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族企业用人机制创新 家族企业的不断兴起,对家族企业人员机制现状与任职情况的描述来说明一部分家族企业并没有逃脱家族管理的樊篱。在企业的用人制度上,“任人为亲而不为贤”成为其主要特征。结合家族企业用人机制的外部、内部制度创新推进家族企业逐步完善。市场失灵是家族企业信贷融资存在的重要问题,阻碍家族企业发展。
家族企业的用人机制现状
(一)家族企业人员任职情况 据调查,在家族企业里,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比例接近60%,说明大部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企业虽然建立了公司制的企业制度,但却实行古典式的管理模式.虽然也有超过40%的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并非“一肩挑”,那么,是否意味着所有权与经营权已经分开了呢?其实也并非如此,因为企业为家族所有,家族内地位高的人控制着这两个位置,所以其管理方式依然是古典式的。 (二)任人唯亲现象严重 对于管理人员的选择机制有多种渠道,主要包括:从社会上公开招聘,从本企业基层提拔,从家庭、家族、亲戚朋友当中选用。调查发现,“总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级人才从社会上招聘的比例占50.1%,主要是因为家族成员尚不具备高级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从企业内部提拔的多为仓库管理员和一般管理人员。而对于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则在亲戚朋友当中选用的居多,其注重的不是个人的能力,而首先考虑的是忠诚度。因此,在企业的用人制度上,“任人为亲而不为贤”成为其主要特征。 (三)对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家族企业对管理人员的激励灵活多样,高收入是其最主要的激励机制之﹁。收入主要表现为货币的形式,各种福利性的收入较少。经营管理人员的报酬主要根据其经营业绩而定。 (四)家族企业领导权的交接 领导权的交接是企业能否长期发展的关键。我国的家族企业创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初始的创业者年龄目前大多在五六十岁以上,他们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选择接班人。在企业的交接上,绝大多数创业者选择自己的儿子做接班人。 家族企业用人机制的创新
(一)外部制度创新 1.建立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 首先,加大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力度;其次,进一步细化有关私有产权保护的法律,对财产权利、责任以及遭受侵害后的诉讼、法律适用等内容作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最后,要清理与宪法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法律法规。 2.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强个人信用的法制建设 特别是要加快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这一体系在上海已经初步建立,通过征信体系的建立,加大其违约的成本,要让失信者受到“失信成本”远远大于“守信成本”的惩罚,使其不敢失信。 3.逐步建立和完善经理市场 使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聘用和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人才,要建立各方支持的大容量的经理人才信息库,加大人才选拔的范围,通过职业经理市场的建立,加大对代理人的监督,使其败德成本加大。与此同时,建立相应的仲裁机构,解决委托代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 4.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要逐步实现职业与社会保障和福利的分离,这样有助于打破人才要素流动的所有制限制,使其在全社会流动起来,在一定程度上使外聘经理人员减少短期投机、败德行为,安心于企业的工作。 (二)家族企业内部制度创新 有了社会的外部制度的保证,家族企业还要进行内部的创新,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1.建立有效的家族成员的退出机制 要彻底改变家族企业用人唯亲的现状,就必须使不称职的家族成员逐渐退出管理层,而从经理市场上聘用高级专业人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张,经营的多样化,原有的创业者在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逐渐不能与之相适应。此时家族企业应当机立断,促使家族成员逐渐退出。 2.非家族成员家族化 是指把一些处于高级管理阶层的外聘人员通过各种方式转化为家族成员。这种转化可以通过姻亲、干亲、结拜等途径达到。这种非家族成员的家族化并不是一种倒退,而是在各种法律、法规、个人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的一种过渡措施。高水平的管理人才转化为家族成员可以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平庸的家族成员可以安心退出;二是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员可以安心于企业的经营 3.后代的培养 除家族成员的淡出外,还可以把家族成员转化为专业管理人员,对家族成员后一代进行培养,在其具备了符合本企业的用人要求后,才能进入企业的管理层。 4.在家庭成员退出的同时,大胆引进人才 首先,选拔时要学会识别人才;其次,在使用时要格外尊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最后,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树立长期的人才观。 5.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家族成员淡出,外部人才引进之后,要使人才发挥其作用,必须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首先,要加强企业员工的物质激励,在收人激励的基础上加强股权激励。在保持其获得一定收入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对员工的精神激励。其次,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市场失灵与家族企业融资机制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涌现出一大批家族企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蓬勃发展,现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从资本结构来看,家族企业资金严重依赖内源融资,融资困难成为当前家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其原因在于我国家族企业信贷融资存在严重的市场失灵。 (一)、家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的原因 1.家族企业信用不足 家族企业信用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主要表现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方面。绝大多数家族企业固定资产少,经营规模小,流动资金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难以形成较大的、稳定的现金流量,因而当需要靠融资补充流动资金时,家族企业只能以自有资产担保来向银行借款。由于家族企业可作抵押的资产少,其偿债能力有限,银行往往缺乏投资热情。 2.家族企业产权结构及治理结构不合理 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分布较为集中,产权结构呈现出单一性、封闭性特征。据统计,家族企业中私人股东投资占企业总股本的92%,其中私人业主的控股比例高达66%,处于绝对控股地位。私人业主的同姓兄弟所持股份也有相当比重,约占企业总股本的14%,两者在家族企业中的控股比例合计达80%。产权的单一性和封闭性使得许多家族企业意识不到外部融资的重要性,仍主要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家族成员的再投入来发展,这就限制了企业的扩张。另外,外部投资者对家族企业领导者的能力和企业未来的业绩缺乏信心,一般不愿投资,而仅靠家族内部融资又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求。 3.金融机构对家族企业缺乏足够支持 长期以来,我国的金融机构由于种种原因不太重视对企业的监管和约束,企业比较容易获得银行贷款。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实施预算硬约束,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在按照商业化、市场化要求对金融业进行整合的过程中,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信贷标准更加严格。