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研究
企业社会责任的并不是与“企业”组织形式相伴而生的,在企业产生早期,规模很小员工也很少,与其他社会组织形式一样不过是庞大政府政权治下的微末力量,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还比较有限。随着工商企业数量和单位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特别是超大规模企业所拥有的权力足可以抗衡政府,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企业的地位和作用,探讨除了为社会提供产品与服务外,企业还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的问题。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在1923年进行企业管理考察时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其在1924年《管理的哲学》一书中进一步把企业社会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是为后世所公认的企业社会责任术语的最早起源。 随着现代工业的进一步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商业贿赂,恶意欺诈,血汗工厂,环境污染等企业危机事件频繁发生,迫使人们开始重新关注企业的问题,即企业只为股东谋取利润是否违背“社会”公平原则?其巨大“外部性”应由谁买单?企业应否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该在多大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该通过什么形式承担社会责任?最先关注并对以上问题开展研究的是美国的一些著名学者,由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有悖于古典经济学派和新古典经济学派所秉持的自由经济理论和传统企业理论的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因此,当企业社会责任还仅限于一种模糊不清的思想被提出时就遭到了传统经济学家们的猛烈抨击。 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有:第一,承担社会责任有违企业作为经济自由组织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本质;第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是企业参与政治的一种表现,企业参与政治,会影响企业的成长性,极有可能使企业陷入严重的困境;第三,企业经理们难以兼顾以最低成本为市场生产产品和承担改良社会的责任的双重责任;第四,企业社会责任的成本会以提高产品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是一种新形式的不负责任;第五,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内容具有模糊性,无法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规范;第六,企业社会责任将严重动摇自由市场经济的根基。 赞成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主要有:第一,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第二,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可以减少政府干涉和管制,建立良好公共关系;第三,企业应利用自身资源帮助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第四,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企业不能把利润作为唯一目的,而只能看做一个限制因素,把利润看做企业实现社会责任的回报;第五,承担社会责任能够为企业带来长期利益。 何为“企业社会责任”?这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时首先应该明确的,名不正言不顺。大量的研究者和相关的国际机构都试图给企业社会责任下一个清晰明了的定义,但由于来自于不同的学科背景、考虑问题的视角不同,所给出的定义也是千差万别的,加上时代的变迁不断有新理念和新的关注议题,导致到目前为止仍没有一个公认的权威定义。但不可否认的是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经历了从产生之初模糊空泛到逐渐明晰、完善的过程。 1979年,阿奇●B.卡罗尔(Archie B.Carroll)发现绝大多数企业社会责任定义都存在一定的局限,得到一个大家都认可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很难,更加困难的是如何使所给出的定义对管理产生实效。企业社会责任界定存在着一个几乎是不可能克服的问题,不同的企业、不同的规模、不同的产品类型、不同的盈利能力和资源条件,对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都有所不同,因而它们信奉、履行社会责任之道也就不同。尽管如此,卡罗尔还是给出了一个较为明晰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社会在一定时期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卡罗尔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界定既简明又具有综合性和可理解性,此定义成为目前最受学界推崇和认可的定义。 卡罗尔还设计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图形来说明自己的企业社会责任定义内容之间的层次关系。如图: 金字塔模型图描绘了四个层次的社会责任,最底层是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第二层为法律责任,卡罗尔认为遵守法律是仅次于经济责任的底线责任,任何企业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将合规性融入企业战略和日常经营管理之中;第三层次为伦理责任,卡罗尔认为企业有责任去做那些正确、彰显正义公平的事情,要尽量避免对利益相关者造成伤害;在金字塔的最高层,卡罗尔希望企业自觉履行慈善责任,成为好的企业公民,为提升社区生活质量作出贡献。金字塔模型的四种企业社会责任按照由低到高的次序来排列,并按对企业利益制约紧密程度及企业诉求以4、3、2、1赋权,但这并不说明企业可以有选择的承担某一个和某几个责任,相反,企业必须同时履行其所有的社会责任。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营企业走过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边缘到主流的过程,当前期日益壮大的民营企业群体以中小企业为主,已经发展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力量。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全国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达到755万户,注册资金达到15.32万亿元,民营经济占我国GDP比重已超过65%,我国经济增量的70%~80%来自民营经济。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数据,2010年民营企业纳税占我国税收总额近70%,从上世纪末开始,民营企业创造了8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 相伴而生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实际上是指我国法律对企业的基本要求,每个企业都应身体力行,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应是企业生存在一国经济社会的底线,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该企业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将这些称之为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才是这一概念内涵的本质。我国对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如公司法、证券法、税法、会计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等等,规定了企业与投资人、国家、消费者、合作伙伴之间或同行、员工、社区之间的义务。但是,光有立法是不够的,在实践中,更需要企业的经营者对这些法律规定的义务能够身体力行。 然而,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存活时间短,竞争力弱,追求短期效益,社会责任问题普遍而突出。