行的轨道。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要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管理、价值管理、风险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资源管理、采购管理等。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工程管理的核心。合同是工程立根之本,所以合同是项目管理成败和协调的准则。 工程合同管理广义上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政府对工程合同的宏观管理,第二层次是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当今世界大多数地区,政府对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a、制定法规 b、授权专业人士组织(学会)编制标准合同条件 c、设置专门机构监督合同执行 d、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法院处理合同争议,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程师对合同实施的具体管理就是一个长期的细化的工作。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应用 1、合同类别的概述 工程合同上一般按对象分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项目物资购销合同、建设项目借款合同、除以上合同外,还有运输合同,劳务合同,供电等等。按合同签约各方的承包关系划分用合同: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按承包合同的不同汁价方法划分:固定总价合同、计量合同。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目前海上主要大部分的海洋钢结构的建造是由其属的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COOEC)作为总承包商。一般采用的是固定总价合同。 何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采用这类合同的工程,其总价是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计算依据,在招标时将造价一次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能因为工程量、设备、材料价格、工资等变动而调整合同总价。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除外。 2、合同的风险管理 合同管理主要两点:1、是风险控制管理 2、是索赔控制管理。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就是人们对潜在的意外损失进行辨识、评估、预防和控制的过程。海洋石油钢结构的建造合同的风险主要是建筑工程由于其规模大,周期长,生产的单件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比一般产品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进行风险管理尤为重要。 风险管理是对项目目标的主动控制。首先对项目的风险进行识别,然后将这些风险定量化,对风险进行控制。国际上把风险管理看作是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和目标控制是项目管理的两大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风险转移是工程风险管理对策中采用最多的措施,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是风险转移的两种常用方法。工程保险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向保险人(公司)文付保险技,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在工程建设中可能产生的财产和人身伤害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国际上强制性的工程保险主要有以下几种:·建筑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社会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险和其他国家法令规定的强制保险)等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是对工程项目在实施期间的所有风险(不包括除外责任)提供全面的保险,即对施工期间工程本身、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以及其他物质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也对因施工而给第三者(Third Party)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物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前,一切险的投保人多数为承包商。现在,国际上普遍推行由业主投保工程一切险。在国际上,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设计、咨询专业人士均要购买专业责任险,对由于他们的设计失误或工作疏忽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赔偿。 2·工程担保 工程担保是指担保人 (一般为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工程合同一方(申请人)的要求向另一方 (债权人)作出的书面承诺。 工程担保是工程风险转移措施的又一重要手段,它能有效地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许多国家政府都在法规中规定要求进行工程担保,在标准合同条件中也含有关于工程担保的条款。国际上常见的工程担保种类如下: (1)投标担保 (Bid Bond/Tender Guarantee)。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之前或同时,向业主提交投标保证金(俗称抵押金)或投标保函,保证一旦中标,则履行受标签约承包工程。一般投标保证金额光标价的0·5%-5%。 (2)反行担保(Performance Bond)。 是为保障承包商履行承包合同所作的一种承诺。一旦承包商没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给予赔付,或者接收工程实施义务,而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商负责继续反行承包合同义务。这是工程担保中最重要的,且是担保金额最大的一种工程担保。 (3)预付款担保 (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 要求承包商提供的,为保证工程预付款用于该工程项目,不准承包商挪作他用及卷款潜逃。 (4)维修担保(Maintenance Bond)。是为保障维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负责维修而提供的担保。维修担保可以单列,也可以包含在履约担保内,有些工程采取扣留合同价款的5%作为维修保证金。海洋工程钢结构中项目合同中往往并没有涉及到相应的担保。 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商要为分包商的工作对业主负完全的负责。因而,总承包商为了保障自己不被分包所累,防止分包商违约与负债,通常要求分包商提供履约担保。A、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 一些国家规定:该国发包的某些工程所用的工程材料和施工机械设备如需进口的,可以免交进口税。临时进口物资税收担保的主要作用是担保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应将临时进口的施工机具设备运出工程所在国,如要求其留下,便应照章纳税。这样就可以避免承包商借免税之机,将进口有关物资用于其他非免税工程或卖掉而牟利。这种担保是政府要求承包商提供的。 另外,还有完工担保(Finish Bonds)、差额担保、施工执照担保( License Bonds)等等。 二、合同的索赔管理 索赔控制管理是合同管理另一个控制点。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的关键,索赔的实质是对合同价进行公平合理的调整,是市场经济的特征在建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体现。通过立法确定索赔在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应有地位,制定索赔处理和争议解决的程序、方法、方式是政府对合同进行宏观控制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在施工企业中存在着这样一句口号“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它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索赔工作,可以保护施工单位的应得权利,获取更多利润。索赔工作的开展,应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从工程开始,就注意收集需要索赔的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提出索赔。 由于海洋石油钢结构建造项目中,往往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认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国家统一调整价格、设计有重大修改等情况,可以索赔外,其他都是不可以。但是往往项目实施过程中是设备材料滞后、设计的施工图的深度不够,导致工期延迟。这些并没有在建造合同中有详细的规定。另合同中对于合同遗漏和争议的描述,只是简单一句由仲裁机构仲裁,没有列出双方认可的争议处理的具体操作工作流程。第三方的监理的作用实际中被变成对质量负责审核。对于设计变更,没有做到月统计等等。 为了做好工程索赔工作,应当做到: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业主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一、在工程前期就应关注与索赔相关的资料的收集。如:合同签订要严密,权利及义务、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方式、计算方法要明确、为索赔提供合法依据;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以免自身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或建设单位的反索赔。 二、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技术资料,掌握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及工期,如因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或工期延误应及时提出变更,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变更部分的造价,请建设单位追加造价。 三、索赔时必须以合同为原则,并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处理的不及时,会导致资金困难,进一步影响工程质量和速度。 四、索赔价格要合理、数据要准确,并提供充分的索赔依据(合同、会议既要、变更单等),力求所赔一次性成功。 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所赔。毕竟索赔不是取得利润的最终手段,应当加强管理,尽可能地将索赔事件控制到最低,使工程能顺利进行,保证工期,减少投资,赢得建设单位对工程的认可,为再次合作打下基础。 特别对于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应做到: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