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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引发的金融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将利率的市场化改革作为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市场化的利率均已占据了主导地位。本文介绍了由利率市场化所引发的金融风险,并从多方面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关键词] 利率市场化 金融风险 防范措施
利率市场化[ 曹磊:《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七大影响》,《投资北京》, 2005,第11期
参考文献1、樊胜:《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邵伏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风险及控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3、宋芳秀:《中国转型经济中的资金配置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 4、林春玲:《利率市场化改革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福建金融》,2005,第10期 ]是指中央银行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供需状况决定市场利率,中央银行完全或部分放弃对利率的直接管制。其核心内容包括利率决定、利率传导、利率结构和利率管理的市场化。各间银行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自的特点或不同的金融交易自由制定不同的利率。 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1990年3月,我国开始实行同业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原则,这是开放同业拆借利率的初步尝试,也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突破口。 2003年8月,人民银行在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时,允许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决定将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同时明确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制定。2004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考虑到城乡信用社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现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的情况,因此仍对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但其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为基准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