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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解析[摘要] 人权与公民权是当今学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决定了人权与公民权之间的互动关系,只有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促进人权和公民权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 人权 公民权 良性发展 公民权与人权是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中国代表团顾问杜中兴在4月1日在日内瓦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议上指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中国一贯高度重视促进和保障公民政治权利,中国新一届政府自去年执政以来,一直倡导和坚持"以人为本",并为此采取了许多新举措。 公民权作为公民共同体中的一份子、是“国”之民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如选举权、参政权等。公民权的特征,一是权利的主体是公民,二是权利的性质属于“政治参与权”,是公民对国家权力而享有的权利。 托马斯.弗莱纳曾写过一本书:《人权是什么?》学者们常借马克思的话而将人权表述为“使人成其为人的权利”。此中前后的两个“人”,若所指为同一,则这一表述在逻辑上就不能成立;若所指并非同一,则这一表述就过于笼统,未指明“人”在什么情形下不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认为可参考这样的说法:“人权具有双重性。在基本的体系上,人权是人类相互间的权利要求,在辅助的体系上,人权也是对应当保护这种权利要求的机构即国家提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