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学习“均衡教育”的一点体会
公平,公正是我们人类始终的追求,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需要之一。尽管人们对公平,公正的理解判断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但是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特别是教育的公平、公正,从“有教无类”的思想算起到今天也有二千多年的历史。社会越是发展进步人们对教育的公平公正越是强烈。随着我国现代化的推进人们已经不满足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更渴望的是社会教育公平公正的发展。众所周知,教育是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同时也是塑造人改变人的砝码。而伴随着“均衡教育”的发展,教育不公平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追求教育的和谐则是实现社会公平,民族振兴的基石。而实现教育的和谐关键在于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保证人民享有受教育平等机会,同时也是建立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现代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人格的尊严,人的价值,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不断发展更加突显在当今这个和谐社会之中。作为一名人民的教师,践行教育的公平公正是我们的道德和义务,是一个教师高尚人格和美好品质的生动体现,也是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的重要内容。 那么什么是教育的公平哪?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教育结果公平。教育公平属于社会公平的范畴,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教育公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没有或者缺少公平正义(包括教育公平)的社会,谈不上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更谈不上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好的教育,公平的教育,就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是为多数人提供同等机会、同等优质服务的教育。宏观上谈教育公平公正需要从国家的政策、方针、制度上入手,同时应加快教育制度改革,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统筹发展,平衡教师待遇,完善教育立法等等,这是一个非常庞大而艰难的过程。就教师而言教育的公平与公正在一定意义上讲只是一个十分抽象的道德原则,也是教师行为的一个践行过程。教师的公平公正,对于形成良好的学风、教风和校风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师的公平公正不仅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而且有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更有利于教师自身发展。公平公正是教师的一种美德,它表现为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的一种高尚人格。并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产生极大的人格影响。教师具有公正的品质,无疑会发挥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示范榜样作用。 教育的公平,公正,无私,善良是通过教学活动体现在每一个学生身上的,同时学生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也能验到公平公正的合理性,从而为他们成长的健康心理打下良好基础。公平公正的教育行为有利于影响和激励学生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培养他们优秀品格。有利于调动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也使我们的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得到学生们信赖和尊敬,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的教育氛围。反之,如果我们失去公平公正,不能一碗水端平,偏私不公,一人私言,抱有成见必然使学生们失去公平感,造成感情的压抑和心理的失衡,挫伤了学生们学习与要求上进的积极性,直接影响了学生们对老师的信任,对学校教育的信任,甚至是对社会的信任。不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和品质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讲没有教育的公平公正,就没有受教育者平等观念和健康人格的形成。没有教育公平公正,就难有社会的公平公正。由此可见,公平公正就像一面镜子,能反映出教师的心灵,它又像一把标尺,衡量着教师道德行为。作为一名教师如何在教育活动中实践教育的公平公正,通过多年教学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的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师德师风,践行教育公平公正。 教师作为社会的一个职业群体其世界观和道德水准离不开现实社会的存在,必然受其环境的影响和制约。社会价值的导向,公平公正观念的淡薄是影响教师公正从教的外因。何况有的教师并不了解和认识教育的公正,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教育也要讲公正。缺乏教育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放任师德师风的建设。导致我们的教师在实际工作中从教不公,从教不廉,直接影响教师在公众和学生心目中的形象。造成了师生之间积怨于心,结怨于教的不良现象。消弱了教育的作用,失去了教书育人的意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由此可言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职业的重要内容来抓,要不断提高对教师道德的再认识,要规范行为。要努力学习和掌握政治科学理论知识,提高思想境界,增强观察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随时随地修正自己的错误,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要认识自我,规范自我,超越自我,为人师表。