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了更好地组织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及其宣传活动,保证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不断提高,请各二级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在认真总结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和配合学校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2012年专业目录)的编制工作。 编制2012年专业目录,是在2011年专业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确定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指导教师 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硕士生导师数量、生源情况以及历年招生规模、就业情况、临床床位数等实际因素,申报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附件二,含接收推免生计划),同时报送本单位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附件三)。注意:设有专业学位授权点的二级单位(三所附属医院除外)要将学术型计划数作适当调减(原则上不少于5%),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上只公布各二级单位的拟招生计划,不细分到学科专业。各二级单位可将分学科专业的拟招生计划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指导教师必须是校学位办批准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各二级单位在申报招生计划时必须明确招生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根据惯例,指导教师不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 外科学、内科学等专业按三级学科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和统计指导教师人数、临床床位数(与专业目录上设置的三级学科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此申报招生计划将作为下达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单位认真进行调研和分析,合理申报招生计划。 二、设置学科专业 我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包括2011年获批的11个我校自行审核新增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目前已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学科只有9个[物理学(0702)、机械工程(0802)、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这与教育部关于按一级学科招生的要求相距甚远。因此,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设置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二级单位,必须按一级学科招生(临床医学各专业仍可按二级学科招生);同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按一级学科制定或修改培养方案。如果不能按一级学科招生,请提交书面报告陈述理由。 三、设置研究方向 我校2012年专业目录不再列出三级研究方向,各二级单位为了做好本单位的招生宣传,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三级研究方向和导师研究专长等信息。具体按如下要求进行: 1、按一级学科招生的,以二级学科为研究方向,不再设置和列出三级研究方向。(专业目录样式参照附件四的样式一) 2、尚无一级学科硕士点的,按二级学科招生,不再列出三级研究方向(内科学、外科学可例外),而是以该二级学科名称作为唯一研究方向列出。(专业目录样式参照附件四的样式二)注意:2011年无考生报考的专业有生命伦理学(公管院)、生物统计(公卫院)、细胞生物学(遗传室)。请上述二级单位做好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工作。 3、为促进附属医院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附属医院2012年应当在原临床医学(1002)、口腔医学(1003)、中西医结合(1006)等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扩大招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规模,招生人数不低于本单位招生规模的20%。 四、设置初试科目及试题选用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初试科目设置规则,学术型学位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初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设置两个单元初试科目(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我校现有的其他专业学位点均设置四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部分科目使用全国统考试题或者全国联考试题,部分科目由招生单位(学校)自行命题。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命题的初试科目必须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按二级学科设置。我校2012年所有招生学科专业要求全部按一级学科群或一级学科设置初试科目。文学院、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等单位尤其要注意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整合、简化初试科目的设置。 各单元初试科目的代码设置、考试时间和满分值说明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我校不招收少数外语语种考生。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306-西医结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基础综合,312-心理学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自命题科目的代码暂使用2011年专业目录中的代码(附件一),专业目录中无此初试科目的,请自设为7AX(X为0-9)。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306、307、311、312、313满分为300分)。 第四单元: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其他自命题科目的代码暂使用2011年专业目录中的代码(附件一),专业目录中无此初试科目的,请自设为9AX(X为0-9)。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各学科专业自命题初试科目的设置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增设新的初试科目;如确需增设,须提交书面报告陈述理由。第三单元和第四单元考试务必只设一门初试科目。分布在不同学院的相同学科专业的自命题初试科目,相关学院应当相互协商,以保持初试科目的一致性。 教育部关于学术型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的具体要求见附件五。 五、建立命题教师信息库 为了保证研究生招生的公平和质量,我校从今年开始建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命题教师信息库。命题教师推荐的基本条件如下: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我校在职在岗教师,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3、具备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4、在本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 5、承担过命题科目本科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 6、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规律有一定的研究和把握;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为命题教师: (1)出现重大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事故的; (2)学术行为不端的; (3)曾涉嫌研究生招生违纪舞弊的。 每门考试科目应当报送3-5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名单及其相关信息,表格见附件六。 报送的命题教师名单应当严格保密,各二级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报送的命题教师名单。 六、制定考试大纲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自命题科目不再指定参考书目,而应公布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的基本内容包括:考试性质、考查目标、试卷内容结构、考查内容。试卷题型结构及分值是否在考试大纲中说明,由考试大纲制定人自行决定。考试大纲范本见附件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信息一览表见附件八。 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二级单位应成立考试大纲制定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按考试科目成立若干考试大纲制定小组,由承担该门初试科目本科教学任务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织2-3人共同制定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的制定应以我校制定的本科教学大纲为依据。制定考试大纲应认真讨论和论证,最终由各二级单位的学术领导机构审核通过后,报校研招办备案,并在各二级单位网站上公布。 七、其他信息 1、各二级单位若对接收生源有特殊要求或说明,可在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内注明或作统一说明。 2、各二级单位若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在专业目录的“备注”栏内注明。为提高招生质量,原则上不鼓励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2011年专业目录中二级单位名称后括号内的办公联系电话有变动的,须更改。 4、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栏目按照本次上报的本二级单位总计划修改。 5、各二级单位认为有必要修改的其他信息。 八、各项任务完成时间与上交材料 1、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将本通知发给相关学科专业,由相关学科专业组织教师进行充分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各相关学科专业的负责人审核签名后交二级单位汇总。各二级单位一定要做好组织、协调和调研工作。 各二级单位汇总时,请在下发的附件一2012年专业目录修改稿上直接修改(纸质件用红色笔修改,word文档修改处用红色标示)。注意,如果某学科专业保持2011年专业目录不变,请在专业目录中该学科专业名称后用红色注明“不修改”。 2、上交时间及材料 各二级单位于7月7日(星期四)之前上交编制校对好的招生计划申报表、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专业目录、命题教师信息库的word电子文档和纸质版。考试大纲的word电子文档和纸质版最迟于7月29日(星期五)之前上交。 电子版文件的命名要求: 招生计划申报表:二级单位名称+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申报表”,如:法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申报表。 专业目录:二级单位名称+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如:法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命题教师信息库:二级单位名称+2012年硕士生招生命题教师信息库,如:法学院2012年硕士生招生命题教师信息库。 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二级单位名称+2012年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如:法学院2012年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 考试大纲:二级单位名称+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如:法学院761《法理学》考试大纲。 电子版发送到 ,纸质版由本单位盖章后交研招办304室(电话:88836820,联系人:蒋清华)。 专业目录一经定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有关内容。
附件: 附件一:2012年专业目录修改稿(分单位) 附件二: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三:2012年硕导及其招生学科专业名单 附件四: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样式 附件五:初试科目设置及试题选用一览表 附件六:命题教师信息库 附件七:考试大纲编制范本 附件八:2011年初试自命题科目一览表
中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