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的叙事特色 【摘要】《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的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是余华作品思想结构及写作特色的一个转型作品。运用平实的语言,直接叙述、简单的人物对话、重复等叙事手法,描绘了出了从五六十年代到改革开放后一段时间,以许三观因生活变化而几次卖血摆脱困境为小说主线,表现了当时中国社会的转型时期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思想的转变过程。生动形象展现出了当时中国底层小市民的形象,将悲剧引申为生存性苦难,将苦难延伸向人性的崇高境界。
【关键词】:余华,《许三观卖血记》,直接描述,对话,重复叙事 一、文本内容概要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从许三观还是个平凡的丝厂送茧工开始讲起。因回到村里看望爷爷,偶然的从四叔口中知道了卖血,出于一种好奇,懵懵懂懂的有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在那个动荡慌乱的岁月,周遭的压力不断涌向许三观。迫于生活无奈,每当家里发生重大事件事,在正常情况下无法解决时,许三观只能想到这条去医院卖血的出路,靠卖血维持生计,靠卖血来摆脱困境。 小说围绕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的经历,为我们展开一条充满琐碎杂事、亦辛酸的许三观的生活轨迹。 第一次卖血,许三观由于好奇跟着阿方、根龙去了医院。这是许三观的卖血之路的启蒙课,也因为第一次卖血挣来的钱娶到了媳妇——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替弟弟出气把方铁匠的儿子的头砸破,被方铁匠抄了家。为了赎回这个家,他选择去卖血。第三次是为了另一个女人——那个摔断了腿的林芳芬,他去卖了血。第四次是大跃进时期闹饥荒,为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不愿看着全家人忍饥挨饿,又去卖了血。第五次和第六次是两个儿子一乐和二乐都被发往乡下做知青,为了儿子的生活和前途,他接连两次卖血。第七次到第十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为在上海病床上的一乐筹钱治病。最后一次发生在生活日渐好转的新时代,因为一个“想吃一盘炒猪肝,想喝二两黄酒”的愿望,而想到去卖血。但是这次,许三观却没有卖出血。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伴随着其他的事发生:大跃进、文革、上山下乡等等。在他平凡的生活背后,是整个国家、社会。因为七个不同目的的十二次卖血对于许三观来说,卖掉的是血管里流淌着的摇钱树般的鲜红血液,道尽了如许三观一样的百姓群体那饱经生活压力蚕食的人生,无处申诉的点点滴滴的无奈。作品通过这种极致性的生存方式,表达了普通大众对苦难的承受勇气,展示了生命的坚韧力量。
二、余华以往作品与《与许三观卖血记》的不同 余华的早期小说主要写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他小说中的生活是非常态的、非理性的,小说里的人物与情节都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之中。正如谢有顺指出:“暴力是余华对这个世界之本质的基本指认,它也是贯穿余华小说的一个主词。” 余华说:“那时期的作品体现我讴歌世界结构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对常理的破坏。简单的说法就是,常理认为不可能的,在我的作品里是属实的事实;而常理认为可能的,在我那里无法出现。导致这种破坏的原因首先是对常理的怀疑。很多事实已经表明,常理并非像它自我标榜的那样,总是真理在握。我感到世界有其自身的规律,世界并非总在常理的推断之中。” 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物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 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 而《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可以看出余华的创作已全面放弃了这种“暴力化”叙事的角色扮演,转而完成了向“民主化叙事者”的转变。转型首先是从语言的变革开始,作品的语言一改作者过去夸张奇崛的风格而变为平白质朴。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偶尔运用几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孕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
