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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洗钱对策研究 摘要:反洗钱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一个焦点问题。我国近年来非常注重采用法律手段打击洗钱活动,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初步构建了以反洗钱刑事法律为基点、以金融机构反洗钱法规为重心、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反洗钱法律体系,专门的《反洗钱法》也正在紧张起草之中。但相比国际反洗钱立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我国当前的反洗钱立法还存在诸多缺陷和问题,需要尽快健全完善。 关键词:反洗钱,洗钱活动,反洗钱措施
一、“洗钱”涉及的基本问题 (一)洗钱的概念 “洗钱”一词是个外来词汇。上世纪初,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个成员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然后,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它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申报纳税。税务局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其它非法所得来的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来历。 不同的国家、组织对洗钱有不同的定义。洗钱的正式概念最早出现在 1988年12月19日《联合国反对非法交易麻醉药品和精神病药物公约》里,该公约对洗钱定义为:“为隐瞒或掩饰因制造、贩卖、运输任何麻醉药品或精神药物所得之非法财产来源、性质、所在,而将该财产转换或转移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洗钱定义为:“凡隐匿或掩饰因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真实性质、来源、地点、流向及转移,或协助任何与非法活动有关系之人规避法律应负责任者,均属洗钱行为。”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将洗钱定义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无意间被利用为犯罪资金的转移或存储中介。犯罪分子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账户作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或者利用金融系统提供的安全保管服务存放款项。此即常言之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