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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躲猫猫事件后的法律问题 [摘 要] 从躲猫猫本身事件开始论述,较全面的阐述了躲猫猫事件后应该关注的问题。文章认为,事情的发生与看守所的管理论乱息息相关,所以怎样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如何监督、管控,保证制度的顺利进行,如何加强“牢狱霸头”的监管,遏制这种黑势力的发展,是否将看守所和公安分离,分离后如何保证公安人员顺利提审犯人的问题,值得深思。
[关键词] 躲猫猫 管理制度 执行 职能分离 躲猫猫事件本身看似是一个普通的政法案件,但由于隐瞒了事实真相,有了网络传播因素,遭致网民的大肆批评,迫于压力,云南省对此次事件重新审判,并由网民参与调查真相,这对于云南公检法系统来说,是一种无奈还是无能的表现呢?躲猫猫事件的发生 2009年1月28日,李荞明因涉嫌盗伐林木,被云南晋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晋宁县看守所。仅仅半月的时间,李荞明因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调查结果为下午放风的时候,死者与狱友在天井玩“躲猫猫”游戏,因为死者不慎抓住同监狱友普某某遭致其不满,发生争执后,普某某踢了死者一脚,并朝其头部击打一拳,死者由于重心不稳而摔倒,头部恰巧撞到了墙壁和门框的夹角处,导致受伤。 2月20日,晋宁县公安局公布调查结果,称为游戏玩耍中意外事件,并未发现公安机关失职、渎职现象。 此调查结果受到网络网民铺天盖地的质疑,云南公检法迫于压力,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并邀请网民参与调查经过,后经过一波三折的艰难调查,彻底推翻了此前晋宁县的调查结果,彻底推翻了“李荞明是与狱友玩娱乐游戏时撞墙撞死的”的说法,实际真相为死者是被同监室在押犯人殴打致死,定性为:发生在看守所内牢狱霸头打死在押人员的故意伤害致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