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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盲点与执法难点——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为视点
[摘 要]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成为收购金额最大且被商务部否决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文在分析商务部关于此案的裁决结论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反垄断法在立法上缺乏关于相关市场界定、审查结果裁定的具体依据,执法上则存在执法权机构设置、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不合理,并从尽早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调整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重新分配证明集中产生有利影响的举证责任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关键词] 反垄断 汇源案 举证责任
一、我国反垄断法的出台背景及总体特点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先后经历了“计划经济”、“以计划经济为主,商品经济为辅”、“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既定,法律制度的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尽管我国于1993年9月已经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为了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完善竞争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法律保障,尽早制定反垄断法是非常必要的。自1998年把反垄断法列入九届人大立法规划,到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通过并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可谓“十年磨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