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呈现出日益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选择在华设立研发中心。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活动的层次提高,科技因素已经成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分析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地域选择上的差异,说明了科技因素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述了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对我国科技水平的影响。
关键词:跨国公司 研发中心 科技因素 一、引言 跨国公司在华的研发中心是跨国在华进行的,着眼于从基础性研究一直到科研应用领域,实现产品开发和商业化的整个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投资行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前,为了防止创新技术外溢,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大都集中在母国进行。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的研发活动也呈现出日益国际化的趋势,为了充分利用东道国人才、科研实力的比较优势,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已经着手建立一体化的全球研发系统。根据Pearce(1998)创建的R&D分散与集中理论,认为影响跨国公司建立海外R&D实验室是由于离心力和向心力相互作用而造成的。离心力即促使R&D机构分散化的因素,如关键要素投入、相互作用交流、政治因素。向心力即促使R&D机构集中化的因素,如经济规模、内部交流、安全、秘密等。Pari Patel(1999)通过对220个样本的研究,总结和概括了跨国公司海外R&D分支机构的目标:调整产品、工艺和原材料以适应海外市场,为海外生产性分支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跟踪监视海外科技发展动态,在母国以外创新核心产品及关键技术。 中国作为一个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展中国家,以其成本低廉的劳动力、丰富的自然资源、巨大市场的潜力和稳定的政治环境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吸引对于中国来说只是处于生产链的低端水平,或者说只是一个加工中心,要想在真正意义上获得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在科技力量上与跨国企业抗衡。积极推动我国的科技创新,自然会吸引代表核心科研实力的跨国公司来华设立研发中心,从而促进我国的科技发展。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研发中心的现状 从总量上来看,目前我国现有外资研发中心约750家。近年来,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增长迅速。例如,截至2005年底,上海市共批准了152家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其中107家设立于2000年之后,2004年设立31家,比2003年增长了29%;深圳市共批准了87家研发中心,其中59家设立于2000年之后。许多已经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外商均增加研发投入,如施耐德、英特尔、飞利浦、艾默生等。 从投资来源国来看,在中国建立研发机构的有来自美国、日本、德国、法国、加拿大、荷兰、丹麦、俄罗斯、韩国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跨国公司。从来自中国科技统计的数据来看,还是集中在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这里选取的是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82家主要研发机构的资料,其中公司总部在美国和日本的共有70家,其中美国32家,占总量的39%;欧洲20家,占总量的24%;日本18家,占总量的22%;这三者合计就占到了总量的85%(见表1)。 表1 82家主要研发机构来源国的数量和比重 国别 美国 欧洲 日本 其他 数量 32 20 18 12 比例 39% 24% 22% 15%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网 从区域分布看,外资研发中心主要设立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外商投资集中的区域,这四地无论从经济实力、科研力量还是对外开放程度来看,都名列全国前矛,尤其以北京和上海最为集中。两地的R&D机构数量占全国总数的90%以上。这主要是由于北京、上海两地高校云集,拥有丰富的科技人才,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良好的基础设施,不仅为跨国公司在华的研发活动提供了大量高质量的人才,而且提供了良好的R&D环境,因而成为跨国公司选择建立R&D机构的首选地点。 从行业分布来看,外资研发活动侧重于产品适应型和应用技术,研发投资重点主要集中在技术、资产密集型行业,如电子信息、软件开发、机械制造、汽车、化学和医药等行业,其中IT行业的研发中心占总数的70%左右。跨国公司在各地的投资行业各有特色,如北京的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多以IT为主,集中在计算机、软件、通信等领域,其中尤其以美国公司居多。化工、汽车、医疗行业是上海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的主力,比重超过50%,IT行业较少,其中欧洲公司占50%,美国企业不足40%。广东以通信领域为主。 从企业形式来看,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究开发分为独立法人和非独立法人(公司内部研发机构),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又可分为公司内部研发部门和分公司形式研究中心两类。目前,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以非独立法人组织形式为主。部分外商在地方政府的鼓励下设立了独立法人形式的研发中心,如通用电气、鸥姆龙、德尔福均在上海投资设立了独立法人研发中心。 三、科技因素对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重要性 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动因是多方面的,从理论上讲,跨国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常常是不完全的市场,因此跨国公司为了更好的开拓和服务于海外市场并为生产活动的当地化服务,而纷纷在海外子公司设立研发机构,可见,跨国公司所建立的海外研发机构技术应用型和市场服务型导向明显,其主要只能有:一是为解决工艺与设备的当地化;二是研究当地市场,开发适合当地市场,开发适合当地市场特色的产品;三是研究开发人才本地化,即跟踪、获取当地技术资源。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机构大多具备上述职能。毫无疑问,科技因素成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时,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科技实力差异明显,也就使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地域选择上有所差异。这里通过建立科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2),从而得出了2004年中国部分城市区域科技竞争力的排名表(见表3)。从表3可以看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城市的科技竞争力均排在前列,而这与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区域选择上基本一致。