人民教育家陶行知说得好:“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则,教职员躬亲共守。”要增强教师对教育公平公正的责任感,使命感,要鼓励教师潜心研究掌握教育和教学规律,选择公正合理方式,方法教育学生。力争做到内心与外在公正的统一,动机与效果的公正统一。要大力纠正教育教学中的不正之风,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杜绝从教不公从教不廉的腐败行为。要不断地更新自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做到寓德于教,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尊重人格,享有平等的权利。 学生是由不同的年龄、性格、气质、相貌、生活环境、兴趣爱好、道德品质等组成的青少年群体。他们千差万别,对待他们的公正态度是平等相待,有教无类。不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是英俊的,还是丑陋的;是淘气的,还是听话的;是性格开朗的,还是性格内向的;是健康活泼的,还是生理有缺陷的;是学习成绩好的,还是学生成绩差的;是干部子弟,还是工农子弟;是家庭经济富裕的,还是家庭经济困难的,都要出于公心。作为教师要像爱护自己的儿女一样热爱学生,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论民族,不论性别,不论相貌,要一视同仁,不偏不袒。教师不应以自己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处理师生关系,要给所有学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这就是真理。教师教育学生,不是出于个人的狭隘感情或“自然好恶”,而是出于教师对祖国和民族未来的热爱、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出于一种高尚的道德感,责任感。特别是对那些身心有缺陷或后进的学生要时刻留意细心观察。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要给予慈母般温暖和帮助,以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要尊重学生人格,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粗俗,刻薄的语言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来教育学生。“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学生”实际上也就是教育学所常说的要树立正确的师生观的间题。从伦理学的角度看,教师要公正地对待学生,首先是要真正尊重和信赖学生。教师应当认识到,学生也是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个体。教与学的关系既是一种制度性的授受关系,也是一种人格上完全平等的人际关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一种平等民主的合作关系,要深入学生与学生打成一片。要经常与他们交换意见,采纳他们合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过双方和谐的沟通,当学生感受到你的爱心时,他们就会鼓起勇气,,努力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扬起理想的风帆,勇往直前。 三,宽严相辅,合理教育,公正评价。 教师要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把握每一个学生心理状态,要用宽容豁达胸怀去拥抱他们。让学生正真感受到老师的爱和学校的温暖,要为他们创造一个平等宽松的教学环境和公平公正活泼向上教学氛围。要让他们感受到学中有乐,乐中有意。这样才能有利于培养学生们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对学生的宽不是信口开河,严更不是随心所欲。要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理。宽中有度,严中有方。要宽严相济,爱严相辅。由于学生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教师应该承认和尊重他们,要以高尚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对他们的知识,能力,品德等等进行恰当客观评价。不能硬性地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来评价要求每一个学生,要科学合理的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水平提出不同的要求,要分层施教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一种成功的喜悦,帮助学生在各自基础上取得发展。但是作为教师必须坚持规则和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不循私情,决不能为个人的爱憎亲疏所干扰,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教育的廉洁公正。 总而言之,教育的发展和教育的公平公正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社会,教育,教师等共同的努力。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报告》中指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在党政最高规格的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最高领导人向全国人民传达了一种强劲的声音,它不仅掷地有声地强调了教育的重要性及重视教育的决心,还特别突出了教育公平的执政理念。 要通过完善的教育立法,提高全社会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依法从教的意识和水平。要积极倡导全民教育的公平公正。要集中精力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要鼓励教师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地丰富自我,完善自我。要加强教师自身修养的学习和塑造,培养良好师德师风。要把对民族未来的爱,对教育事业的爱溶化到职业中去,努力实现真诚育人的理想。实践公平教育,是教师从教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是师德规范的重要体现。公平教育当前已成为学生、家庭、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那些受教育的青少年,都希望在公平公正的环境里成长!他们都渴望得到与别人等量的“阳光”!愿我们每个教师都做一个公平教育的坚决捍卫者,对任何一个学生都不吝惜自己的光和热。要在我们的三尺讲台上阅历春秋,辛勤耕耘,用爱心,诚心去换取学生的开心,家长的放心,祖国的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