三、《许三观卖血记》对话的叙事特点 小说一改他过去作品的夸张奇崛的风格而走上了平白质朴的“亲民”路线。在本书中,它没有曲折的情节,没有各种的故弄玄虚,仅仅是用白描的手法来写文章,采用对话的叙述方式、客观、简洁的把许三观一生中的卖血经历,从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到六十岁时再也卖不了血。促使许三观卖血的动机,与一个普通人一生中的重大事件相连,如结婚、性爱纠葛等,透析得淋漓尽致。 小说第十八章交代的大跃进运动。如此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余华却巧妙地通过许三观对许玉兰讲解的那一套“吃经”,而把那个充满了闹剧色彩的荒诞年代活脱脱勾勒出来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今年是一九五八年,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还有什么?……”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今天到街上去走了走,看到很多戴红袖章的人挨家挨户地进进出出,把锅收了,把碗收了,把油盐酱醋都收了去,我想过不了两天,他们就会到我们家来收这些了,说是从今往后谁家都不可以自己做饭了,要吃饭去大食堂……”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前天我带你们去丝厂大食堂吃了饭,昨天我带你们去天宁寺大食堂吃了饭,今天我带你们去戏院大食堂吃饭……”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我们明天不去市政府大食堂吃饭了,在那里吃一顿饭累得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全城起码有四分之一的人都到那里去吃饭,吃一顿饭比打架还费劲,把我们的三个儿子都要挤坏了,我衣服里面的衣服都全湿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城里的食堂全关门了,好日子就这么过去了,从今以后谁也不来管我们吃什么了,我们是不是重新自己管自己了?可是我们吃什么呢?” 许玉兰说:“床底下还有两缸米……舍不得这些从你们嘴里省出来的米,我就没有交出去。” 从大炼钢铁到挨家挨户砸锅收米,从敞开肚皮吃大食堂到一个个食堂被迫关门熄火,一出历史悲喜剧就这么通过许三观轻描淡写的几番对话,在不动声色的家常闲话中展现了历史风云的卷舒。倘若以正面的姿态去讲述这样一个重大历史事件,所费笔墨必然不少,且极可能会由于头绪纷繁,想全面而又准确地把握这段历史、下笔书写更是困难。然而,余华用其简单、轻松而又客观的笔调,反衬出这一段历史不可承受之“重”,避免了粗枝大叶、冗繁拖沓,反而精妙得当、不乏真实。 《许三观卖血记》其中一大特色即是用对话作为叙述框架,推进故事情节,淋漓尽致、真切实在地刻画出鲜明的人物性格特征与思维走向。 “许三观,家里没有米了……, 你去粮店把米买回来。”许三观说:“我不能去买米,我现在什么都不做了,我一回家就要享受……你还想让我去买米?你做梦去吧。” 许玉兰:“我扛不起一百斤米。” 许三观:“ 扛不起一百斤, 就扛五十斤。”“五十斤我也扛不起。”“那你就扛二十五斤” 许玉兰说:“许三观,我正在洗床单,这床单太大了,你帮我揪一把水。” 许三观说:“不行,我正躺着藤榻里,我的身体才刚刚舒服起来,我要是一动就不舒服啦。” 许玉兰说:“许三观,你帮我搬一下这只箱子,我一个人搬不动它。” 许三观说:“不行,我正躺在藤榻里享受呢……” 许玉兰说:“许三观,吃饭啦。” 许三观说:“你把饭给我端过来,我就坐在藤榻里吃。” 许玉兰说:“许三观,你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完了?” 许三观说:“我也不知道。 在我看来,这段对话相当精彩。