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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杜甫笔下的理
[摘 要] 诗中哲理,是诗人通过敏锐的观察、深切的体验,从自然界、社会中提炼、概括,并通过形象表达出来的一种真理性的认识。关于杜甫诗歌的理,情形是多样的,有的通篇入理,有的是篇中局部有理。笔者试从作者有意为之和读者的再创造来浅谈杜甫诗歌的理。
[关键词] 杜甫 诗歌 理 有意为之 再创造
大自然的各种景物,社会中的各种事物,有其独具的内在规律,而某些景物和某些事物之间,又可能有某些相通的共性特征,因而在读者中可以唤起理性的共感。有些古典诗歌,用平常的语言,说了一些普通的事情,后世的读者,却可以从中发现新的意境,新的哲理。再创造之功在于读者。 杜甫的诗歌对社会、人生、自然、宇宙的哲理表现,达到了中国诗歌史上前所未有的广度与深度。杜诗中的哲理,有以议论和警句的形式表现的,更多是寄寓在对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物象与事象的生动描绘之中。这些作品是诗情、画意与情趣三者完美的结合。大变动的时代背景、杜甫以儒为主兼收佛道的思想、颠沛流离的人生体验,以及他对曲尽物理的自觉追求,是杜诗丰富深刻的理趣意蕴生成的原因。杜甫哲理诗对宋诗哲理诗的形成有巨大的影响,是宋诗哲理诗的开山祖师。本文试对杜甫哲理诗作初步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