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措施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尽管取得相当的成就,但也遇到了很多突出的问题。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顺应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趋势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无论是创造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还是推进企业经营的理性化;无论是活跃的劳动力市场,还是启动失业机制;无论是保证人民的日常生活、身体保健,还是应对老龄化高峰等等,都离不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需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来维系和润滑。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始建至今,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城市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为促进转型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这些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实践过程中,尽管取得相当的成就,但也遇到了很多突出的问题。如:现制度模式中的政府、企业和个人责任不清;因现制度模式而引起的三种隐性债务规模巨大;个人账户空账运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较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方式单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够科学;老龄化程度的加剧使基金支付压力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障制度中被保险人身份最稳定、享受时间最长、费用开支最大的项目,其对社会影响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其改革的艰难。因此,调整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顺应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趋势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面临的问题和难点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堪重负 随着城镇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期望值的不断提高,没有养老保险的群体要求享有,已有的要求提高待遇,使基金有限增长与需求无限增长的矛盾日益增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供养负担日益沉重,养老保险基金是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由于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的增长速度快于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的平均增长速度,很容易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扭曲,引发基太养老保险演变为普遍平均的社会福利,造成基金缺口不断膨胀,使养老保险制度不堪重负。 (二)个人账户基金“空账”运行,地区、行业差别大,企业职工负担均衡不一 一是实行现收现付制存在隐性债务。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初期,实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中期又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但养老金过去很少有积累。现实缴费实际上将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资金混账管理,合并使用,既承担着新人、中人的养老金责任,同时还承担着“老人”历史债务责任。二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政策统一的同时,地区、行业之间政策差异较大,导致了养老金待遇的差异性较大,引起了不同地区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攀比心理,极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和完善。三是对于个体、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人员来说,随着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调整,缴费越来越重,负担均衡不一,多数个体工商户和自由就业人员不愿参保。从当前看,会影响基金收入,从长远看,个体工商户和自由就业人员的养老无法得到保障,不利于社会稳定。 (三)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大,参保率低,企业欠缴、漏缴与少缴养老保险费问题比较普遍,基金征缴难度大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由于目前劳动力供应大于需求,就业压力较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不大,参保率较低,扩展难度较大,基金征缴困难。一是企业漠视职工权益,养老保险制度意识淡薄,有缴费能力的不按时足额缴费,欠缴、漏缴与少缴养老保险费问题突出;二是企业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各种理由少报缴费人数、漏缴养老保险费;三是企业经营方式多样,人员就业形式灵活,申报征缴管理难度大;四是一些年轻的从业人员对养老保险问题认识不足,宁愿现在消费,也不愿为养老贮备;五是基金征缴缺乏强制的法律手段和行之有效的行政措施及良好的社会环境。政府相关部门相互支持不够,基金征缴形不成合力,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六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保率低。 (四)提前退休加剧了养老金的支付压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在退休管理上,提前退休暂时缓解了就业压力却加剧了养老金的支付压力。提前退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符合法律或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另一种是违反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这对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影响非常明显。据调查,在提前退休人员中,以特殊工种方式退休的人员占提前退休人数的54.8%、病退占27.7%、破产企业职工占17.5%。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后,部分退休人员死亡后继续虚领养老金常有发生,相当部分地区的社区平台建设滞后,还不能适应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要求。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不同步,缴费与待遇矛盾突出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相对滞后,造成退休人员待遇差距明显,产生大量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负面影响大。劳动合同制工人成为制度改革的一部分,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而在实际中,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欠费严重;二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不断增大,而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退休后,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待遇相对偏低,也造成了同类工勤人员执行不同政策产生了很大矛盾;三是与企业实行不同制度,造成职工工作不安心,退休人员不顺心等问题,影响企业人才的合理流动,影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 二、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一要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真正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的转变,寻求保值增值。做实个人账户,既可以实现养老金的部分积累,也可以建立筹资载体,符合统账结合制度的本来意义。应该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寻求养老金的保值与增值。作为老百姓的“养老钱”,资金若不能实现保值增值,就失去了做实个人账户的意义。二是探索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运营的规范化管理手段和方法;三是在管理方面由于还缺乏大量懂业务的专业人员,需要加强培训,尽快形成一支懂业务、懂管理、懂市场运作的企业年金专业人员队伍。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探索规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 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筹资主要依托于企业。一些企业关停并转,经济效益不好出现滑坡或职工下岗分流和提前退休时,养老保险筹资就遇到困难,只有靠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拓宽资金支付渠道,支持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通过调整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建立完善与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匹配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形成稳定的制度性安排,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GDP总值的比例,实行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 (三)统一缴费政策,加大灵活就业参保,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的市场化,灵活就业者将成为劳动者的重要构成部分,解决好灵活就业者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应及时调整制度设计思路,将灵活就业群体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发展的新增长点。第一,改变养老保险发展必须以正规就业人群为主要实施对象的观念。第二,改变养老保险发展必须依托用人单位的传统观念。第三,在具体政策设计上要降低灵活就业者参保费率,统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办法。第四,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参保缴费。第五,使管理服务机构与手段更加符合直接面向灵活就业参保的需要。第六,改进服务形式与技术手段。 (四)严格退休审批,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规范退休人员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有针对性地帮助退休人员解决因年老而带来的生活困难,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加快健身娱乐场所的建设,使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更上台阶。 (五)相关部门联合互动形成合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步伐 各级宣传、财政、经委、建设、工商、税务、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联合,互相支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完成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制度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