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诚信缺失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摘 要]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普及和迅速发展,作为一种虚拟经济产物的电子商务也正在悄然兴起。然而因电子商务可以互不谋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交易行为,导致诈骗、违约现象层出不穷,交易中存在大量缺失诚信现象。本文将简单分析这种诚信缺失问题的出现原因,以及如何减少和杜绝诚信缺失,营造健康的交易环境,促进电子商务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上购物 诚信体系 风险意识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 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有着其强大的优点: 1、更广阔的环境:人们不受时间的限制,不受空间的限制,不受传统购物的诸多限制,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交易。 2、更广阔的市场:在网上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很小,一个商家可以面对全球的消费者,而一个消费者可以在全球的任何一家商家购物。 3、更快速的流通和低廉的价格:电子商务减少了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节省了大量的开支,从而也大大降低了商品流通和交易的成本。 4、更符合时代的要求:如今人们越来越追求时尚、讲究个性,注重购物的环境,网上购物,更能体现个性化的购物过程。 正是有着这些突出优点,使得电子商务短短几十年内得以迅猛发展。然而,伴随着这些繁荣现象背后,也存在大量不诚信的现象出现。 一、国内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现状 据CNNIC发布的《互联网发展及诚信状况热点数据》显示:35.2%网民对目前的互联网诚信状况感到不满。被调查网民中,从未被仿冒网站欺骗的不到10%;网民账号及个人信息被盗改者占44.8%,诱因为“访问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电子商务等网站”的占16.8% 。有专家甚至表示,全国每年因各种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5000亿元。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 1、网络诈骗 在现代网络环境下,虽然我国已经开始努力建立网站备案和ICP经营许可制度,但还是存在诸多脱离监管的现象。这就给一些骗子提供了可趁之机,采用发布虚假商品消息,诱骗消费者,待消费者向其汇款后就逃之夭夭。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信电子商务推进中心与北龙中网联合对外发布的《2012年中国网站可信验证行业发展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6月底,31.8%有网络购物经历的网民本人曾在网购过程中直接碰到钓鱼网站或诈骗网站,网购遇骗网民的规模达成6169万。保守估算,每年因钓鱼网站或诈骗网站给网民造成的损失不低于308亿。 2、虚假宣传 对商品虚假宣传,在网上将商品吹的天花乱坠,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但实际销售的产品质量低劣,甚至是三无产品。而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后往往费时费力去投诉,而网站则不肯承担责任。 3、物流和售后糟糕 承诺给消费者的送货时间无法兑现,甚至到了时间都没有开始发货。影响消费者的使用计划。很多网络商店的寿命期很短,消费者购买了产品后,一旦出了问题,找不到原来的销售商店,享受不到应有的售后服务。 4、隐私安全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商家和网站必须对消费者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隐私资料有保密义务。但很多商业网站并不注重这些,甚至将客户资料进行买卖。使得消费者成天受到垃圾短信和电话骚扰。 由于以上种种问题的存在,也严重打击了消费者进行电子商务的信心,阻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 二、电子商务诚信缺失问题分析 1、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的法律规范。但是,有关电子商务的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电子发票、交易主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支付安全、隐私权保护、商业合同认证、纠纷调解、网上打假等问题的解决还存在诸多需要修正补充的地方。 2、电子商务的虚拟性和不确定性 电子商务过程中,双方可以在完全不见面的情况下达成交易整个过程。在虚拟的社会中,网络主体表现不完整、不充分,人的自然的、社会的特性都被剥离了,剩下的只是代表交往对象的一个符号,甚至连这个“符号”也是不确定、不统一的。这给处在这种虚拟环境中的网络主体提供了不诚信的温床,从而导致网络相互之间缺乏足够的信任。 3、诚信基础薄弱 我国的诚信基础薄弱,导致电子商务的社会信任度低。应该看到,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的环境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淡薄,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说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一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人与人之间防范多于信任,势必会干扰电子商务的正常交易,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障碍。 4、电子商务秩序尚未形成 作为一个新型的商务活动空间,网络市场所具有的特征决定了一些传统的经营准则在网络市场中缺乏网民的认同,而一种能够被网民普遍认同的具有广泛约束力的网络经济秩序尚未形成,在此情况下,网络市场中的商务交往必将处于缺乏规则约束的无序状态,从而在不知不觉中违背了商务运作的诚信原则。 5、利益驱动。 透过扑朔迷离的网络社会现象不难发现,诚信缺失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经济根源。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仅仅注重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很难让人满意。 三、营造和保护诚信电子商务对策 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这些大量不诚信现象,就必须对电子商务与企业的诚信体系加强建设。 1、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有前瞻性的电子商务经济政策和法规,确立新型的电子商务的市场规则。同时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具有易实施、成本低廉、隐蔽性强和危害性广等特点,在强化立法和执法的同时,尝试建立一套如网上法院、网上仲裁、网络公证等法律服务与保障体系,以更加方便和快捷的方式防止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的非法经营和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2、积极推行互联网身份证VIEID VIEID (Virtual identity electronic identification) 虚拟身份电子标识的普及是互联网实名制的根本前提。VIEID是互联网络信息世界中标识用户身份的工具,用于在网络通讯中识别通讯各方的身份及表明我们的身份或某种资格。这样就能将虚拟的网络具体化,网络上的行为不再仅仅是虚拟的行为。而是比较具体的双方或多方活动,网络行为具有比较好的可追溯性。对不诚信行为起到比较大的震慑作用。 3、加强道德和风险意识教育 我国一百多年前还是封建主义体制国家,虽然现在已经社会主义60多年,但是封建遗留思想还是普遍存在。一个民族的思想不可能那么快就能转化过来的,我们必须认识和理解教育的任务艰巨。大力加强全民思想道德教育,并且要持之以恒。培养公民从小树立做有诚信的人,增强不诚信的罪责感。对网络消费者加强风险意识教育,做好电子商务风险宣传,让大家特别是刚刚接触网络的消费者能充分认识到目前电子商务中存在的不诚信现象。警示他们在电子商务整个过程中存在风险,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只要安全防范意识越强,不诚信存在的土壤就会越少。 4、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纽带,主要具备分担和降低信用风险,促进诚信经营的功能。为了增强电子商务的诚信经营,应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交易特点发展一些特定的中介服务机构。 5、建立电子商务征信评信制度 征信评信制度的重要作用,一方面表现为它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电子商务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为建立公平交易的网络市场环境提供保障;另一方面表现为它所特有的外部效应和社会效应,对电子商务主体形成了一种远远胜出伦理道德约束的刚性约束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的诚信经营。 6、健全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目前我国物流行业还正是大发展阶段,要与国际接轨,积极推进新兴的物联网的建设。健全物流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对不同客户的不同商品提高细节上个性化的服务。建立物流服务监测体系,做到商品售前能了解客户存货量、客户访问频率、售前咨询内容等;售中能掌握订货时间、周期、延迟、信息跟踪和反馈等;售后监测包括退货处理、商品损坏赔偿等。 电子商务在我国已经取得蓬勃发展,诚信的电子商务是发展的基石。诚信的建立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多方的努力。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共同推广电子商务发展的成功经验,携手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和谐、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共同建设中国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美好明天。 参考文献 [1]王刚:《从治理走向秩序:经济转型中的市场治理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年3月,第一版 [2]唐魁玉:《网络化的后果:日常生活与生产实践的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4月,第一版 [3](美)大卫·伊斯利/乔恩·克莱因格伯格:《网络 群体与市场:揭示高度互联世界的行为原理与效应机制》,李晓明/王卫红/杨韫利译,2011年10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