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小说阅读中对传统文化思想的反思
明清小说中传统思想的积极因素
1、关怀生命、注重生命的终极关怀 明清小说阅读中传统文化思想最特出的体现在,关怀生命,注重生命的终极关怀。一部《红楼梦》为什么自从有了抄本就产生“红学”概念,至今仍经久不衰、走向世界?最根本的一点就是《红楼梦》关怀生命,注重生命终极关怀,这正是最能震撼人心之处。高鹗续书完成悲剧结尾,鲁迅认为“破败死亡相继”。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体现了坐下和初步的明主思想的萌芽:尊重人的价值,放任自己的个性,注重终极关怀,“金钏之死”可为佐证:第三十二回写“诉肺腑心迷活宝玉,含耻辱情烈死金钏”中写金钏儿的死,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实际上也是因“金钏之死”的原故;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写到黛玉去劝宝玉,“你可都改了罢!”宝玉说:“你放心。别说这样话。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第三十五回“白玉钏亲尝莲叶羹”便写宝玉如何宠爱金钏的妹妹玉钏,以表达自己的歉疚自责,第三十六回写王夫人将金钏那份月例钱给了玉钏。至此,小说没有直接写金钏死后宝玉如何伤心,但宝玉却念念不忘、耿耿于怀,或讨好玉钏;第四十三回表面上写众人为凤姐做生日,实际上还是在写“金钏之死”(因为金钏的生日和凤姐同日);表面上好像在写贾母、凤姐“攥金取乐”,实际上在写宝玉“撮土焚香”;寿筵未设,宝玉先着素衣;豪宴未散,玉钏暗中拭泪。一大早,宝玉就带着小厮焙茗离开贾府,躲开凤姐热闹的寿筵,直奔郊外水仙庵。整整十几回书里,宝玉时时刻刻都在惦记着那位不幸的、死去的丫环;或明写、或暗笔,无不与“金钏之死”相关应。由此可见,《红楼梦》作者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并不是“宝黛爱情”,也不是“家族兴衰”,更不仅仅宣扬“色”、“空”思想;而是在这一系列情节展开中,流露出隐藏得很深的作者倾向,注重生命的终极关怀。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初,人们看好沈从文小说,据说法国掀起“沈从文热”,沈从文小说成了硕士研究生研究的问题,当时国外甚至有人要为沈从文申请诺贝尔文学奖金,正是因为沈的小说中流露出对生命的终极关怀的倾向打动着读者们的心弦。老舍先生的小说为什么会越来越多的国际友人所着重?还不是因为老舍先生的小说中流露了那种跨越国界,不受肤色、语言影响所表现出的共同思想-----对生命的关怀倾向。 2, 颠覆了“男人远离女性”的性别角色要求 儒家文化观念下的理想男人应该是: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贾宝玉是被其所属家庭寄予厚望的一个人物,贾政等人对宝玉的期望,自然是“深精举业”,平步青云,光宗耀祖。然而,贾宝玉一生鄙弃功名利禄,最恨所谓“仕途经济”。这种“不思进取”,是与传统社会性别角色对男人的要求背道而驰的。在贾宝玉那里,与功名相对的,是“风月诗酒”,他沉浸其中而自得其乐。第五回写宝玉跟着秦氏找午睡之处,先进上房,见挂着一幅画和一副对联,画为《燃藜图》,画的是刘向勤学苦读,而对联为“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宝玉忙说:“快出去,快出去!”对功名厌恶到这种地步。谁若劝他走经济之途,他就斥之为“混帐话”,亦可见其性情。 男人本应有男人的事情去做,什么事情呢,自然是求取功名。但贾宝玉却偏对女孩子们做的事情感兴趣。这或许出于他的性别平等意识。传统男性社会性别角色中的重要组成之一,便是男性霸权主义,是高高凌驾于女人之上 的那份“权威”。在贾宝玉生活的时代,男人是社会的主宰,女人是奴仆,是被轻视与奴役的。宝玉具有男人解放主义所要求的对女人的尊重,他曾说:“原来天生人为万物之灵,凡山川日月之精秀,只钟于女儿,须眉男子不过是些渣滓沫而已。”他甚至认为“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世界如鲍鱼之市,女人世界则若芝兰之室。他与女性交往的平等观,以及对女性的爱护,通过许多细节表现出来。第二十一回,宝玉用湘云洗过脸的水洗脸,这绝对是传统的“大男人”形象所不容的。对于社会地位低下的女性,宝玉同样没有身为男性或“主子”便高人一等的概念,如晴雯爱吃豆腐皮的包子,他便特意给她留出来,还在天冷时为晴雯捂手;又如第二十回中,宝玉替麝月篦头;再如芳儿梳头,宝玉“忙命他改妆,又命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来”。这些细节都可见到他关爱女性的细腻之处。 二、明清小说中传统文化思想的消极因素 1、男尊女卑思想 细读明清作品,我们不难发现,作者无法摆脱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如《水浒》一书中三位女英雄虽在水泊梁山占有一席之地,但却无法不受制于男人们。