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浙江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同浙教[2007]20 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 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 培养: 1.调查研究、查阅和应用中外文献及采撷网络信息的能力; 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 3.设计、计算及制图的能力; 4.实验研究及数据处理的能力; 5.综合分析、凝练创新、编制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调研报告的能力; 6.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 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 则: 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设计 (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 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 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特长或潜能有更好的发挥,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提倡不 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5.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同学科类型分别有所侧重: (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工程实践性课题的比例应不低于 70%,首先应保证基本工 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专题研究; (2)理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当前的科技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论文要有一定 的学术水平; (3)经管、人文、法学、外语、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有新颖性,要结合社会、经济、 文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学生接触社会,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或创见。 6.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应遵循“一人一题”的原则。课题经院(系)领导审定后,学生可在教 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可以几名学生共同完成一个大 课题,但必须做到分工明确,工作量适当,并根据各自独立完成的任务,给出课题名称或分别在原课题 名称后加副标题以示区别。学生除了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外,也可以根据专 业特点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题目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定。 三、审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向专业教研室或研究所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 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讨论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包含设 计或研究的内容、要求与指标、应完成的成果以及进程安排、主要参考文献目录等。指导教师必须认真、 具体、明晰地逐项填写,让学生看得明白、有可操作性,并作为考核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完成情 况的依据文件。 2.任务书填写后须经专业教研室或研究所审查,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审定。任务书一经审定, 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专业教研室或研究所同意,并报教学副院长(系主任)
批准。 3.选题、审题工作应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前一学期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尽早准备。 任务书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给学生,各专业要及时填写“同济大学 届毕业设计(论文) 情况汇总表”,交学院教务科审核、汇总后,通过教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时间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工科类专业不少于 238 学时(14 周);经济、管理、文、理科类专业不 少于 204 学时(12 周),一般应覆盖整个学期或更长时间。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时间四年制可提前至 第七学期,五年制可提前至第九学期进行。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应由讲师或中级技术职称以上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 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人选由专业教研室或研究所安排, 报教学副院长(系主任)审定。 2.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可聘请外单位具有相当于讲师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 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并协调相关工作。 3.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 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 6 人。指导教师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尽心尽责地直接面对学生进行 指导。要严格控制出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者应经专业教研室或研究所审批,并报告教学副院长(系 主任)核准。 4.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学业指导的同时,还要教书育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遵 循严谨治学、学术诚信的学习态度和工作理念,要了解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指导教师对学生既要 在业务上严格要求,又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 5.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关键处把好关,同时要大胆放手,充 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6.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选报课题并指导学生选择课题,填写和下达任务书,向学生说明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 任务和安排。 (2)审定学生撰写的开题报告、拟定的设计、试验研究方案。 (3)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 1~2 次(约 4~6 学时)的指导和答疑,同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4)指导学生正确、规范地完成毕业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创作作品等。 (5)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和“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 写规范”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避免出现抄袭现象,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并指导学生做好 参加毕业答辩的准备工作。 (6)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在资料袋 上填写资料清单并签名。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在“成绩评定书”上写出 评语及建议成绩。 六、对学生的要求 1.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工作。 2.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认真听取指导教师和有关专业人员的指导。 3.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 4.严格遵守纪律,定时、定点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因事或因病不能参加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 假,否则作为旷课,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将毕业设计(论文)文本、图纸或作品等各项成果资料整理齐全交给指导 教师审查。未经审查不能参加答辩。 6.被推荐为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作者,须将设计说明书(论文)整理成 3000~5000 字的
论文摘要,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便学校编辑出版《同济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汇 编》。 七、答辩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合格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的学生应回学校进行毕业答辩。各院(系)应开展公开答辩活动,起到示范、交流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 教学质量的作用。 2.各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专业或学科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指导全院(系) 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核定最终成绩。答辩委员会主任由院(系)教学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 不少于 5 人。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各组的答辩工作,成员不少于 3 人,可由专业(学科)教师和论文 评阅教师组成。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的课题,必要时可聘请校外人员参加学生的答辩。指导教师不得作 为答辩小组正式成员参加其本人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工作。 3.院(系)要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答辩资格。 (1)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1/3 者; (2)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教学要求者; (3)未按“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者。 4.学生答辩前应作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写出答辩提纲。答辩时应简要说明课题的任务、目的和意 义、主要依据、设计(论文)基本内容及方法、成果、特色,以及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正确回答提 问。 八、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应以学生完成的论文、设计说明书、图纸、作品等的情况以及业 务能力、学习态度、答辩表现为依据。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 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成绩分布的控制比例为优秀率不超过 20%,优良率不超 过 70%。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指导教师和论文评阅教师提出的建议成绩基础上,结合答辩情况、 成绩分布控制比例,由答辩小组提出建议最终成绩,由学院(系)答辩委员会核定最终成绩。个别重点 学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出适当提高优秀率、优良率的申请,经主管处长批准后执行。 九、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管理工作以学院(系)为单位,负责人为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各专业 教研室或研究所、教务科负责组织实施。 2.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必须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 “同济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以及院(系)的有关规定, 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及相关规章制度。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 各学院(系)应定期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开题、中期和答辩三个阶段。 开题阶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一人一题”的原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名学生, 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是否具备,能否正常开展工作,以及学生撰写开题报告的情况等。 中期检查:着重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中的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可以通过调查表和 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答辩阶段:重点检查学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查情况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规范化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的后期工作 (1)答辩前各专业应根据任务书及“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的要求,组织审 查学生毕业答辩的资格,未达到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答辩。 (2)各学院(系)在组织公开答辩时,应提前将公开答辩的时间、地点、学生姓名等信息送教务 处实践教学科,以便教务处聘请专家列席旁听。同时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参加与交流。 (3)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系)教务科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表提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归档。 (4)教务处按学生数 10%左右的比例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请有关专家复评。复评情况 将作为学校评选各院(系)优良教学状态的依据条件之一。 5.工作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学院(系)要认真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在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色和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对学校开展毕业设 计(论文)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6.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由各学院(系)归档保存,保存期为三年。选择部分优秀毕业设计(论 文)送学校档案馆存档。 十、附则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