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安全问题的特征分析 [摘要]电子商务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业务和服务方式,为全球客户提供了丰富的商务信息、简捷的交易过程和低廉的交易成本。但是,电子商务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少安全风险。目前,影响电子商务广泛应用的首要的也是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网络购物是电子商务活动的一种形式。下面就网络购物安全问题的特征进行分析。 [关键词]电子商务 网络购物 安全问题 特征分析
一、网上购物存在的安全问题。 由于网络购物有着轻松便捷、价格低廉的特点,接受并喜爱这种购物方式的人越来越多。据了解,淘宝网在2007年的上半年的总成交额突破157亿元,接近2006年的全年成交额169亿元,同比增长了约200%。但出现多多的安全问题。 1、货不对板。据《南方日报》报道“900多元的DVD两天后变成了一堆泥土!”事情概况是这样的:3月22日,通过网上“支付宝”交易,刘小姐向一位江苏客户卖出一台价值900元的SUPER牌DVD机。按照往常惯例,刘小姐联系上海申通快递广州公司的一名姓胡的收货员,将货收走后发往江苏。谁知两天后,江苏客户将包装盒打开时,却发现里面根本没有什么DVD,只见一把泥土。 刘小姐是深圳津宏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地区的销售负责人,在广州市天河区展望数码广场开有一家电子产品零售店,两年前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一家店铺,主要面向内地销售。她一般与买家在网上达成交易,买家通过“支付宝”等方式付款后,她便将货物通过快递方式送到客户手中。 从刘小姐保存的快递单上看,其内容包括临时代码、寄信人和收信人地址与联系方式、内件说明、付款方式、货物重量与快递费用。临时代码即淘宝网按照卖家与买家达成交易的精确时间所形成的序列号,内件说明即包装内所装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等。但据刘小姐说,收货员从来没有填写过内件说明。 3月24日,江苏的客户打来电话,质问她DVD怎么变成了泥土。随后,刘小姐上淘宝网和申通快递网站投诉,而对方只称会进行内部调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了回音。 另据报道:严小姐是江门一家网络公司的职员,在3年前就开始了第一次网上购物。由于网上购物方便,信息量大,坐在家里就能买到东西,严小姐一直挺喜欢这类购物方式。 据其介绍,她虽然一直在网上购物,但没有真正买到过称心如意的物品。不久前,她也在网上买到了一瓶假化妆品,但由于需要买方提供相关证明,严小姐就放弃了投诉,只是在网上表示了抗议,提醒其他消费者。 2、收钱后,人间蒸发。据工商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有网络传销犯罪利用服务器托管在香港的网站作为欺骗受害人购物的工具。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络账号和密码,汇钱购物,还有以积分形式返回利益。以这作为吸引收费者的诱饵。返利模式采用网络电子货币显示,以每月为基准返还现金,受害人一般能在前个月按时收到返利现金,尔后犯罪嫌疑人便以种种理由推迟返利,最后就更换网址,使受害人根本找不到网址而无从查询。 二、网络购物安全问题出现的原因。 1、个人诚信问题。来自卖方的信用安全问题。卖方不能按质、按量、按时送寄消费者购买的货物,造成买方的安全风险。例如“货不对板”就是这种情况。还有采用欺诈手段,骗取钱财。如采用返还为诱饵,收钱后不了了之。 2、软硬件发展跟不上。电子银行中的软硬件虽都是高科技产品,但也总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甚至存在严重错误和安全漏洞。微软开发的、全球广泛使用的各种版本Windows操作系统,就存在严重缺陷。2001年8月发现的“红色代码”病毒及其变种,专门肆虐全球采用Windows2000和NT的服务器,给全球造成严重损失,就是一个明证。除了系统软件外,芯片中也可能存在漏洞。在风险公告和计算机应急响应小组的公告中,大量报道各种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信息网络、防火墙等出现的脆弱性。如,前几年,在德国汉堡国家电视台,一群黑客表演了如何使用微软开发的浏览器(“探索者”)中的一些小程序ActiveX,在无需提供身份识别码的情况下,成功地将钱从一个银行账户转到另一个账户上。他们用这种特殊的方式告诫人们,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有空可钻的。 三、解决网络购物安全问题的办法。 1、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 所有的淘宝买家在网上购物时严格遵循淘宝网所设置的流程,并尽量通过支付宝付款或选择同城交易,货送到之后一定要先验货再签字,如果收货时发现问题,则立即向支付宝申请冻结交易并退款。 一名长期从事网络购物,并经常处理网络购物纠纷的李先生介绍,目前很多消费者取证意识较弱,在签收货物时并没有保留相关证据,直接导致了日后维权的难度。“因为签收后,再投诉货品有问题,必须到质量监督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取证的成本,所以很多消费者到最后无奈选择放弃投诉。所以通过上网购物的消费者应加强取证意识,以维护自身权益。” 2、用立法规范交易安全。 北京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的周亚波律师表示,目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比较滞后,力度也比较薄弱。3年前曾出台过一部关于电子商务的管理条例,但很快就落后了。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签名法》赋予了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明确了电子认证服务的市场准入制度,但该法没有解决比如电子商务中所涉及的电子证据法律地位如何确定,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诉讼管辖权、诉讼主体如何确定,电子支付、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隐私权保护等诸多的问题。 2007年4月,商务部信息化司下发《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但其地位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之下,约束力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弱。 目前,在我国涉及到网络购物方面的纠纷,法院主要参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保护法》等法律进行判决,而没有一部全国性的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针对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情况,淘宝网一名工作人员建议所有的淘宝卖家,在通过快递公司发货时一定要精明谨慎,将快递单填写清楚并妥善保存,贵重货品应选择保值,并在发货前要求出具货物完好的证明,为以后的维权留下法律依据,一旦货品递送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快递公司、淘宝网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3、加强买卖双方的诚信教育。诚实守信,简称诚信,是人际关系交往中重要的道德品质,又在人的品德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那种惟利是图、坑蒙拐骗是一种违法行为,这些行为直接成为健全的市场经济的一种破坏力量。因此,加强诚信教育直接关系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第二,从个人发展的角度来看,诚信不仅是个人的一种道德情操,也是孕育其他道德品质的基础。“诚”意味着诚实做人、诚实做事、不欺骗;“信”表明有信用、讲信誉、守信义、不虚假。诚信可以表现在生活的各个层面,小到不说谎话,大到忠诚自己的祖国,都是诚信的不同表现形式。只要双方诚实守信,在社会方方面面来往,才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