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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初探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恶势力犯罪如影随形,日益猖獗,但是在打击恶势力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定性不当,打击不力等问题。本文通过对恶势力犯罪概念的辩析,分析其存在的危险和危害性,对恶势力犯罪与其他犯罪形态和行为进行界定。[关键词]恶势力犯罪 认定 法律适用 2007年10月至11月期间,广东台山市赤溪镇辖区内连续发生多宗外来人员(邻镇)到当地卖煤球时被数名犯罪嫌疑人殴打、恐吓的案件。2007年10月21日,事主黄付江、付双印从再次到田头卖煤球时, 3名男子用钢管殴打付双印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黄付江被打伤背部。案件发生后,台山市公安局田头边防派出所在当地刑警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专案组,认真综合分析多宗案件信息,确定系列案件系恶势力所为的,目的是达垄断当地煤球市场目的。经侦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抓捕归案,并供述了为垄断当地的煤球市场,而雇请罗某、凌某等十多人多次警告、恐吓、伤害外地卖煤球人员。当地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侵犯他人财产为名,对陈某等人进行刑事拘留,后由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随着社会的发展,恶势力犯罪如影随形,日益猖獗。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以侦办一宗垄断经营为目的的恶势力犯罪为背景,结合在XX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所学的粗浅知识,拟对恶势力犯罪的概念、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略抒己见。 一、恶势力犯罪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