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论文编号:KJ449 论文字数:8755,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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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0 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概述 1 1.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界定 1 1.2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 2 1.3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途径 2 2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原因 3 2.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 3 2.1.1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差 3 2.1.2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意愿减弱 4 2.2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原因分析 5 2.2.1 缺乏相应规范的指引 5 2.2.2 信息披露监管不力 5 2.2.3 社会中介机构不成熟 6 2.2.4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衡 6 2.2.5 投资者成熟程度差 7 3 改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情况的建议 7 3.1 完善我国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规体系 8 3.1.1 鼓励保护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 8 3.1.2 完善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承担制度 8 3.2 证券监管部门加强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监管 9 3.3 充分发挥市场中介机构的作用 9 3.3.1 强化券商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 9 3.3.2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 9 3.4 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机制 10 3.5 加强投资者自身专业素质的培养 10 4 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内容提要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发展与日趋成熟,强制性信息披露不再能完全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信息需求,需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自愿性信息披露能够揭示上市公司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提升社会形象和声誉。2003年10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司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中首次提出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概念。 但是目前,我国的信息披露机制仍是以强制性披露为主,自愿性披露为辅。在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不论是内容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满足证券专业人士以及投资者的要求,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只愿意按照证券法规的最低要求披露信息,即使自愿披露也是一带而过。因此,研究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述了自愿性披露的概念途径等,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因了进行理论分析。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原因分析。第三部分提出了解决现存问题的相应对策和建议。最后对全文的观点进行了简要总结。
【关键词】 上市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 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