加上近年来各大银行都在实施向大城市、大企业集中放贷的战略,使得它们原来承担的部分中小企业信贷业务逐渐萎缩,在一些地区甚至出现空白。与此同时,更加严格的信贷标准使整个金融业在整合期内的贷款量紧缩,直接限制了家族企业取得贷款。 (二)、家族企业融资机制创新 家族企业融资的市场失灵归根到底是体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因此不仅要建立家族企业的内生性融资机制,还要创造适应家族企业融资机制的外部环境。 1.家族企业的融资策略 家族企业自身应致力于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开展产权制度创新,采用正确的融资策略,包括资本结构的选择、融资方式的选择和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具体包括: (1)家族企业应致力于提高管理水平 家族企业应当认识到,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短缺、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筹集到的资金的利用效率也不会高。为了提高所筹资金的使用效率,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对家族企业应当提出信贷方面的定性或定量标准。例如:要求企业提供真实反映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的商业计划书;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的财务状况;要求以企业真实的资产做贷款抵押;要求企业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等,以便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 (2)家族企业产权制度创新 为了获得进一步发展所需的资金和降低企业风险,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家族企业进行产权制度创新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贡献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理顺家族成员的产权关系,界定企业产权,明确企业的性质,优化产权结构。家族企业在明晰内部产权关系的基础上要努力实现产权多元化,具体方式包括:吸纳国有、集体和其他非公有制的企业入股;通过与其他企业合资、合作、合并、兼并,实现资本社会化;将股权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调动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条件和上规模的家族企业可以通过上市引入社会公众投资。 (3)重建家族企业信用制度 市场经济是一种资金约束型经济,也是一种信用经济,而企业融资与信用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信用制度重建是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建立新型企业融资机制的重要前提和条件。重建企业信用制度要在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中突出信用要素的重要地位,形成企业信用的内在约束机制,完善家族企业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整的家族企业诚信体系,提高家族企业的信用水平。 2.政府消除家族企业融资实施的政策 政府应实施扶持和保护政策,推进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建立私营企业担保基金,完善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直接渠道融资,为消除家族企业融资的市场失灵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推进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 改革现有的贷款审批制度,针对家族企业商业票据提供承兑担保服务,形成符合家族企业金融服务特点和要求的制度安排。同时应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国外经验证明,中小金融机构是家族企业间接融资的主要支持者。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改善我国家族企业的融资环境。此外,还应当设立多种形式的主要为家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我国现有的中小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城乡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等。应将这些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我国家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 (2)建立私营企业担保基金,完善私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通过担保基金向家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解决家族企业融资时缺乏担保的问题,降低银行的信用风险。私营企业担保基金的来源渠道包括:注入部分地方财政资金,向社会发行债券;金融机构投入和企业互助等。私营企业担保基金严格按市场经济原则运作,并且实行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组建和完善家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具有相当规模准备金、并完全按市场模式规范操作的担保公司。另外还可以考虑建立以行会、商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为主体的担保机构,从而真正为一大批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表现活跃的家族企业提供融资条件。 (3)发展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拓宽家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 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家族企业直接融资比例,降低家族企业对银行的依赖度。政府应鼓励做大的家族企业上市融资,在规范我国主板市场的同时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发展步伐,为具有技术创新潜力的家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并积极鼓励家族企业到海外融资。从宏观上看,全球金融资本一体化和加入WTO将促使我国在金融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对外国金融机构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这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企业融资机制,另一方面也为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进入铺平了道路。国内家族企业通过在国外二板市场上市,则可实现与国外风险投资资金的结合,作为国内融资的补充。 总之,我国家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是由资金供给者和资金需求者两方面造成的。要改变这种现状,必须从供需两方同时着手。金融机构应进行体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增加信贷供给;家族企业应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减少不确定性的预期和增强市场实力 综上所述,当前的中国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式管理模式有其理性的一面。这种理性的产生根源于中国几千年来的家文化传统,受制于当前特定的外部社会环境。出于传统家族文化的影响,家庭伦理在生活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信任感仅局限于家庭范围,而不扩大至非亲非故的交往关系;同时,法律信用制度,尤其是职业代理人制度的建设还不完善,也使企业主很难放心移交控制权。在这种社会信任低下,市场规则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选择用家族主义的小范围低信任替代全社会范围的高信任,用家族化管理替代制度化现代管理。
参 考 文 献 1、汤美芳.私营企业从家族式管理走向现代管理的制度障碍[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1(5). 2、张克中.关于中国家族化民营企业跨越转型期的制度障碍思考[J].管理前沿,2000(6). 3、陈春跟.论民营企业与职业经理制[J].经济师,2002(9). 4、(委)伊万·兰兹伯格,《家业永续(家族企业如何成功地完成代际传承)》,商务印书馆,2005年12月出版. 5、(日)仓科敏材著,张同林 杨理亚译,《家族企业》,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