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要求是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第二十一条 申请条件 凡我校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到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格式
(一)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外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 (二)学生已经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签署工作协议,或所在系(院)已经与企事业单位签署了联合指导协议。 (三)校外企事业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及以上者)和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第二十二条 基本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附件21)。 (二)学生提供校外企事业单位同意接受做毕业设计(论文)的确认函。 (三)由各教学单位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和安全协议(附件22)。 (四)校外企事业指导教师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选题和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任务书,并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设计题目。 (五)经学生所在系(院)主管领导同意后,签订外出实习安全协议书(附件23),方可到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 (六)各教学单位将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学生名单汇总,填写《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24),并上报教务处备查。 (七)学生开题报告须经校外企事业单位指导教师和校内指导教师同意,所在系(院)审查通过。 第二十三条 指导要求 (一)所有校外企事业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除了校外指导教师外,所在系(院)必须安排校内指导教师。 (二)学生必须在校外企事业单位作完开题报告后到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学生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期间,必须经常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接受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至少联系1次,如实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指导教师给予相应的指导。 (四)校内指导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定期到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单位去,了解学生在单位的表现和毕业设计情况,并做好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 (五)学生要在设计中期(7~8周)返校一周,接受校内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的阶段检查和指导,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返回设计单位。如果没有按时完成设计阶段性任务,应在校内完成阶段性任务后离校,不达到要求不可离校。 (六)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结束时,必须将自己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设计图纸及计算程序等有关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成册,并附上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和评阅意见,交回所在系(院)。 (七)学生在毕业答辩的前两周返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答辩及成绩评定在校内进行。 (八)各教学单位要专门成立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格式的答辩组,对在校外企事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严格把关,答辩组应请校外企事业单位指导教师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