简单、往复的对话,展现出此时的许三观对于妻子在婚前与何小勇发生关系而令自己俨然成为一个养了别人儿子的“乌龟”之事的恼羞成怒,却终因无处发泄,于是用不做任何事情、躺在藤榻里“享受”的方式,来平复许玉兰曾犯下生活错误一事对他精神上的刺激。而后,与林芬芳的偷情情节,也极有理由是指向其用此方式来摆脱处于男权主义思想下自己内心的屈辱。这种没有任何矛盾爆点的冷战冲突,无异于是对妻子最深刻的惩罚,透露出他的思维里那一种自欺欺人的愚昧。作者并没有把许三观塑造成尽善尽美,而是赋予了他人所易有的缺点。也正是这些缺点,融入浅显易懂的单纯的对话框架中,使得许三观的形象愈加丰满、真实而又立体,一个落后无知、精神匮乏、自我安慰的形象跃然纸上,尽现眼前。 简单的叙述风格不仅体现在客观、简单的叙述与对话框架中,也在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里有所显现。在整部小说的最后,因为年轻的血头不准他卖血,许三观愤愤不平地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有人认为这是对性道德的调侃,难免令这样结尾被置于尴尬处境之中,但不将作品置于道德观念中议论。可以看出,这句话颇能代表整部小说的语言风格。在贴近生活的粗俗中见得优雅,在油滑中见得凝练,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制造的波澜不惊一般的平淡,却给予了读者层层递进的思考浪潮。在如此轻快的语言的映照下,现实褪去灰暗盔甲,历史与社会状态的沉重便不免露出了蠢笨之相。剥开束缚,至此,也就是底层百姓最朴实的生活写照。
四、重复叙事的模式 重复,最早是修辞学术语。它是诗歌中最基本的修辞原则,也是童话,民间故事,小说常用的修辞手法。在现在叙事学中,重复被移用为一个重要的叙事概念,重复叙事,往往指多次讲述发生过一次的事。在现代叙事学中,叙事因而变成现代主义式的结构性实验,对同一件事情的重复性叙述。 重复手法的运用也是《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的一大亮点。米兰• 昆德拉说过:“如果重复一个词,那是因为这个词重要,因为要让人在一个段落,一页的空间里,感受到它的音质和它的意义。”这是一篇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且不说它精瘦如骨的外表,也不说.它悲悯的人道主义关怀,单说它在一个仅仅17万字的长篇小说中如此大量地运用重复这种叙述手法,就有点余华有为常人不敢为的勇气。因为按照即定的阅读经验,重复只适合于诗歌,比如《诗经》中的重章叠句,小说里的重复是不讨好读者的,敢用的人不多,偶尔用用又用得较好的是鲁迅的《祝福》,祥林嫂的儿子被狼吃了以后,她的精神面临崩溃,每次碰到别人就会喃喃地叙说其子阿毛死时的惨状,这种一字不差的重复最能表现出祥林嫂受到最大打击后的神思恍惚。自称对鲁迅怀有热爱之情的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大量运用重复,不能肯定是否受了鲁讯的影响,但可以肯定的说,他把重复的手法运用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使许三观卖血记在修辞学上达到了非凡的高度。他的这种重复叙事的修辞手法可以分为三类: (一)完全重复、不完全重复、螺旋式重复 一段文字在文章中几乎原封不动地整体出现两次或数次,其表达的意思基本不变,我们称之为完全重复;不完全重复也是《许三观卖血》重复的艺术风格中一种改良了的重复。这一类的重复灵活些,文字上不一定是完全的拷贝,意思上却没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形式上的似乎不是重复,内容上却是重复;重复中文字上变化不大,意义却一次比一次深刻,情感一次比一次强烈,类似螺旋的攀升,我们就叫它螺旋式重复。 《许三观卖血记》中大量的运用了这三种重复叙事的修辞手法,不同的章节合理利用的不同重复叙事方式把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内心活动以及语言表白,清楚地展现给读者,书中的人物没有刻画的黑白分明,使小说中人物的性格特征和人格本质得以展现。整体上呈现出非常有控制力的冷静,朴素的叙述风格。 完全重复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就有好几处。有事件意义上的重复,有情节分布和叙述语句上的重复。在饥荒年过生日之夜,许三观给三个儿子做了一次精彩的口头烹调。他给一乐做的是红烧肉,他给二乐做的也是红烧肉,他给三乐做的还是红烧肉。