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HY2541 论文字数:4828,页数:05
论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摘 要]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是公司法律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其效力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是贯彻公司运行、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的根本准则。其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有限责任原则。[关键词] 公司法 基本原则 利益均衡 分权制衡 自治 股东平等 有限责任《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公司法》在调整与公司有关的特定社会关系时所适用的基本准则。[赵旭东: 《新公司法讲义》,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12,第33页。]它是公司法律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其效力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是贯彻公司运行、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的根本准则,对司法和实践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雷兴虎: 《公司法新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第48页。]在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一些体现公司制度宗旨和特色的原则逐步被确定下来,被各国公司立法普遍接受和采纳,成为公司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结合我国公司立法的指导思想、国外公司立法的成功经验、公司运营的基本规律、我国公司立法的实际,可以将《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归纳为: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平等原则、有限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