频频出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挑战着消费者的想象力;监管的无序和失措,则挑战着管理者的信用和权威。整治风暴能在多大程度上拯救食品安全于水火?这不得不让人再次审视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民营企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对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寻找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对策成为支持政府管理、助推企业成长、提升社会福利的重要课题。 人们不得不吃,但吃得心惊胆战,如何放宽心吃?这折射的是社会集体道德沦陷的问题。中国需要进行全民性的道德教育、道德教育,这是民族生存发展最基本的。邓小平曾经提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但这些年来,人们却只顾着抓经济建设,全然将爱心、良心、道德、人性与诚信丢于垃圾桶。从近些年的食品事件及有毒食品事件,我们并不难看出这都是人为所致,为谋利益而故意为之。明知产品含有有害物质,仍将其推向市场,实属有毒物质,却还故意添加。这些危及人们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屡见报端.使人们对食品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和提高企业“公民”责任的呼声日渐高涨。 纵观历年来层出不穷、反复无常的食品案件,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和国家体制机制问题、法制不健全、企业自身生命周期、价值链的制约、媒体监督乏力以及NGOs不够成熟等有重要关系。 国家体制机制原因 改革开放后,集合一切力量迅速提升国力和人民生活无疑是中国政府唯一正确的选择。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导致众多社会问题、环境问题的出现,这也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共同的经历。当中央政府赋予地方政府过重的GDP增长行政责任时,为追求政绩和GDP数字的增长,许多地方官员对资源、环境及社会福利、劳动保护多采取漠视态度,甚至对制假贩假、偷逃税款等严重违背法律责任的事件采取包庇、默许的态度,这些大大助长了民营企业不负责任的行为。随着因追求物质财富而造成的资源消耗和为环境污染付出日益沉重的代价,转变观念,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必须成为政府的新的工作重心。 法制不健全原因 我国现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立法主要分散在劳动法、企业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及社会保障法等诸多法律法规中,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关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尚无立法规范,成为法律的“盲区”。各法律律条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也多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在已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法律执行中,执法部门和个人因受到政府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和个人私利等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不作为、执法不严的问题。 企业自身原因 我国多数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多处于尚未完成原始积累的初级发展阶段,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 维持生存是第一要务。民营企业的产权相对比较清晰,利益主体比较明确,企业的内在利益驱动力强烈,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主要目的,一些企业“唯利是图”有意规避自己的社会责任甚至是最基本的责任,各种产品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资源浪费、使用童工、侵犯劳工权益频发也就成为必然。 价值链的制约 在全球价值链上,发达国家企业因把持技术、研发、品牌而处于价值链的顶端,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以资源和廉价劳动力优势处于价值链的底端。顶端企业通过把持关键生产要素,在全球竞争中他们总是处于选择、主导、制约地位。他们极力压低生产商的利润空间来降低采购成本,底端企业由于技术含量低、可替代性强、竞争者众多等因素,常为争取定单,低价竞争、互相残杀。为了赢利许多企业采取寻租、偷税漏税、压低员工工资及降低员工福利待遇等非正常竞争手段。调查发现,跨国公司的中国民营企业供应商多处在这种微利和无利状态,处境艰难,缺少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能力。 中国员工的在业压力及自身素质原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劳动者素质还处于较低水平。在制造业中从业的大量蓝领工人多为城市和农村的低文化素质人群,他们中多数人缺乏对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缺乏基本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中国员工很少维护劳动权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目前仍是是一个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大国,低收入无业人口比例大,非技术从业人员缺乏职业安全感,不敢有改善工作环境和增加福利待遇的要求。这也是民营企业不履行基本社会责任的一个原因。 中国消费者追求层次、消费观念原因 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晚且尚待成熟,消费者的视野大多只局限于自身发生的购买过程,主要看重商品价格给他们带来的实惠,不太关心产品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承担情况,更没有形成发达国家有组织、有明确目标的“消费者运动”。消费者在消费商品遇到假货上当受骗时,多数人苦于维权程序烦琐、维权成本较高,只能选择隐忍。这也是本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推动力很少来自于国内消费者,而多来自于跨国采购的跨国公司的压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媒体监督乏力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媒体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重要公众之一,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巨大推力不可低估。由于市场经济下巨大的利益驱动,许多媒体出现了大量有偿新闻、虚假报道,更有甚者,一些乘机和问题企业进行要挟式投放广告的利益谈判,把企业重大社会责任事件掩盖起来或进行粉饰。媒体自身社会责任感的降低大大影响了其作为企业不负责任监督者的身份,成为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 NGOs不够成熟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不是政府,不靠权力驱动;也不是经济体,尤其不靠经济利益驱动。她的原动力是志愿精神。是公民社会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经济发达国家,NGOs是企业社会责任运行机制的主要推动力量,而政府退居次要地位。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我国政府仍担负着过多职责,这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国家民主政治发展方向。我国NGOs组织的发展受到国家政策的诸多限制,总体数量、规模和影响力都不足以对民营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缺乏先进的社会责任理论的引导 企业社会责任学科研究的边缘地位、体制机制导致的研究者的急功近利、研究问题的投入不足及研究能力等诸多原因导致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乏善可陈,翻译和照搬国外的研究成果或泛泛而论的居多,企业社会责任测量、企业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绩效和竞争力的操作性技巧、企业社会责任能力培育和培训方法等研究很少,也成为制约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关键。 