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荣辱观教育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今年1月20日,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讨论时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我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当前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迫切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治理社会风气的要害,抓住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关键,也抓住了学校教育的根本,为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指明的方向。 在改革开放环境中成长的广大青少年学生多数奋发向上,正在朝着“四有”目标努力。但是,正如《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强调了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实施素质工程,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预防犯罪能力;实施净化工程,营造未成年人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实施保护工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挽救工程,促使品行偏常未成年人转化;实施法治工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加强领导,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不仅要让广大青少年掌握知识和技能,更为重要的是也要让他们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为祖国和人民做贡献作为人生追求的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强调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鲜明体现,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既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二是强调特别要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把他们培养成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做到“四个方面”是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有效途径,也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方法 一是要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必须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教材、引入课堂,通过课堂教学,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首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进一步强化有关荣辱观教育的内容,针对学生的特点,科学设计教育内容,深入浅出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其次,在其它相关课程特别是语文、历史、思想政治等课程中融入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同时,还要紧密地结合学校、班级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荣辱观教育的基本素材,利用学生身边的事例,对学生进行荣辱观教育。此外,各学科教学过程中,也要最大限度地发掘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因素,积极主动地开展荣辱观教育。 二是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导向,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为核心,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推动形成厚重的校园文化积淀和清新的校园文明风尚,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在良好的校园人文、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促进自我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需要有一个齐抓共管,上下一致,师生联动,整体推进的校园氛围,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要通过校园文化的熏陶,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崇尚真善美,憎恨假恶丑,不断追求崇高的人生境界,抵制低级趣味。要建设价值导向鲜明的校风、班风、教风、学风,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一个鲜明、自然、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三是要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师德和教师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效果。教师发挥身教言行作用,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否在广大学生中入脑、入心的关键因素。因此,一方面,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带头学习、努力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教师和班主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使其成为直接面对学生的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特别是班主任教师更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要求纳入到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之中。 四是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为此,要努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作为教育主阵地的学校,应积极主动地与学生家庭和社会协调统一起来,形成“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提高教育效果。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学校当前乃至于今后一个时期内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内容。所以学校要从“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战略高度来认识荣辱观教育,应当把“八荣八耻”教育,放在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是推进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有力保证,是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能否有效促进广大师生自觉接受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关键在于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践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走在社会的前列,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讨论。党员、干部要学在前面、用在前面,作学习的表率和模范。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网络、黑板报、橱窗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宣传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经验和体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和表彰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师生,感动师生。 二是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影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在广大青少年中和全社会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八荣八耻”,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以及宣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特别要注意总结和宣传青少年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要立足社区和乡村,通过设立宣传栏、印制宣传单、制作卡通画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方式,走村入户深入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青少年中推动形成“树荣辱观念、建和谐社会”的文明风尚。 三是加强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荣辱观。学校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课堂教学,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家长要学习掌握科学的家教方法,提高监护水平,潜移默化地对孩子进行“八荣八耻”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和综合评价体系,探索长效机制,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青年志愿者”、“手拉手”等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教育活动,使“八荣八耻”观念植根于青少年心中。 四是要加强工作研究,不断推动和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充分发挥学校人才资源和理论研究优势,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发展历史、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及其重要意义和作用等方面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探索,为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理论支持。要围绕当前一些学生在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指导和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深入开展。 五是强化管理服务,巩固荣辱观教育的成果。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特别是对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学生群体、闲散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客观需求,实施正面教育,加大帮扶力度,注重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帮教、矫治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帮助青少年群体解决生活、学习、就业等实际困难,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管理和服务中体现、传递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引导他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六是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合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整合教育资源,拓展教育渠道,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营造共同关心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是优化环境,形成良好的社会导向。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文化建设,提供更多更好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核心价值、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产品,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特征的青少年网络文化,推进校内和校外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大力净化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旗帜鲜明地反对与社会主义荣辱观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潮和丑恶现象,净化荧屏、声屏和出版物市场,针对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打击力度,帮助广大青少年辨别是非、美丑和善恶,自觉远离荣辱颠倒的东西。 教育部门要把加强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工作职能紧密结合,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力求实效。要积极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上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从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教育工作者要带头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严格自律、严格要求,做“八荣八耻”的积极实践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为青少年树立榜样,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