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企业治理的问题由来已久,但它仍然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的热点问题。当相关研究限于公司这种现代企业形式时,也被称为公司治理。会计作为“当今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在企业治理问题上,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正如科斯所说,会计理论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有效的企业治理是企业获取较高经营业绩的实现长期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耦合,企业治理是对这一系列企业契约要素的治理。因此要保证企业治理的效率,就需要契约人认真而全面的兑现自己的承诺,这是企业契约精神的体现,也是道德的最基础内容。然而因为人的有限理性,道德风险必然存在。企业经理人掌握了企业的共有产权控制权,对企业价值有很大的影响,为了规避经理人的道德风险,各相关利益人在不同程度上对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监管。但是,与此同时,监管者本身也是有限理性经济人,也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企业治理同样需要对监管者的道德风险进行治理。本文通过对企业监管者败德行为分析,从制度制衡的角度深讨了治理监管者道德风险的模式,以提高企业治理效率,最终实现企业目标。
【关键词】 企业治理 监管 道德风险 制度制衡
企业监管者的道德风险 一、企业契约和治理 1 、企业契约 所谓契约,是交易各方为同时获得更大利益而进行的基于平等地位一种自由交易,并由此建立起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契约由缓期交易而产生。缓期交易是指承诺的做出到承诺的实现存在一定间隔期间的交易。 因此,契约是对交易各方未来行动的约定,不确定性和风险问题必然存在。 按不确定程度的大小,契约可分为完全契约和不完全契约。 完全契约是在最大可能的程度上明确规定未来所有状态下契约所有各方的权力的责任,将来各方都无须再对契约进行修正或重新协商。不完全契约则是指契约中包含缺口和遗漏,可能不会提及某些情况下各方的责任,而对另一些情况下的责任只做出粗略或模棱两可的规定。 现代法律经济学指出,契约是立约时认双方均更为有利的一种交易。交易双方所以进行契约活动,除极少数的特例之外,是因为交易各方都认为这一交易有利可图。这是一种朝向帕累托最优的努力。 平等自由是契约的基础。地位平等,不受任何干预和胁迫,交易各方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自由选择。只有基于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关系才对订立契约当事人均有月约束力,并由此导出契约必须信守的结论。 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特性。从而可求取经济租金,并不断减少签约中的不确定因素,极大的节约了交易费用。 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性质,是企业组织的优越性所在。同时,这一性质也决定了企业契约的特点。 企业做为一系列契约的联结,各契约的实际执行,必然存在相互的影响,随着企业的持续发展,各个具体契约的签订会有先后之分,从而决定了单个契约对这种相互的影响,随着企业的持续发展,各个具体契约的签订会有先后之分,从而决定了单个契约对这种相互影响的部分或全部忽略,契约摩擦不可避免,需要对其修正或重新协商。而企业契约中股东的分红、经理的酬劳、员工奖金、或有的利息、租金甚至政府的税收,体现了企业契约对未来经济事项的依赖性。 可见,企业契约有着缓期不完全契约的特点。企业契约是一系列关于未来的不完全契约。 企业的发展需要根据不确定的环境而随机应变,完全契约无异于否定企业的存在。 2、企业治理 (1)什么是企业治理 近年来,企业治理理论及其实践问题,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经济政策的兴趣点和一个 世界性的研究课题。由于相关研究主要限于公司制企业的治理问题,而很少涉及合伙制和个人独资企业等其他企业形态,因此,也被称为公司治理。 制度外因素化必需一定的交易费用。企业治理不可能也无需将所有的制度外因素制度化,否则将意味着无法承担的交易费用。因此,无论企业契约的制度规范怎样细致、合理,企业治理过程中总会有种种制度外因素发挥作用。 (2)企业治理的参与者 企业治理是企业契约要素的治理。政府为企业运营提供环境要素,出资者提供物质要素,经理人员和员工提供决策要素和技术、劳作要素。这些要素投入者共同创造了企业的剩余价值并承担企业组织的风险,因此这些利益相关者都有参与企业治理的权力和义务。 (3)企业治理的目的 企业组织的生产活动是为了获取经济效益,即追求企业的剩余价值。最大企业剩余价值就是企业治理的目的。 二、企业治理中的监管 1、关于道德风险 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人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人身外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经济生活中总是受到利己的动机趋势,会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或趋利避害原则对各种目标权衡分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人类存在尽可能增加自身利益的动机。 2、道德风险与监管 委托经理人经营企业,是因为由经理人提供的决策可以增大经济租金。然而,经理人为有限理性经济人,因为掌控了企业共有产权的实际控制权,就会有机会主义动机。