综上所述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建议——企业外部角度论述 多策并举,提升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 随着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深入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和实践推进速度将进一步加快,企业社会责任将成为全球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密切监测企业社会责任国际发展动态,积极参与主流国际组织开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特别是相关认证标准的制订,为我国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引导和实质性帮助,使我国民营企业迅速提升企业责任层次,加快成长速度成为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 设置专家和政府官员参加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对所辖层级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现状进行调查、监督、审计等管理工作。通过广泛的调查活动,汇总客观真实的数据,经权威专家研究分析,形成报告,提交人大、政协、工商局、税务局等政府机关,并将相关结果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先进企业的褒奖和对落后企业的鞭策。 根据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差异性和共同性,建立体现国情的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在ISO2006社会责任国际标准颁布实施前,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过渡标准,做好民营企业与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的衔接。 建立专门的认证机构规范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市场,并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执行状况进行监督审核。鼓励国内认证机构与国外知名认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注重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的衔接。在对外向型企业进行社会责任认证时可建立与国外权威认证机构相互认可的机制。 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全面考虑不同行业可能产生的不同类型的社会责任问题,力求制定出一套具有广泛代表性、较强操作性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进行规范,使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成为政府对企业进行约束的有力工具。 为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支持慈善公益事业,承担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责任,对履行社会责任,在改善员工福利待遇、加强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民营企业,政府除大力表彰外,还应予以实质性奖励,如可以结合减税、信贷、招投标加分、免费划拨土地、优先使用社会公共资源、赠送商业机会等多种形式开展综合奖励。也可建立与信誉体系挂钩的民营企业融资系统对民营企业实施激励,通过建立规范的民营企业信誉评估体系,连接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工商部门、质检部门、海关、法院及担保机构等相关机构,共享民营企业信誉信息,使优秀民营企业享受优先融资机会。还可以建立基于社会责任评价的企业升降级制度,设立专门的评价中心机构,建立一套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全方位评价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指标体系,在综合评定民营企业在经济、社会、生态方面业绩的基础上实施挂牌升降制度。 加大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事件及事件企业的处罚力度,通过税、费、罚款,关、停、限期治理施予重处,其惩罚力度要足以起到惩戒和促使行为改变的作用。深圳市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深圳市创立了公开忏悔和承诺制度,要求严重社会责任事件的负责人通过媒体公开忏悔,并做出守法承诺。 扶持社会力量,加大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社会推力 社会公众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对象,也是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巨大推动力量。NGOs也称民间组织,因其致力于援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等公益事业,对政府和企业等经济组织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和抵制,影响政府的决策过程等,成为一个国家甚至国际社会的最有影响力的压力集团。在发达国家NGOs是企业社会责任运行机制的主要推动力量,而政府退居次要地位。由计划经济转型而来的我国政府仍担负着过多职责,这不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政治发展方向,我国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实现对非政府组织的培育和支持,促进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会稳定与和谐服务。 我国行业组织比较健全,完全有能力在行业行为准则、评价体系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建立完整的促进机制。各行业协会通过建立行业内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管理,制定和完善行业企业社会责任准则和标准,推动行业内企业开展国内外社会责任实践,促进各企业转变观念,守法经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如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制定的中国首个行业自律标准——纺织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CSC9000T,成为纺织行业合理竞争、有序发展以及扩展国际市场的有力保障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媒体成为决定企业命运的重要公众之一,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巨大推力不可低估。民营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重视塑造品牌,培育市场,消除危机,提升知名度、美誉度和和谐度,这些都离不开公共媒体。媒体各种形式和内容的企业社会责任事件的报道,都会引起相关企业极大关注和行为改变。在媒体巨大的信息放大效应下,民营企业迫于各种压力就会自觉地履行社会责任义务。 “责任消费”,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以所购买商品的制作过程是否符合基本的人权和环保标准作为购买决策依据。“责任投资”,即社会责任投资,是指在传统的财务指标之外,以预期稳定利润分配的持续性、遵守法律、雇佣习惯、尊重人权、消费者问题、社会贡献程度和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等社会伦理性标准为基础,评价并选择企业所进行的投资。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消费和投资的选择权是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消费者的责任意识和投资者对不负责任企业的风险规避是企业自发改进社会责任履行、增强责任感的动力源。在我国,一旦“责任消费”和“责任投资”成为主流,必将成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两个巨大压力源,成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推动力量。 