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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犯罪特点及对策 [摘 要]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又一把双刃剑,它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已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更成为困扰各级政法部门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网络犯罪 网络文化 法律意识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青少年正成为计算机网络使用的主要人群之一,计算机网络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又一个新现象。从近些年的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与立案情况看,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网络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传统型的犯罪。网络的虚拟性为青少年实施犯罪时提供了伪装空间和便捷的途径。青少年利用网络勾搭成伙,集体作案,实施抢劫和强奸的案例时有发生。 2.利用网络侵犯公共信息安全。由于争强好胜,接受新技术新技能快,青少年常常以黑客身份擅自侵入公共信息系统或侵入国家政治经济及军事等要害部门,盗取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2011年6月英国警方逮捕了一名19岁的少年,怀疑他与一系列的跨国黑客活动有关。少年来自一个“黑客集团”。该集团专门侵入一些国际商业公司与情报机构网站。 3.利用计算机网络制造传播网络病毒。青少年制造病毒和传播病毒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报复、有的是为了一时之兴、有的是为了打赌、有的是被人利用,但造成的危害却都很大。据报道,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北京少年其凭着对电脑的酷爱,不仅制作了盗号用的木马病毒,还将病毒生成器在网上出售,获利8000多元被判刑。 4. 利用网络从事网络色情犯罪。青少年一方面成了网络色情的最大受害群体之一。但另一方面,一些青少年还单独或伙同他人制、传播、出售淫秽物品,由受害者转而变为网络犯罪的行为主体。在2006年太原审理的“情色六月天”这起典型的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的9名嫌犯中,除1人50岁外,其他8人均为20岁的年轻人,其中贺某仅19岁。而注册的60余万会员主要也是青少年。无独有偶。2005年年初,安徽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九九情色论坛”案,30万注册会员多数是青少年。网站居然模仿校园体系构建组织体系,网络管理维护人员也冠以“班主任、教导主任、校长”等名称。 二、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青少年利用网络犯罪有增长的趋势。 由于青少年的自律意识较差,使他们感到网络带来的无比自由和宽松。在网络的隐密性、虚拟化特征的引诱下,许多青少年网民肆无忌惮地通过网络这只“看不见的手”,疯狂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网络违法犯罪事件已出现快速攀升的势头,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这种趋势有进一步加快的可能性。据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以来,未成年人犯抢劫、抢夺、盗窃等涉财犯罪以及性犯罪、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侵犯人身犯罪中,因受网络内容或网友的影响,或因满足上网需要而实施的犯罪,约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46%左右,80%的被告人犯罪系主观上临时起意。而这些青少年被告人无一例外地沉迷于网吧和网络之中。 2、低龄化是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主要趋势。目前上网用户主要集中在青少年,其中有超过半数的为大、中(包括中专)学生。由于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得到极大普及,青少年“触网”的比例很高,给这些青少年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