读者却并没有被这种简单的重复所激怒,反而被这简练的情节,简朴的句式深深吸引,生存苦难带来的沉重感被他简单的重复、幽默达观态度化解了,我们不得不佩服余华的惊人的表达能力和特有的思维方式。再如,许三观婚后三个儿子次第出生,逐渐长大,一切似乎很平静,然而微风乍起,吹皱了一池湖水,城里许多认识许三观的人,在二乐的脸上认出了许三观的鼻子,在三乐的脸认出了许三观的眼睛,可是在一乐的脸上他们看不到来自许三观的影子,他们开始在私下里议论,他们说:一乐这孩子长得一点也不像许三观,一乐这孩子的嘴巴长得像许玉兰,别的什么地方也不像许玉兰。一乐这孩子的妈看来是许玉兰,这孩子的爹是许三观吗?一乐这颗种子是谁播到许玉兰身上的?会不会是何小勇?一乐的眼睛,一乐的鼻子,还有一乐那一对大耳朵,越长越像何小勇。这话初传到许三观的耳朵里,他将信将疑,找来三个儿子依次坐在面前验明真身,得出“一乐不像我没关系,一乐像他的弟弟就行了”的结论,自己把自己说服了,但是流言蜚语一次一次地蜂起,次次传到许三观的耳朵里,谎言重复千次也就成真的,许三观听得心气浮躁,疑心加重,最终向许玉兰取证。当前面这段话丝毫未改地出现在读者面前时,它就像一只大苍蝇,嗡嗡地在人耳朵根子底下索绕,轰也轰不走,抓又抓不住,虽不痛不痒,但使人心烦情燥,脾气好不起来,急于想把它解决掉。这正是当时许三观的心情,作者未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但重复的手法比用一堆的形容词还要准确、有力、生动。第二处是许玉兰面对许三观的质疑,即不否定也不肯定,而是放下手里正在洗的衣服,撩起围裙擦手上的肥皂沫,一屁股坐在门槛上哭喊起来:“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一没有守寡,二没有改嫁,三没偷汉,可他们说三个独生子有两个爹,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我三个独生子明明只有一个爹,他们偏说有两个……。” 许玉兰的反应有点出乎意料,以她那种不折不扣的性格,如果心里没事,一定会理直气壮的将许三观连同一起骂个狗血喷头,现在她没有破口大骂,而是哭哭啼啼,显然在许三观问她之前,她听到了那些不利于她的闲言碎语,否则她的第一反应不会总结性的从“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开始哭诉,看得出她早有准备,再看她哭诉的内容,反反复复只说一个意思。 一次又一次坐在门槛上去哭的结果是情感的闸门一旦打开,刻意要掩盖的秘密随着情感的洪流终于冲口而出,收也收不住,许玉兰的无数次哭诉,一方面使文本总体结构上产生了一种民间音乐般的节奏感,另一方面使小说在总体上呈现出返朴归真的美学风格。如许玉兰哭诉:“我前世造了什么孽啊?今生让何小勇占了便宜,占了便宜不说,还怀了他的种,怀了他的种不说,还生下了一乐,生下了一乐不说,一乐还闯了祸………” 许三观在里面低声喊:“你她妈的回来,你还要把我做乌龟的事喊叫出去……” 许玉兰继续哭诉:“一乐闯了祸不说,许三观说他不管,许三观不管,何小勇也不管,这些都不说了,明天方铁匠带人来怎么办?我怎么办啊?” 一乐、二乐、三乐听到母亲的哭诉,就跑回来站在母亲面前。 一乐说:“妈,你别哭了,你回到屋里去。” 二乐说:“妈,你别哭了,你为什么哭?” 三乐说:“妈,你别哭了,何小勇是谁?” 从修辞和语言的规范角度来看,上述句式即使算不上拙劣,也够琐碎,但从诗的表达方式来看,人物口语的天然、质朴、句式结构的回环重复,给小说带来了一种简朴有力的表现力和富有乐感的旋律美。因此,小说中的重复不仅仅是对古老的叙事艺术的简单回归,而是一种蕴含了创新的艺术冒险,它即是一种回归又是一种尝试,即改造了叙事惯用的节奏和逻辑,又为叙事艺术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总而言之,余华在《许三观卖给血记》中,以一种极其简单的手段,将“重复”这种修辞手段的可能性推到了极致,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它的表现力。 重复叙事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利用人物的对话和语言交代叙事背景、故事情节和结构转换。小说最后一章写许三观受到年轻血头的嘲笑辱骂,当那曾支撑生活和希望,与苦难抗争的“绝招”——卖血被彻底否定时,许三观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和信心也在一刹那间破灭了,他悲愤、绝望,一路哭泣着走,走了一圈又一圈,哭了一圈又一圈……这戏剧性场面引惹众人围观,令儿子们赧颜,但有力地揭示出过去的苦难生活对许三观造成的灵魂悲剧。