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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原件的数字化构想[摘 要]本文从契约业务工作实际出发,根据文献数字化的基本要求,阐述契约原件数字化的构想要点,以求进一步完善古文献数字化理论和体系。[关键词] 契约 数字化 一、 收藏概况 契约是证明签约双方订立的买卖、抵押和租赁等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书,也是土地房屋等物产所有权的凭证,主要有地契、房契和山林契等类型。在旧时代,它是签约双方的约定关系取得官方和社会承认,拥有法律保障的重要证据。 现据国家图书馆编目数据的不完全统计,我馆所藏契约原件4095份,其中,南宋计2份,元代7份,明代计334份(含永乐2份、弘治22份、嘉靖145份、万历23份、天启6份、崇祯135份、南明弘宪1份),清代计3354份(含顺治17份、康熙155份、雍正45份、乾隆546份、嘉庆487份、道光774份、咸丰257份、同治427份、光绪593份、宣统53份),民国时期计398份。这些契约的立约地点以山西和安徽省居多,也涉及了河南、山东、福建、江苏、浙江、江西、吉林等省。 二、数字化构想 文献数字化是现代图书馆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传统介质文献演化为数字资源的转变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