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实践系统深入的研究成果将对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巨大的智力支持和引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将在企业社会责任内涵的界定、实施路径的选择、公关宣传造势、公益项目的选择和论证、绩效评估等领域为企业社会责任提供理论支持。此外,在大学、商学院及其他教育机构开设企业社会责任专业,讲授企业社会责任课程、各种认证标准及实施认证的法律程序等也是发达国家的成熟做法。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强制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长期借助政府的管制和推动,必然产生巨大的管理成本,不是长久之计。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化将是现阶段推动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最有效率的办法。 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法》作为推进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法制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建设的当务之急。其中,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如何界定是立法的难点问题。我们可借鉴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企业社会责任采取强制性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道德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则采取授权性规范的形式予以规定。此外,还应修正现行法律条款中不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内容。 在民营企业法制化机制建设中,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是关键环节。在已有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法律执行中,执法部门和个人因受到政府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和个人私利等因素的影响不作为、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还有待于高效率的执法能力作为保障。只有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企业的监管力度,着力查处群众集中反映的企业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和取缔严重违法的企业,探索建立行政司法联动机制,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才能确保企业履行法律责任。 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大效用价值,激发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驱力 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中,可以形成民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驱力。 当全世界都处于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监督之下,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但会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也会影响到企业短期利益的实现,社会责任管理是全球管理发展的大趋势,最明智的选择不是视若无睹和消极抵制而是顺应潮流。 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贯穿于企业对目标市场及实施策略的选择、政府公关、合作伙伴选择、人力资源管理、危机事件处理及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塑造具有高度亲和力和感召力的企业形象,能更加有效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创造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内外部环境,从而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竞争力,获取竞争优势。企业的社会责任事件,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不管是事前策划还是突如其来,都可以从公关的视角开展策划和传播管理。企业社会责任信息一旦借助各种传播渠道,能经济地传递给更多的目标公众和其他企业公关客体,迅速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企业美誉度和和谐度,塑造良好企业和产品形象,增加品牌价值。 企业树立与社会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是顺应时代潮流,打造优秀企业的关键。在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指导下,培育企业社会责任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把企业社会责任经营理念渗透于企业经营管理和价值链上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塑造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文化。 对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的对策建议——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内部管理体系构建 企业社会责任内部管理体系是企业为确保全面贯彻社会责任理念,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升级,增强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信心,预防社会责任风险的发生,向社会展示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树立优秀企业形象,赢得公众的理解与肯定、实现企业良性发展的相关制度安排。由于社会责任的内容过于宽泛,企业环境各异,企业社会责任形式不一,很难落实到定量考核层面,因此,体系设计、执行和审核都是非常困难,很容易被虚化,成为形式和过场,难以为企业创造实际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但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企业推进社会责任工作,提升责任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理念提升 目前,民营企业普遍缺乏成熟、完善、高效的内部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成为制约企业社会责任投入和责任效用发挥的关键,造成资源浪费。理念决定着企业的行为方式,企业行为方式的转变有待于管理者管理理念的根本变革,在困境和不健全制度约束下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缺少与生俱来的大家规范和遵法守制,经营理念狭隘和唯利是图严重限定了企业的发展空间和管理者的思考模式,管理理念的提升和变革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制约环节,但是,民营企业经营理念的革命性变革和提升必须经历一个逐步发展和循序渐进的过程。 当前企业遵纪守法还处于被强制和消极迎合阶段。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外部治理环境压力不断 ,企业为了生存,必须考虑达到法律法规的最底线“规范性要求”,从漠视和肆意违规到消极“合规守法”的转变是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已经经历或正在经历的初级阶段性转变。在此阶段,企业管理者受狭隘利益观、得失观的企业经营理念拘束,企业即便有很好的社会责任表现,也多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经济负担。