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赔偿的范围的若干问题
内容摘要:虽然国家赔偿法已经实施了十几年了,实际上百姓的获赔路却走得十分曲折和艰辛。本文正是从国家设立行政赔偿这一制度中所存在的缺陷出发,主要从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法中规定不赔的情形、几种可赔偿性行为作了分析,在写作过程中引用了一些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以更具有说服力,并进一步揭示了行政赔偿制度中有关赔偿的范围所存在的问题,这些也正是为何民众对国家行政赔偿制度态度冷淡的真正原因之所在! 关键词:行政赔偿 行政行为 范围
概述: 随着国家赔偿法出台后,本来应该是感到欣喜,但事实是冤案频仍发生,实际效果犹不如前,实在令人感到可悲!如何协调受害公民和侵害主体行政机关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始终没有得到应该有的回应和答复。国家赔偿法缺陷漏洞百出,千疮百洞,而且“口惠而实不至”,就是各个方面落实不到位。 当今社会行政机关由于行政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政府机关得不到监督,实施的强制措施屡侵公民权利。 结语与展望 行政赔偿制度漏洞百出,也正是行政赔偿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使得民众对国家行政赔偿态度相当无奈。某些侵害主体行政机关损害了公民的权利,然后昂首挺胸地站在法庭上还能够得到胜诉而沾沾自喜。其实政府损害的不仅仅是受害公民,损害的更是政府本身,政府损害公民,公民得不到正义和公正的审判,公民对政府恨之入骨,政府信用度降低,相应地权威大打折扣,很可能演变成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要走出这个恶性循环圈,强化政府机关队伍的素质固然是重要,这是其中一个方面,如果一味强调提高政府队伍素质就可以改善现状,这个只是一相情愿,关键是构建良好的法律制度和有力的监督制度,因为许多法治国家实践证明,良好的社会秩序是靠良好的法律制度来维持的。 本文只是通过对行政赔偿范围的论述,这只是一份力量,需要的是广大社会群众群策群力,公众参与,各自贡献一点力量。笔者也希望立法者能够认识到恶性循环圈的恶性后果,早日跳出其中,为建设阳光政府提供信条,为树立政府权威提供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