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内私有民营企业刚性管理的利弊与不足
[摘要] 通过揭示刚性管理的内涵、回顾刚性管理理论的历史渊源、剖析刚性管理的特征及刚性管理的利弊来对刚性管理进行专题探讨,以引起人们在大力倡导柔性管理的同时正确关注别性管理。 [关键词] 刚性管理;内涵与特征;利弊分析
国内私有民营企业在我国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成长起来的,目前,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内私有民营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柔性管理得到了特别的关注和青睐。自上世纪80年代掀起的企业文化管理思潮以来,人们对刚性管理进行批判,致力于柔性管理的研究与实践的探索,以至于产生一种厚柔性轻刚性,将柔性管理置于刚性管理之上的倾向。有人认为,“从刚性管理走向柔性管理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柔性管理是在刚性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更高形态的管理模式,是更加深刻、更加高级的管理”;“柔性管理是刚性管理的升化”;等等。在工作实践中还游生出一种对规范化管理产生逆反心理的现象。事物总有两面性,刚性管理虽有局限,但在管理实践中享有其应有的地位,我们不可厚此薄彼。为此,本文将刚性管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探讨,是想引起人们的正确关注。 刚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渊源 刚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源远流长,无论东方或西方,都可以上溯到很久远的历史年代。我们今天追溯刚性管理的思想文化渊源,是为了更好地领悟刚性管理的精髓,辩证对待刚性管理。东方管理思想的主要来源是中国的文化,中国文化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宝库。在整个文化中,蕴涵刚性管理思想的主要是公元前战国时期的法家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吴起、商鞅、韩非子等。他们认为,人性好利恶害,所以,提供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设立赏罚制度,才能抑制人们无穷的欲望,使人们的“私心”服从“公心”。 二、刚性管理的内涵 (一)制度至上 在刚性管理中,管理人员围绕着工作流程制定相应明确具体的制度。群体中每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既定的制度,不得自行其是,并按照制度对成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或表扬肯定或惩罚,形成一种良好的有序工作环境,以便高效完成组织的目标。在这样的组织中,形成一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境界,这里的“法”,即指组织内的规章制度。可见,制度至上是刚性管理的显著特征。 (二)组织严密 “组织”一词有多种含义,“在管理中用作动词时是指管理者为达到目标所采取的所有管理行为,可引申为组织工作;作名词时是意味着一个正式的有意形成的职务结构或职位结构”即组织结构。在刚性管理工作中,不管是组织工作还是组织结构,都体现出其严密性、确定性。 (三)权力集中 在严密的组织结构中实行刚性管理,使各项制度得以有效地执行与遵从,采取纵向高度集权的命令和指挥是肯定的。在组织内部,各个职务和职位按等级制度的体系井然有序地进行划分,每一级的人员都必须接受其上级的控制和监督,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拥有对下级发出服从命令的权力,从而形成一个直线式的等级递进的指挥链。直线权力是绝对的,组织管理的各项大权均集中在最高领导层,从而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下级对上级的命令必须服从,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使职员按既定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刚性管理利弊分析 从刚性管理走过的历程,我们看到,它的产生、发展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是相互联系、相互适应的,对提高产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成效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它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对今天的组织管理仍然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 (一)刚性管理的积极作用 1、刚性管理在管理活动中具有普遍性和共性。在刚性管理中,制度是它的核心,而法制对任何时期、任何对象的管理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即便是在企业文化、柔性管理的呼声日高一日的今天.也决不可回避或者舍弃法制这一管理思想及相应的手段,也不能排斥刚性管理,更无法取代刚性管理。在一个组织中,存在着众多的关系、矛盾,这些关系的处理、矛盾的解决,需要有一定的规范。越是复杂多样化的组织活动越是需要周密的组织。可见,刚性管理是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2、刚性管理贯穿于组织发展的整个过程。组织初创时,首先要确定组织目标及成员的工作行为规范,使人们的行为具有目的性和确定性。组织的发展是分若干阶段前进的,每个阶段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组织变革,原来的制度规范部分被突破,还将建立新的制度。在制度逐步完善稳定时,组织成员的行为经过整合也达到规范,组织也成熟起来。可见制度的建立与变革贯穿于组织发展的全过程。 (二)刚性管理的弊端 1、刚性管理不能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积极性。组织中规章制度的建立,一般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把组织成员看成是接受监督的对象,是以组织成员可能要违反这些规定为前提的。规章制度是企业所有者、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意志体现,是压制、打击管理者认为“恶”的行为,鼓励、扶植管理者认为“善”的行为的一种有力工具,是管理者建设他认为的并追求的理想的组织王国的手段。虽然有人提出,错的不是制度,面要看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但我们还是看到,制度的建立,从一开始就没有给组织成员树立主人翁意识,他们的自主权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2、刚性管理未能涉及组织内所有工作。在管理实践中我们看到,再多的制度和条款都是不够的,规定不完所有部门和职工的任务范围和责、权、利,正所谓“如果制定了一百条法律,也就制造了一百零一个漏洞”。工作中又不断产生一些无法定时、定量、定向且难以准确计划、考核的边缘工作,这些工作的责、权、利是很难明确和制度化的,只能通过协调来完成。另外。组织内部的很多工作也不能用制度来管理,特别是一些在8小时工作以外职工开展的创新性研发工作,这需要职工的敬业精神。 3、刚性管理容易使组织僵化,缺乏活力,灵活性、适应性不强。严格的规章制度、严密的组织结构、权力等级森严以及物化、理性的管理风格,使刚性管理一过头就容易激化矛盾,造成组织的僵化和呆板,使管理者陷入自己精心编织的“理性藩篱”之中。工作教条化,缺乏灵活性,使组织难以快速适应组织内部及外部带来的变化。 综上所述,刚性管理在管理活动中有其不可替代的优势作用,在倡导柔性管理的今天,仍不可否定或排斥刚性管理。但要使刚性管理在实践中发挥更好的积极作用,必须针对不同的组织特点、不同的工作性质、不同的发展阶段,艺术地把握好刚性的度,与柔性管理结合,“刚柔相推,崇德广业”(《周易》),为组织目标的快速实现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使组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参考文献]《法商--韩非的刚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