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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爱谷幼儿园2—3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培养的研究[摘要]:幼儿自我服务的能力,就是指幼儿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内照顾、管理自己的能力。本文通过对2—3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发展的现状分析,针对2—3岁幼儿年龄特点:可塑性大,极容易接受外界环境刺激,提出了2—3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策略,即:在家园积极配合、共同形成教育合力的前提下,采取集体教育活动、游戏活动、因材施教、家园共育等手段提高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通过上述方法的使用,使幼儿的自我服务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增强和提高。[关键词]:幼儿、自我服务能力 一、问题的提出 幼儿自我服务能力,就是幼儿在一定的年龄阶段内照顾、管理自己的能力。2—3岁这一年龄阶段的幼儿,在自我服务方面应该具备的能力包括:能保持正确的姿势独立进餐;做到不掉饭粒,不剩饭,基本会用筷子;会洗手、洗脸、洗脚;会穿鞋、裤子、袜子、和简单的上衣;吃带皮的水果会自己剥皮;能简单整理床;用过的东西能放回原处;玩过玩具后能自己收好;能做简单的家务;会用钝刀切柔软的东西(如香蕉)。《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还将“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自理能力”和“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作为目标分别在“健康”和“社会”两大领域中提出。可见在2—3岁这个阶段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符合幼儿发展的科学标准,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一)中心论题:通过日常活动培养2—3岁幼儿自我服务的能力 自我服务是一项简单的日常劳动,对幼儿来说,不仅是获得一项技巧,也不仅是进行道德教育,更是一个广阔无垠的思想世界。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是孩子独立性发展的第一步,是保证孩子全面发展的基础素质之一。研究资料表明,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双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词汇,增强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是认识事物的信息通道,也是获得各种实践经验,表达自我意志的重要工具。 (二)理论依据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儿童的智力在他的手指尖上。幼儿的智力发展应当同时体现在手指的操作、语言的表达和用脑的思考上,动手、动口、动脑三者之间有着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从小给孩子一双灵巧的小手,是促进孩子思维发展、丰富其语汇、增强其自信心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不要荒废孩子双手上的智慧,要教给孩子一些实干巧干的方法和技能,这是孩子学会生存、学会自主的起点。”著名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提出:“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 2~3岁是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生活习惯初步养成的关键期,教师应抓住这个时期让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简单劳动,培养其生活的自理能力,培养幼儿主动劳动的积极性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儿童心理发展规律看,年龄越小越单纯,可塑性越强,越容易接受各种影响和教育,此时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及习惯越易成功。 二、2—3岁幼儿自我服务能力的现状分析 作者曾就职于北京市友爱谷幼儿园,在工作的过程中,专门对2——3岁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进行过观察研究。通过观察,作者发现,友爱谷幼儿园K1班(2——3岁)的幼儿比较缺乏自我服务的意识。针对这一特点,我与K1班的家长进行了沟通,在此过程中,作者发现:家长认为幼儿年龄尚小,做不好任何事情,在家基本上不用自己动手,一个眼神,家长就知道他要干什么,由于外界的帮助过多,导致K1班的幼儿缺乏自我服务的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促进幼儿独立性、自信心的增强,并为其一生奠定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