首先,从扈三娘的个人境遇来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扈三娘,扈太公之女,祝彪之未婚妻。水泊梁山攻打祝家庄,祝扈李三家联盟抗敌。扈方以一丈青为首,挥刀跃马,驰骋战场,直扑宋江,生擒王英,勇猛无比。扈三娘不仅武艺高超,而且还拥有海棠花似的美貌,她的未婚夫祝彪也英俊潇洒,武艺高强,可称得上是郎才女貌,非常般配。可是三庄被攻破后,祝彪被杀,扈三娘被擒,一屈为宋太公之女,再屈为身材矮小、丑陋好色的王英之妻,低首伏心,了无一语,与前面英勇的扈三娘判若两人,在自己人生的大事上,她木然处之,任由命运摆布,其话语权根本失语,我们听不到她心底的任何声音,缺少人性的流露。出现这样的结局,究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作者落后的妇女观:扈三娘无家可归,而宋太公是义父,宋江就是义兄,依照“三从四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伦理,宋江便义气地将扈三娘许配给了王英。扈三娘成了宋江实现承诺的一个筹码,丧失了独立的人格,是一个被弱化的、没有个性的人。扈三娘的悲剧表明:即使她再高贵、英勇,即使她可以将须眉打下马来,但却冲不破男性强权的压迫和禁锢。 2、“善杀人者即英雄”思想 元末明初的“四大奇书”中的《三国演义》、《水浒传》尽管主题杂,但人们在评价其历史进步作用时,很容易渗透自己被卷进去的作者的部分主管倾向;谈三国言称“忠”、“奸”,以忠、奸划线;评《水浒传》赞好汉,爱屋及乌,好人皆好。这种偏离小说文本的主观分析,不能冷静地作出客观的判断,而是欣赏朝代更替中的征站杀伐,歌颂战神、死神,歌颂魔鬼与地狱。“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一旦贵为王侯,他们的行为就被涂上了“正义”色彩,披上“正统”的外衣;关羽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将,替曹操斩颜良、文丑都演绎成英雄壮举,至今未能改观。不管是“拥刘反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充分揭示了战争对生命尊严价值的漠视与践踏;诸葛亮的几把火也烧出了他对无辜生命残酷虐杀的狰狞面目。不一而足,三国演义所展示出的是一幕幕战争惨剧,而不是展示对生命的终极关怀,这样的小说怎么可能走向世界,受到全人类的欢迎? 反思《水浒传》这部英雄传奇小说,人物个性化的塑造是很成功的,创造了典型中的典型人物,写出了人物性格的演变史,但同样也暴露出严重的缺陷和不足:英雄们打家劫寨不全是为了杀富济贫,有的是为了替朋友报仇,有的是为了捞一点浪吃浪喝的酒钱,杀人越货在全书中比比皆是,说白了作者是打着“替天行道”的幌子为一群流氓无产者作传,为痞子作传;此书指所以脍炙人口,恐怕也与文人爱写流氓,百姓爱读描写流氓的作品有关;这反映了一种深刻的民族文化的心理传统;北京王朔的作品现在不也是在受欢迎吗?寻根溯源,为流氓作传,最早大概见于《史记。游侠列传》。在水浒英雄业绩受到赞赏的同时,很少有人去关注无辜的冤魂。一部《水浒传》,究竟有多少不明不白的被杀的百姓?“水泊梁山”对百姓而言,是祸是福?杀戳是《水浒传》中常见的场面。黑旋风李逵是作品中写得最生动最惹人的人物之一,“江洲劫法场”一节,大肆渲染李逵杀人:“火杂杂地轮着大斧,只顾砍人”“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这黑大汉直杀到江边来,身上血溅满身,兀自在江边杀人。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头,都砍下江里去。晁盖便挺朴刀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绝对是个心理变态的连环杀手,他肆无忌惮剥夺别人生命,鲜血染红了他的眼睛,他意识不到,谁也没有权利认为自己的生命比别人的生命更高贵,更加生存的价值。行者武松何赏不是如此,“血溅鸳鸯楼”,连杀十九条人命,杀张都监,蒋门神,报仇血恨可以理解,但其他那些无辜者:儿童、女眷、马夫、丫环、厨师都成了他的刀下之鬼,是不可理喻的。《容与堂本》眉批:“只合杀三个正身,其余都是多余的。”而武松此时知道:“我方才心满意足。”够了,够了!这些血腥腥的杀人场面,不忍卒读,这里没有对生命的终极关怀,有的是不该出手偏出手。俗话说:“少不看《水浒》,老不看《三国》。”我却认为作为明代四大奇书的《三国志演义》、《水浒》大可不必提供给现代的青少年阅读,对这两部书中所承载的传统的文化因子的消极成份,有必要进行反思。 参考文献:1.《红楼梦》第三十二回 237页;第三十三回 243页;第三十四回 248页;第三十五回256页;第三十六回265页。岳麓书社社出版。1995年7月。 2.《水浒传》第二十六回 194页;第五十二回 39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北京。 3.《三国演义》第二十七回 13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