由此而产生代理成本,增大了交易费用。 三、监管者的道德风险 1、政府管制制度 企业契约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契约,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适用于所有企业的“通用契约”,二类是只适用于单个企业的“特殊契约”。另一类是非正式契约,是指由文化、社会习惯等形成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没有在正式的合同中写明,从而不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但实实在在地起作用。它往往是各种社会观念、习俗等。 2、控制性股东的掠夺 控制性股东存在于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之中。公司的所有权相对集中,控制性股东通过交叉持股、金字塔式的所有权结构以及发行双重股票,对公司掌握了大量的超过现金流的控制权,就这样,大股东会对小股东进行剥削。 3、股东的投机行为 由于股权分散,股东行为日趋短期化,大部分股东会十分在意信息披露对汉前股价的影响,而不太理会这是否有利于企业治理以及企业的长期发展。股东常常以非常冷漠的态度对待会计诚信的履行情况,“宁愿模模糊糊的赚,不要明明白白的赔”。这种“道德风险”终究会造成的资源配置低效率、股市泡沫、诚信缺失、金融风险等问题,对社会危害极大。 4、注册会计师的道德风险 财务报表是企业披露会计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广大利益相关者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以便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由于目前的审计委托模式难以保证注册会计师在其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独立审计不独立,道德风险在所难免。四、治理监管者道德风险的思路为了治理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委托人设立了种种机制对其进行监管。然而监管活动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既然所有的契约人都是有限理性经济人,都有产生道德风险的动机,那么,这些利益相关者既是公司治理者同时都需要被治理。 1、债权人治理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虽然不像日本或德国这样的大企业那样高,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还是可以确定的。银行可以在节约大量费用的基础上,制衡强势利益集团的道德风险。然而,作为最重要的相关利益人集团,每个银行实际发挥的作用还远远达不到要求。同时,应当重视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改变国有银行在金融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以加强竞争的方式提供金融市场的效率,提供债权人在企业治理中的积极性,实现对大股东等强势利益集团权利的制衡。 2、职工参与治理 扶持弱者使其成长为相对的强者,也是权利制衡的方式之一。随着经济增长越来越对技术创新的依赖,职工做人力资的所有者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对企业的生存发展有重要作用。并且随着民主理念不断向企业内部的延伸,必然要求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民主权利的雇员参与企业治理。由此看来,职工对强势利益集团制衡作用有着很大的发展潜力。 3、审计委托模式的改进 4、审计委托模式 极大地影响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要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质量,避免注册会计师的道德风险,必须改变目前的审计委托模式。一种制度是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再由证券交易所向社会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另一种设计是财务报表责任险制度,即由上市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财务报表责任险,由保险公司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一旦投资者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做假,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为降低金融风险,势必要求被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严格审计,割断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经济利益关系,这样注册会计师具有更强的独立性,作业时会更加认真负责,严格公正。 五、治理企业监管者的道德风险 治理企业监管者的道德风险是作为企业治理的一部分,是从企业和社会的各个角度进行分析判断的结果。因为每个国家的各个企业具体情况都不一样,永远不会有一个统一的治理标准,我们需要综合考虑现在这个社会的制度环境,企业资本的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与负债比例大小,明确个别产权的构成情况,以此促进相关利益者的精诚合作,取经济租金,减少交易费用,从而实现企业治理的最终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