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公民社会的不断成熟,承担社会责任逐渐成为企业普遍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竞争力的重要来源,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逐渐发生转变,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种自发要求和主观意愿。在此阶段,企业管理者的社会责任管理理念多处于“工具性”阶段,管理者以企业利益或股东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的出发点,有选择进行社会责任投入和开展社会责任实践。 伴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主动实施,企业出现对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知识技能的渴求和学习。在此阶段,以企业最高管理者为首的学习、参加讨论会、聘请相关专家研讨培训为企业所热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提炼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责任理念成为企业普遍的生存状态。通过信息收集,学习、研讨最新的社会责任动向,并将所获取的信息有意识的扩大传播到经营管理层、各业务部门、基层员工等企业内部利益相关方中,然后付诸实践。让企业社会责任理念成为企业每一个员工的思考方式和践行标准。 当经历了对先进的管理理念的借鉴和摸索阶段,企业把回馈社会,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赢作为企业的最高经营准则,以社会价值创造为主要诉求,对政府、消费者、社区、竞争者利益相关者和自身经营管理实现全面的社会责任管理,实现管理理念的根本变革和提升将成为可能。 战略融入 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是一种取舍战略,也是一种价值主张,指企业选择在经营管理中以承担社会责任为核心价值,并将其贯穿于企业采购、研发、生成、销售等各个环节,用于处理政府、员工、合作伙伴、竞争者等利益相关关系,及作为企业危机管理、处理环境问题等的指导思想。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传递给公众的基本价值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为利益诉求点。 “企业战略”是对企业各种战略的统称,其中包括竞争战略,也包括营销战略、发展战略、品牌战略、融资战略、技术开发战略、人才开发战略、资源整合战略等待。基于持续发展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与企业战略的融合,即把社会责任纳入到各类企业发展战略中,将对社会责任和企业目标的战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支撑,以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企业社会责任能力,真正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赢。 实现社会责任战略最重要的工作不是参与公益活动和开展捐赠,而是把企业社会责任整合进企业的核心业务。如针对全球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重污染耗能企业在核心业务上注意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量,提供能够满足客户和社会需求的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为全球员工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与当地政府合作致力于“绿色社区”建设,将节能减排的责任与企业可持续发展作为头等大事。 组织保障 企业组织架构中社会责任管理部门的设置是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重要保障,最高决策层的积极参与对社会责任内部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工作拓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中心的调查报告,只有8%的受访企业设有企社会责任部,8%设有可持续发展部,16%设有环境管理部,37%设有公共关系部,数据表明,中国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设置专门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构,也就是还没有把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一项专门工作来对待。组织架构是否合理决定着流程管理的质量,组织管理体系的质量跟水平决定着企业社会责任最终的效果,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置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必要保障。 推进实施 制定和执行《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守则》要求企业所有部门无论业务在哪里运营,都要遵守很高的行为和信誉标准。要求每个员工都了解并遵守其中的条款,要求每个分公司和子公司都采用总公司《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和遵守地方行政法规政策。要求每个单位最高领导和部门经理每年都要签署一份确认文件,确认遵守该准则,并不断收集关于遵守情况的信息,每季度向企业审查委员会报告。 沟通管理 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质,是企业正视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在差异甚至冲出的利益相关者诉求中寻求平衡、协调、妥协,不断提升其持续经营和发展的能力。因此,企业社会责任沟通便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企业维护良好公众关系的重要工具。 绩效评估 目前,对于考核企业的经济绩效,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核算与指标体系,比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损益表等,而对于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评价研究尚缺少权威研究成果可供借鉴,成为我国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投入不积极的一个重要原因。有效的社会责任评估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认识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价值,核算社会责任项目的成本和收益,向社会提交更有说服力的社会责任报告。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机制,应确保以科学、客观的评价标准,真实地反映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并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价认可机制,以引导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制度化 制度化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必须经历的一个管理阶段。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化指把社会责任理念的制定和更新、社会责任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的确定、社会责任工作的绩效评估,以及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规范化进行流程式指标式管理,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推进机制。通过细化社会责任指标,提高社会责任工作的可造作性,指导每一个员工把企业社会责任,落实整个企业的业务流程中。还可以通过薪酬引导的方式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实施正负激励。通过制度化管理,才能保证企业社会责任本身的可持续和全面发展。 反馈改进 建立有效的动态反馈机制是民营企业社会责任内部管理体系改进的基石。反馈使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成为双向交流系统,使用管理者能及时了解到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的状态和结果,并对相关人员履行职责和做出的努力做出评价,对系统做出针对性的改进,不断提升系统效能。重视并善用反馈,可有效地控制社会责任管理体系,使之朝着最优化的方向运行。 陈海波 二○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