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
会计论文
金融论文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
轻化工程
德语论文
工程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信息计算科学
电气自动化
历史论文
机械设计
电子通信
英语论文
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
法律论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电视制片管理
材料科学工程
汉语言文学
免费获取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装工程
模具设计
测控专业
工业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应用物理
电子信息工程
服装设计工程
教育技术学
论文降重
通信工程
电子机电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学
艺术设计
新闻专业
信息管理
给水排水工程
化学工程工艺
推广赚积分
付款方式
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全站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201(一)
本论文在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
[摘 要]:夫妻财产制是规范夫妻之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它规定了夫妻双方对婚姻和家庭的法律责任。夫妻财产制既有身份法的属性又有财产法的性质。随着夫妻财产日益多样化,夫妻财产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日益复杂,现行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相关规定的“滞后性”在司法实践中暴露出种种弊端,亟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对我国的离婚财产制度进行了分析,列举了在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对外国的离婚财产处理方式进行了大概的论述并提出了借鉴意义。最后对我国的离婚财产制度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一些个人见解,希望对解决我国的离婚财产问题有所辅益。
[关键词]:离婚 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分割 完善措施
一、离婚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分割
(一)离婚的概念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可以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方式,对于财产的分割,为了最大限度的体现公平和保护弱方当事人的权益,应该综合各种情况进行考虑。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该首先考虑子女和女方权益,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在双方条件悬殊不大,无法抉择的时候,可以考虑适用,但是操作性不强。其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因此,这里要考虑对一方专职持家的补偿,一般是对女方为了持家没有自己的生活来源,在离婚的时候要求给以补偿,并适当予以补偿也符合人之常情。第三,对于《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出于法律对不实行为的惩戒也要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进行体现。
二、处理离婚财产时存在的问题
(一)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区分问题
由于个人婚前财产没有经过登记或以某种形式进行公示,夫妻结婚后,财产多混为一体,双方往往很少有防范心理。当夫妻关系不能维系,当事人往往开始隐藏、转移财产,会收集保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这种证据很难收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财产分割意见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的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处理时原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此,本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因不能举证,被法院按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处理的情况很多。修正后的婚姻法虽然对婚前财产、特定财产均有规定,但未规定如何保护个人所属财产的保护条款。
(二)法定继承取得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是基于父母子女的直系血缘关系,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继承关系。作为子女的配偶与对方一起所尽义务是不特定的,是或有或无的,配偶双方均有自己的父母,配偶双方相互协同对方对自己父母尽义务是情理之中的事。[ 鲍佩佩,金灿强.浅析夫妻约定财产制[J].法制与社会2011(01):14 ] 子女对父母的扶养义务在农村比较典型,在城市,多数父母有自己的收入,子女对父母没有多少经济上的负担,对父母的精神和物质关怀同样也不是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1
/2/2
上一篇
:
畸形文化消费引发犯罪浅析
下一篇
:
离婚时夫妻财产的界定与分割
Tags:
离婚
夫妻
共同
财产
界定
分割
201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