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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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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XCLW187730 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研究
目 录
内容摘要………………………………………………………………………第2页
关键词…………………………………………………………………………第2页
一、成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第3页-4页
二、我市政府对于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现阶段应对措施……………第4页-8页
三、成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今后所发展的趋势………………………第8页-9页
四、农村社会保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第9页
参考文献………………………………………………………………………第10页
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研究
内 容 摘 要:目前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的现状存在两个极端:边远山区贫穷落后的地方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不起走;城市进程发展比较快的城市郊区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太快。通过研究可知造成这种现状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人口老龄化是引发多种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本文首先对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中最基本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研究;然后再通过分析历史现状和人口现状来探究以后的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趋势。因为,农村保险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于国家迈向更高的台阶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就业转移
成都市农村社会保障研究
一、成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目前所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城市化、城乡差距大。
(一)边远山区贫穷落后的地方社会保障工作开展不起走。
农村社会救济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农村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保障的对象主要是无收入、无生活来源或孤苦无依、无法生活者以及虽有收入,但因遭受意外事故或收入较低无法维持生活的农村社会成员。这些社会成员如果得不到安全保障,会危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因此,农村社会救济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前的农村社会救济主要包括临时性的贫困救济、灾害救济、农村五保救济、扶贫开发。由于农村财政汲取能力低、社会集资能力低、个人支付能力低从而使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筹集资金贫乏、社会保障的物质基础薄弱。虽然有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过种种努力但是农村社会救济依然存在种种问题,主要突出体现在:农村弱势群体的保障问题。弱势群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所形成的社会结构中,参与社会生产和分配的能力较弱,经济收入较少的社会阶层。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与高收入群体相比较而存在。农村弱势群体是低收入农户或农民的集合,其中包括大量的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以成都范围内大邑、崇州、邛崃等三圈城为主。
(二)城市进程发展比较快的城市郊区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发展太快。
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历史发展新时期确定的国家建设方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进一步对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具体布置。劳动保障工作事关民生,特别是农村劳动保障工作更是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以成都为例,自西部大开发后,城市发展相当迅速。周边双流、郫县、温江等二圈城原是以农业为主的城市近郊区。由于城市规模的扩张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二、三产业已占据经济的主导地位。特别是近年来招商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和城市新区建设的迅速拓展,带动了整个西南片区工业化、城市化步伐进一步提速。据成都市统计局2012年数据显示,虽然全市农业户口人数仍占60%以上,但农业产值所占比重已在往年的基础上下降了10个百分点,务农劳力已不足全市劳力的30%。近年来,一此近郊区由于中央、省、市、区各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许多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不得不大批转业或自谋职业,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和农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二、我市政府对于开发比较迅速的近郊农村和贫穷落后的边远山区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现阶段应对措施。
(一)近郊农村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以西方为鉴,实行土地私有制的西方国家,在城市化的进程中,由于没能妥善地安置好失地农民,曾引发了严俊的社会问题。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所有制结构方面的根本差异从理论上提供了我国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但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实际的政策和制度能否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尤其是能否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政府从维护农村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新城区的目标出发;从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努力探索构建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就业增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安邦治国利民的保障工作思路:以扩大就业为目标,增强社会保障为基础,大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率先发展,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快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构建多层次的农民增收体系。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邦之策,坚持就业优先,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农村富裕劳力和失地农民就业转移是农民增收、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重大项目都相当有规模,也都以二、三产业为主,这些都为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当地政府根据辖区实际,坚持把就业纳入发展规划,在发展中促进就业的指导方针,采取抓好就业载体,建立就业联盟等做法,紧紧依托重点工程项目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广泛签订就业安置协议,实施“一联盟、二对接、三同时“的就业联盟机制,大力加强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实现了用工单位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对接。通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就业的职能,大力发展劳服企业、公益性公司和社区灵活就业组织,对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有力支持,扩大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使大批农村劳动力做到离土不离乡,就近得到安置,05-12年以来成都征地拆迁的70%的农民成为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新型城市劳动者。
2、加快推进成都市农村社会养老,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关乎社会公平,惠及长远。建立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互助共济,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市农村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弊端和区域广大、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的制约,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远远滞后于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所以市政府在大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的同进,充分意识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特别是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从根本上解除农民对失去土地后养老和医疗最基本问题的担忧,可以很大程度减少因养老问题产生的城市化阻力。同时失地农民最终要纳入城市居民范畴,为他们提供养老保障,有利于城乡养老保障的顺利接轨,铺通建立城乡一体化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道路。近几年,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财力显著增强,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时机和条件已日趋成熟。由此政府出台了相关文件,根据文件从市、区、县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全社会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工作指导方针。2003-2013年10年间,成都周边的农村以温江为例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可分为3个时期:2005年以前、2005年9月-2008年4月11日、2008年4月11日以后。
