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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证券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及存在问题[摘要] 8月28日,笔者在《金融界》网站看到《伊力特名下过亿地产被查封未公告》:“昨天,由于一个突然事件,原本定于当日在广州中院开庭的李江明请求撤销伊力特实业股份公司(下称“伊力特”,600197.SH)合同一案被叫停,庭审变成了证据交换。《第一财经日报》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办的网站查询得知,伊力特名下一地产项目中未售出的商铺及写字楼总面积达13100平方米已被查封,若以其开盘时标出的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计算,其被查封的物业价值保守估计超过1.1亿元。但对此,伊力特并没有进行过公告。”当天,该股票价格下跌了3.03%。[ http:/www.jrj.com,《伊力特名下过亿地产被查封未公告》,王佴] 看后笔者心有感触,时至今日,仍时不时出现 “伊力特”这样严重违反证券信息公开制度的公司,让曾经做过“伊力特”股东的我对该公司完全失去信心……中国的证券市场何时才能走向成熟? 怎样才能完善与健全证券信息公开制度?[关键词] 完善 健全 证券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证券法的重要内容 ,贯穿于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我国《证券法》 第三章“证券交易”第三节“持续信息公开”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外,中国证监会还根据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需要,就有关信息披露文件的格式、内容制定了统一的规则。国家通过制定和出台一系列证券“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我国年轻的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逐步规范和促进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与监管还不够力度,还有不少地方需要完善与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