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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摘 要] 国家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秩序与规则,法律就是实现这种秩序与规则的保证,而维护这种秩序与规则的则依赖于国家机构。在现代中国,国家机构就是人民政府。中国现今有着大量的公务员在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实现依法治国就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它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尤其是基层干部,他们能否依法办事,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这无疑要求基层干部要有良好的法制意识。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法制传统和中国法制现代化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干部履行国家职务的状况分析,来论述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并从法律角度提出提高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的对策。[关键词] 人治 定法治 法制意识 民主政治
一、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状况在解说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状况之前,先要弄清两个概念:第一个什么是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该是指国家或集体组织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在行政组织中最低一层,跟群众联系最直接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第二个什么是法制意识?[1]法制意识是指人们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各个因素所组成的系统,包括法、法律实践及指导法和法律完践的法律意识的认识与反映,从狭义上来说,就是指人们对国家的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反映。法制意识受到一个民族的法律文化传统影响,在不同法制中也表现为不同形式,如,好诉心理、厌诉心理、“德主刑辅”、“法律至上”等等。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就是指中国基层干部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认识与反映。由于基层干部是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工作人员,其身上的特殊属性关系,关系到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还表现在是否做到依法行政?是否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切与中国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