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0届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一、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教学过程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阶段,是基础理论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是衡量高等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内容。做好毕业论文工作,对提高本科毕业生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毕业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毕业论文的学分为8学分,其中包括开题报告、答辩和评分等全过程,提倡毕业论文与各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校内外“产学研”实践教学基地相结合,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教师的科研课题。鼓励学生自己提呈毕业论文题目。 在毕业论文阶段中,仍需要进一步培养学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综合能力或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体可归纳为: (一)对资料、信息的获取及独立分析的能力,本专业外文的阅读和翻译能力; (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方案论证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继承和发现探索与创造的能力; (五)使用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等)能力; (六)撰写论文(设计)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开题报告、论文答辩时的表达能力。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实行导师负责制。每个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一)指导教师的条件 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系安排,报院审查备案。 2.在校外做毕业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 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应有本专业讲师以上的教师负责,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论文(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 2.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择课题,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应认真规范地填写任务书和进度表; 2.指导学生阅读有关文献,审定学生拟定的方案,批改译文及外文摘要; 3.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毕业论文,并认真批阅,严格把关毕业论文的格式规范和质量; 4.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与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 5.毕业论文结束阶段,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包括论文的格式规范性),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认真书写评阅意见: 6.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实际工作能力、毕业论文质量写出评语。 (四)指导学生人数与指导时间 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应适当。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控制在3—8人为宜。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指导教师应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1周以内的须经系主任批准,超过1周的应报学院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 三、对学生的要求 毕业论文具有实践性、综合性、探索性等特点,同时也为启发学生智能、培养学生的能力提供了综合训练和实践的机会。因此,为了达到毕业论文的教学目的,对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勇于实践,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2.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设想。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如有剽窃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经调查核实,按零分处理。 4.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老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旷课时间累计达到全过程l/3者,取消答辩资格。 5.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关闭电源、水源。 6.毕业论文须符合格式规范及撰写要求,否则不能取得答辩资格。 7.毕业论文成果、资料应及时交指导老师收存,学生对毕业论文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鼓励论文对外发表。 8.整理毕业论文的全部资料,并在资料袋上列出清单,上交学院教务管理部门分类归档。 四、毕业设计的撰写要求 1.要求查阅文献20篇以上(至少包括2篇外文参考文献),外文翻译(内容与毕业论文或专业知识有关)2篇,中文字数在3000字以上;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参考依据)字数5000字以上,必须切题。 2.开题报告:(包括工作任务分析、调研报告、方案拟定与分析以及实施计划等)要求字数3000字以上; 3.毕业论文要求 (1)总目录 (2)正文格式: 中英文题目:题目简要、明确,一般不宜过长; 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简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中文摘要300字以内,配相应的英文摘要; 前言:主要包括选题的依据,对本课题研究现状的简述,本文的立意和研究的角度 正文:要求论点明确、结构合理、条理清楚、内容完整、资料详实并与论点相结合,同时要做到文字通顺,引文规范。字数在10000字以上。如进行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计算机设计清单及软盘; 注释、参考文献格式: 著作: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 论文:作者、论文篇名、刊号、年、卷(期)、页码。 (3) 毕业论文应单独装订成册,使用统一封面。 五、选题 选题是撰写毕业论文和进行科学研究的第一个环节,标志着毕业论文和科学研究的正式开始,在整个论文写作和科学研究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根据专业研究方向的不同可有所侧重、有所综合,但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选题要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中对能力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综合训练的目的; 2.选题应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解决学科建设、学科发展的理论或方法问题,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应用性研究中的某个理论或方法问题; 3.题目贴切,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题目规模适当。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和能够完成的课题; 4.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作能力,鼓励学生跨学科交叉选择课题和学生自己拟定题目,但要经过系(专业)审查同意方可执行; 5.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由多个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必须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具有各自的特点; 7.学生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论文,可由外单位拟定课题,但审题工作需按下述第8条程序进行; 8.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毕业论文课题一般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学生也可以),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内容、工作难点及进行课题具备的条件,报院(系)审定批准。课题确定后,应张榜公布,由师生双向选择。个别情况由学院(系)调配解决。 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任务书须提供必要的资料,提出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等),并按毕业环节拟定各个阶段工作进度(一般以周为单位),列出部分推荐参考文献。 选题、审题工作应在进行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及早考虑和准备。任务书应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任务书一经确定,原则上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系审核同意报学院批准。 六、答辩 (一)学生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答辩前各系或研究所(学科组)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二)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答辩小组组长应由副高及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三)答辩工作开始前,答辩小组应组织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和对毕业论文的评阅工作。毕业论文的评阅由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分别进行。指导教师在严格把关学生毕业论文格式的同时应对学生整个毕业论文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研究水平进行全面评价;评阅教师着重评阅毕业论文的质量、水平与态度。评阅结束应写出书面评阅意见,对教务部门下发的有关毕业论文表格均应认真、公正填写完毕。 (四)答辩小组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答辩时间:学生介绍15分钟左右,提问和回答问题15分钟左右。 (五)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给出成绩并签字。 七、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学术研究的态度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不应以学生以往的成绩或教师的水平决定。 (二)毕业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等级制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一100)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及格(60一69分)和不及格[59分以下(含59分)]。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 (三)毕业论文总成绩评定比例分配:文献综述10%,开题报告20%,外文翻译10%,论文和答辩60%。 (四)评分标准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立论明确,观点新颖。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资料翔实,论证有力,语言流畅,引文规范,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能联系实际,立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不够清楚,有若干错误。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在结构、内容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八、毕业论文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各专业在毕业论文开始前应对学生进入毕业论文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毕业论文动员 各院(系)、各专业进行毕业论文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毕业论文工作条例”,以及高等学校毕业论文指导手册,明确职责及要求。 (三)毕业论文的检查 1.前期:由系(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安排、任务书填写、开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中期:着重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学院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毕业论文进行抽查。 教师指导可通过期中检查对学生进行阶段考核,并将此阶段的考核表现作为优秀成绩评定的参考。 3.后期:答辩前各专业应对学生进行成果验收及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条例”要求,检查学生课题完成情况。 (四)毕业论文的成绩 各系(专业)应在毕业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认真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情况,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学院教学院长或系教学主任批准后,填写本科毕业生论文成绩审核汇总表。在规定的日期内交送到教务管理部门。 个别成绩评定超出控制比例的应说明原因,并经教务部门认可。对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应及时上报教务部门备案。 各系(专业)从每届优秀毕业论文中评选出10%左右入选学院优秀毕业论文集,学院将根据情况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其中按学校规定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论文奖。 (五)毕业论文总结 毕业论文结束后,各系(专业)应认真进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基本情况(包括任务书完成情况、成果、成绩评定、突出的指导教师及学生情况,主要工作经验等),本单位执行“毕业论文工作条例”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本单位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有显著效果的做法,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上报学院和学校。 (六)毕业论文的资料保存 毕业论文、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由系(专业)自行安排保存,保存期三年。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资料由学院资料室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系教务部门负责解释。本条例与学校公布的毕业论文规定不符的,可参照学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