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动机及其防范对策研究
会计报告舞弊是指公司管理当局为了自身和集团利益,采用伪造、掩饰等手法编造假会计凭证、假会计账簿、假会计报表,故意违背会计法规,对外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这一直是证券市场的"痼疾",极大危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以及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因而已经成为普遍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各国政府、学界均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 通过研究发现会计报告舞弊的动机包括了机会主义动机、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以及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等,这些研究发现为我们防范会计报告舞弊行为提供了基础。本文在概述会计报告舞弊的动机基础上,提出一些防范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行为的对策。 一、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的动机 (一)、 机会主义动机 机会主义动机是指管理当局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采取各种手段,有目的、有策略地对信息加以筛选和歪曲,不惜损害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会计报告舞弊的机会主义动机具体目的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 1、为了误导资本市场为目的的机会主义动机 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仅靠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是不够的,还需要从银行获取贷款或取得往来单位的商业信用;因为债权人会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不会对资信状况不好、偿债能力较差、经营业绩不佳的公司贷款。因此,处于这种状况又急需贷款的公司,不得不对其会计报告进行舞弊,应付这些金融机构,自然会产生操纵会计信息、对会计报告进行舞弊从而欺骗投资者的动机。此外,为了在资本市场上募集更多的资金,公司也存在虚拟利润,炒作股票,人为抬高每股收益的倾向。我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因而,为了取得配股资格,在二级市场上获取低成本资金,上市公司想尽各种办法,力争达到配股“资格线”。 2、获取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经营业绩的机会主义动机 现代企业可以被视为其利益相关者(如股东、经理、债权人、雇员以及政府机构等)之间的一组复杂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明白,他们的自身利益有赖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是他们之间又存在利害冲突,他们为了牟取私利又有采取减少企业价值的行为与动机,试图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占为己有。在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对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评价都以财务指标为基础,如每股收益、投资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等,这些指标的计算均离不开财务报告。同时委托人在评价代理人经营业绩时,常常与经营者的续聘、晋升、工资及福利挂钩。财务报告在经理人的业绩评价中的作用以及委托人的监督成本较高会诱使经理人员运用会计舞弊行为牟取私利,从而使得会计报告舞弊行为不可避免。国内已有大量的文献检验了基于业绩评价的财务,这些研究表明,财务报告的业绩评价至少是一些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的诱因。 3、 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机会主义动机 根据沪深两地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出现亏损或者有一年的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公司将被视为财务状况异常而被处以特别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出现亏损,公司将暂停股票上市,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无法扭亏为盈,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将终止上市。这使得上市公司为避免特别处理与摘牌采取财务报告粉饰行为提供了动机。我国有些公用事业单位,其收费水平高,但其财务报表上的盈利并不突出,这也说明可能采取了类似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 (二)、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 Burgstahle与Dichev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将盈余微降操纵为微升或者将微亏操纵为微利的现象,他们认为上市公司这类进行财务报告舞弊的动机是为了降低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上市公司是盈利还是亏损以及盈利是上升还是下降,的确对利益相关者的心理会产生质的影响,从而影响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成本。例如,顾客愿意为盈余高的公司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因为公司更可能履行其所承诺的质量担保与服务义务;公司的供应商将为盈余高的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不仅因为盈余高的公司更有可能为当期的采购支付货款,还因为该公司将来可能进行更大数额的采购;银行愿意为盈余高的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因为盈余高的公司违约与延期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更小;高盈余公司的优秀雇员既不太可能辞职,也不太可能为了留下来而要求更高的薪水。因此,这些公司有避免盈余下降或亏损从而降低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而进行财务报告粉饰的强烈的动机。