所以科技因素不管是从现在还是从长远来看,都对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研发中心区域选择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表2 科技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开发投入 研究开发总支出额 人均研究开发支出额 研究开发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企业研究开发支出额 企业人均研究与开发支出额 研究开发人员 研究开发总人数 每千人研究开发总人数 企业研究开发总人数 企业每千人中研究开发人数 技术管理 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院校与企业间合作状况 财力资源 科技成果产出 基础环境 批准授予专利数 每万居民持有的有效专利数 资料来源:《1985~2004:中国区域竞争力发展报告》 表3 2004年中国部分城市区域科技竞争力排名表 城市 北京 上海 天津 江苏 广东 山东 辽宁 排名 1 2 8 3 4 5 6 资料来源:《1985~2004:中国区域竞争力发展报告》 四、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对我国科技水平的影响 尽管跨国公司研发本地化的实质是促使其全球利益最大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华研发 中心的设立,对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研发能力的增强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这主要体现 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技术溢出效应。 带来先进的科研开发组织管理模式 跨国公司在华的R&D机构和R&D活动是相对开放的,能直接把先进技术和研发管 经验带进中国。通过与我国大学、科研机构及其企业的合作R&D活动,跨国公司将带来世界最新的技术和先进的知识管理、创新管理方法,缩短中国与国际先进科技的差距,促进中国R&D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合资生产、出国留学等其它途径难以获得的宝贵资源,所生产的效益不仅仅是一些创新产品,更重要的是对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企业创新体制的建立等方面的无形作用。 减少人员流失 我国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大多在跨国公司进行高技术前沿问题研究,有着优越的研发 境和诱人的薪金水平,不仅能够抑制中国科技人才的外流,而且能够吸引海外中国留学生和华人学者回国从事科研工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留住了中国的人才。此外,中国科技人员基础好但缺乏面向市场的能力,通过跨国公司的市场化培训,在给其带来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改善了中国科技人员的市场化素质。如摩托罗拉规定在本地招聘的科技人员都要进行为期数月的培训,让他们在良好的创新环境中锻炼成长。这样不仅留住了一批有可能流到国外的人才,也使他们经过锻炼迅速成为技术骨干;从长远看,一旦国内激励政策到位,必然会有部分人才回流,跨国公司为造就中国自己的高水平研究人才提供了宝贵的机会。 便于国内企业得到先进技术,降低技术引进成本 由于距离的缩短和相互了解的增强,减少了技术贸易中谈判的难度,从而便于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市场直接购买跨国公司R&D机构的科研成果,减少了国际技术贸易中繁琐的手续、谈判以及各种后续工作,从而大大减少了国内企业技术引进的成本。 对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形成具有促进作用——弥补了研发投入不足,促使企业成为 研发主体 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建设过程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研发投入不足,另外就是企业尚未成为研发的主体。有关数据说明,发达国家每年的研发投入可以达到当年GDP的2%~3%,而我国直到2000年才达到1%,总量上仅为日本的1/39,美国的1/52。另外,2000年中国大、中、小型企业R&D支出占销售额的比重不足1%,而同期发达国家为5~20%,世界500强则为8~11%。 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投资扩大了中国研发资金来源,弥补了国内R&D资金缺口。同时,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设立,必将提高其产品的技术含量,使其在中国市场上获得更强的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本地的一些企业被迫退出市场,同时也打击本地企业的R&D能力。但大多数企业在与跨国公司竞争中,能激发它们的创新能力,更好的配置现有的R&D资源,或者通过示范效应,学习跨国公司先进的R&D管理经验,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技术水平。 为参与国际合作,加入跨国公司技术联盟提供了条件 在当代跨国公司技术转移的实践以及研发全球化趋势下,某些技术出现了全球同步转移的趋势,技术整合成为当代跨国公司进行R&D全球布局和全球转移的重要手段。其中,组织研发战略联盟是技术整合的主要形式。同时,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中国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就是一个很好的渠道,既有利于扩大经济技术合作的范围,又有利于加深经济技术合作的程度。尤其是通过与跨国公司合作,可以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一部分企业逐步具备了与跨国公司对话的能力,使入盟跨国公司主导的研发活动成为可能。 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经济技术的积累 有关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仍是当今世界研发的主体。全球投入的90%,全球技术转移的80%都集中在发达国家。因此,在科技发达地区建立我国的研发机构,获取国际最先进发展信息,跟踪和监测最新科技发展动向,将成为未来我国提高研发能力的一条途径。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机构的设立,研发竞争的本地化,使我国企业逐步熟悉国际竞争规则,掌握了国际先进的研发组织和管理模式,并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研发和管理人才。同时,随着我国企业经济实力的增强,使得企业生产、研发走出去成为可能。我国的一些先行企业,如海尔、联想、华为等已经在海外设立了自己的研发机构,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五、结束语 的确,跨国公司通过在华设立研发中心一方面弥补了自身的不足,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的溢出效应也给促进了我国科技的发展。但是,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目的只是其全球化战略的一部分。伴随着跨国公司在华的扩张,也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许多消极影响,如跨国公司采取技术锁定战略抑制了我国技术创新;跨国公司更多的涉入我国的技术开发领域,导致了我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方面产生依附关系,从而丧失自主增长的一些基本条件等等。所以我国在利用自己的人才、市场和科技优势吸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同时,也应当进一步提升自己研究开发机构的创新实力,特别是要注重产学研间的合作,这样才能从本质上提高自身的研究开发能力,才能在未来更激烈的竞争中与跨国公司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