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KJ1045 论文字数:6118,页数:08
试析新旧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差异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的变化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