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微利现象”与“10%现象”。盈利公司的交易成本可能比亏损公司低,这至少可以对“微利现象”做出部分解释。因此是否达到“10%”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仅是对证监会配股政策的反应,而且可能是基于交易成本的反应。 (三)、对市场进行预料的理性反应的动机 近期一些研究表明,公司管理当局的财务报告舞弊行为可以由管理当局对投资者反应的理性反应得到解释。Erickon 与 Wang调查了换股式兼并时的盈余管理,表明收购公司在兼并之前会高报盈余,其原因是目标公司会预料到这一情况,并在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时根据预期的财务报告作调整 。Shivakumar研究了稀释权益发行(Second Equity Offering)的情形,认为权益发行前的财务报告不是为了误导投资者,相反却是发行公司对发行公告时预期的市场行为的理性反应。由于在现实中存在信息成本,投资者不能完整地观察到财务报告舞弊后的金额,可能会刺激发行公司通过高报盈余以抬高股票的发行价格;投资者如果考虑到发行公司的这一诱因,会假设所有发行公告的公司在公告前会高报盈余,并因此会对发行公司的股票打折扣;由于发行公司不能令人信服地传递其财务报告的信息,因而发行公司会理性地高报公告前盈余(至少达到市场所期望的程度)。 ( 四)、 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 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报告舞弊可能是为了获得相对于其竞争对手的比较业绩优势,其原因主要是,当投资者和债权人在进行投资或信贷决策时,常常将相互竞争的公司的财务业绩进行比较。既然同一行业的公司是相互比较的公司,某一公司会计报告的选择取决于它的竞争对手的会计报告的选择。上述研究为考察会计舞弊行为的动机提供了新的视角,他们认为会计报告舞弊行为产生于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而不仅是机会主义;或者说,如果存在机会主义的动机,将会加剧财务报告的舞弊。然而,在不存在机会主义问题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进行财务报告舞弊行为,那么在不考虑会计报告舞弊的成本的条件下,股东的状况实际上被改善了。这至少对我国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不公正关联交易行为作了部分解释,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或面临无法达到配股及格线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通过关联交易“借”一部分利润给上市公司,而控股股东实际上是为了将来从上市公司的比较业绩中获得回报。 二、防范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行为的对策 (一)可以加强信息的完整性,减少信息不对称。 加强信息完整性,可以减少信息不真实的程度,提高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管理当局各种会计报告舞弊动机的了解,并据此估计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方向及金额大小,以便剔除不真实财务报告的影响。 (二)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改善业绩评价方法。 禁止公司高管人员利用舞弊获利,一旦违反,一切从不当行为中获取的红利、补偿和其他利益应被勒令退回。滥用职权的公司高管人员应当失去他们在任何一家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加大监督和处罚的力度。 尽管我国的信息披露规范仍存在一些不完善之处,并且还有大量的披露规范有待逐渐制定出台,但如果上市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已颁布的披露规范,也会大大减少操纵会计报表的现象。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 , 重要的是必须加大执法力度。有关披露规范与法律能否被履行,关键取决于违约成本与预期收益的比较。在预期收益一定的情况下,违约成本越低,舞弊的动机就越强烈。违约成本的大小不仅取决于违约所受处罚的概率,而且与所受惩罚的力度相关。 (四)进一步推进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 诱发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报告舞弊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证券监管政策,例如,在我国的配股条件中,净资产收益率是盈利方面的唯一条件,而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的计量是建立在一系列会计假设基础上的,容易受非常因素的影响。这就为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配股资格而进行舞弊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为了消除诱发上市公司会计报告舞弊的政策因素,就必须深化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建立多参数财务控制指标,如增加主营业务收益率指标,经营现金流量为负值这一指标,可剔除资产重组所得和政府补贴等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股票市场的利益主体是市场参与者,让利益主体进行监督是最重要的、最有效的。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时期,还未成熟,这一不成熟集中表现在投资者的理性程度、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相关法规与制度的科学性、监管政策的市场化程度等诸多方面,而这些不足之处又交织在一起,为上市公司的会计报告舞弊提供了动机,因此,防范会计报告舞弊是一项现实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所以,关键在于加强信息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改善业绩评价方法;加大监督和处罚的力度;推进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 参考文献
1、刘松柏:《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1月 2、张维宾:《会计学》,立信会计出版社,2002年1月,第二版 3、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报》2005年05期 4、刘杰:防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的措施概要[J],财会月刊,2003年2月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