也只有这时候,许三观这类命如草芥的凡人,才会显露他们柔弱卑微地精神本质,至于许三观留在故事尽头的那句俚语——“睫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它预示着一个更替的时候到来了。换句话说,年轻一代的许三观和李血头们马上就要登场了,他们将以一种较之老一辈有所不同的形式,重演用生命演示幸福的人生故事,而读者看到的,感受到的这一切却又是余华通过人物的语言,自始自终的说个不停,来呈现故事中的人物的心灵,来呈现故事情节。重复式的呈现,叙事,使《许三观卖血记》这篇作品艺术手法圆熟老练,叙事和语言纯净,清晰。 不完全重复 比如前面提到的许玉兰坐在门槛上的哭诉,哭来哭去说的都是一个意思,这种写法在小说中比较多见,但面目差别很大,三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方铁匠来追讨医药费,眼看着辛辛苦苦积攒了十年的家当就要没了,许三观又气又恼,还无可奈何,他冲许玉兰发了一通火,整整一大段和许玉兰坐在门槛上哭诉一样反反复复就是一个意思,作家之所以允许他在小说里如此啰嗦,不是要读者听他讲的内容,而是要听懂的是他的情绪,内容之外隐藏的更多的信息。小说的整个第四章讲的是许玉兰生孩子的事,仅用四个小段,便将五年的时间跨度作了一个利落的三级跳。 第一次生孩子,因为初产紧张,痛感强烈,许玉兰从“还没有到痛的时候”就破口大骂。第二次生产时呻吟和喊叫,在疼痛之余带了丁点经验性的夸张。到了第三次,痛还是痛,她骂人的语言不仅比以前两次流畅多了而且内容越来越与分娩无关,只顾了骂,结果孩子很快生了下来,她竟然都不知道,显然痛倒在其次了。利用重复叙述了女人所受的苦难才是真的,一个丈夫疼爱的女人就这样出来了。 晚年的许三观发现自己再也不能卖给血了,他真正的害怕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害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难怎么办?他不知所措,在街上走了一圈又一圈。他的泪水在他的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又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还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上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成了一张网。余华巧用比喻和重复的修辞风格,把许三观生活的信念和极度悲痛的情感传达出来,让我们看到了命运对人的迫害和中国小人物的全景,以及许三观那种懦弱、卑微、市俗、不争的人物性格。 螺旋式重复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苦难则以“卖血”的形式反复出现,面对苦难,他有着极强的承担能力和从容应对的态度。许三观从小就成了孤儿,一生与苦难相伴,他朴素、单纯而勇敢地对抗一次一次的苦难,保护自己和家人,作为一个苦难的“承受者”。余华就是这样一个能极度的冷静运用重复这种叙述基本手段,把许三观的生活历经艰辛,比较简单,循环不止的卖血构成了他命运的主旋律,九次为家人和自己卖血的故事情节,令人久久聆听和回味,对话中的重复,又增添了小说叙事的旋律音韵美,上述精神会餐时,一乐、二乐、三乐和许三观的对话,就是例证。类似的对话在小说中府拾皆是,简朴纯净,富有流动感,表现力。
五、结语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创作转型期的作品。主人公许三观代表着拥有单纯愚昧的人性、无奈于现实生活的普通百姓群体。但他们依然有鲜为人知的崇高与真诚、不浮夸的股股温情。余华用客观简洁的叙述、对话、重复等叙事手法,在悲剧与关怀交织、叠加的故事中,将悲剧引申为生存性苦难,将苦难延伸向人性的崇高境界。 对本书在写作过程中自己所处位置,余华说过:自己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那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余华就是这样,将自己摆放在旁观者的角度,客观、诚实地书写者许三观的人生。没有冗杂、华丽的词藻,没有个人主义的认识、议论,就如“一首很长的民歌”,在平平淡淡的字里行间,迸发着另一种独到、鲜活的真实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