①2005年以前征地的农民,分为三类人群: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由政府实施补贴,个人缴纳4900元、7200元、9100元(按征地时间)一次性买断15年养老和医疗,次月领取每月210元的养老金,并享受医疗住院报帐;男50-60周岁(女40-50周岁)由政府一次性买断10年的社保,本人需再购买5年养老和医疗,同样享受退休后的养老医疗待遇;男40-50周岁(女30-40周岁)由政府一次性买断5年的社保,本人需再购买10年养老和医疗,达到退休年龄后同样享受以上待遇;男40周岁(女30周岁)以下,政府不给予任何补助。这类农民统称为已征地农民。
②2005年9月-2008年4月11日征地的农民,同样分为三类人群,年龄结构与已征地农民相似,不同之处在于,政府不再买断社保的年限,所有人群除一类人员(一次性缴纳13250元)以外全部都必须缴纳15年以上的养老和医疗,政府再根据缴纳的年限给予现金补贴。现金补贴分为1800与800两种,年龄越大补贴越高,年龄越小补贴越少。这类农民统称为新征地农民。
③2008年4月11日以后,为更加完善我市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从稳定和发展大局出发,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保证他们长远生计有保障,按照相关规定凡是享受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年满16周岁的原在册农业人口,都列入基本养老保障范畴,并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8%的缴费比例(其中个人承担8%)左右,另外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被征地农民个人、当地政府共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参照基本养老保险方式执行。所不同的是,2008年4月11日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失业保险制度的规定,将其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缴费标准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时24个月本人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费一次性缴纳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中解决,并按《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与当地其他城镇失业人员一致的失业保障待遇。这类人群统称为被征地农民。
3、加强三级服务网络建设,把就业和社保服务延伸到基层。
农村区域,人口众多,劳动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在建立健全就业增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当地政府要引导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及下属单位加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区—街道—社区(村)的三级服务网络,努力把农村劳动保障工作落实到基层,把服务送到农民家门口,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政策带来实惠。
2003-2013年10年间,成都10个区市县由政府投资的劳动保障中心已全部按照规范标准建成投入使用,各乡镇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社区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功能均齐全,设施也较为完善,总体实现了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制度、管理六个到位。据统计,针对农民这个特殊群体,每个社区(村)相应的劳动保障信息员队伍也已建立,就业招聘、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各项农村的社会保障工作职能也通过各过渠道延伸到基层。这些举措有力的促进了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使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和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兴,与社会保障同步”的方针,体现了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农村的精神,打破了城乡壁垒,保持了社会公平稳定,为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二)边远山区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由于边远山区离成都中心城市较远,在近几年间招商引资和开发的力度都比较小。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近郊农民和边远山区农民享受均等化服务,根据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针对这部分人群的新农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吃饭问题和医疗问题。以温江为例,边远的乡镇如玉石、寿安等地方,特别推出了10250元/股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群男、女年龄均达到60周岁以上,缴费次月可以领钱;一年后,政府再次推出了22000元/每股的新型农民养老保险,人群涉及面更广,大大的提高了农民的参保力度。医疗方面,按照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令第155号公布的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规定: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统一政策、统一管理。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所(站)负责组织其他城乡居民参保。
2、根据农民的实际收入能力,它的缴费标准分设为三档,第一档为每人每年100元,第二档为每人每年200元,第三档为每人每年300元。城乡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和医疗保障需求,在户籍所在地任选一档参保缴费。对于民政部门确定的“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由政府买单。
3、它的报销比例也按照缴费比例来算,以第一档缴费为例,乡镇一级卫生院报6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院为60%,二级医疗为55%,三级医院为35%,以此类推。
三、成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今后所发展的趋势。
(一)成都10年大开发的实践说明,当前在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快的大城市郊区,建立健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任务迫在眉睫,应将其摆在更为突出的重要位置并予以高度重视。要充分发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深入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加大投入,城乡统筹,加快推进步伐,努力创造带有指导意义的成功经验,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农村的形势需要。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必须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和本地特点,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组织就业的职能,必须紧紧依托蓬勃发展的二、三产业就业载体,依托重要项目与用人单位建设有计划、有目标、针对性强、实用性强的就业联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对接,使扩大就业的目标落到实处。
(三)以土地换保障是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要途径。大城市郊区非农化、城市化进程的显著加快,已使传统的土地保障功能大为弱化,下一步政府还应该努力探索土地换保障的新形式,区别不同情况用好用活城保、农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障政策。应考虑从土地补偿金中按适当比例预留、提取养老资金,当地政府根据当地财力再给予一定补贴,使被征地农民全都能及时得到养老保障。对于发展较为缓慢的农村,要加快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加大各类企业农民工养老保险执行的力度,全面推进失业、工伤、医疗、计划生育、大病补充等社会保险在农村的实行。
(四)大批失地农民在实现就业转移后,已成为事实上的城镇居民,应适应形势发展,积极探索,制订出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文件,创造打破城乡壁垒,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政策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四、农村社会保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劳动保障事业(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基本保证。民众就业是否充分,社会保障是否公平皆是以人为本,直接关系到国运民生。我们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壁垒,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五个充分”,即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有技术需求的充分培训;社会各类群众充分保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充分发挥;已就业的劳动全同充分覆盖,使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和谐四川、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条件。
参 考 文 献
[1]《中国社会保障 》作者:孟昭喜 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发行部 2010年1月
[2]《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法规政策汇编》
作者: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
[3]《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社会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作者: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出版社编委会 2003年5月
[4]《城市化与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作者:李新安 宁夏社会科学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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