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什么是汉字的规范化? 所谓汉字规范化,是指根据文字发展的规律和社会交际的需要,为汉字的应用确定各方面的标准,把那些符合文字发展规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来,加以推广;对不符合文字发展规律和没有必要存在的歧异成分及用法,妥善加以处理,使汉字更好地为社会交际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什么是汉字的标准化? 所谓汉字的标准化,是指在对现行汉字进行全面、系统、科学整理的基础上,做到现行汉字的“四定”,即定量、定形、定音和定序。 1.定量:定量就是确定现代汉语常用、通用汉字的数量,即对现代汉语用字作一个全面、精确的统计,确定数量,并使之合法化。 2.定形:定形就是规定汉字使用的统一字形,即对每一个汉字定形,做到一字一形,不能一字多形。 3.定音:定音就是规定每一个现行汉字规范化的标准读音。 4.定序:定序就是确定现行汉字的排列顺序,规定标准的检字法。 一、汉字规范化的历史 汉字的规范化不是现在才有的。自从汉字脱离了原始形态成为全社会的交际工具以后,人们就不断对它进行规范。汉字也正是在一次次规范化的推动下不断发展的。考古学的研究表明,原始汉字的萌芽约在6000年前就出现了。传说中的仓颉造字也许就是最早的汉字规范化活动之一。另外,西周宣王用《史籀篇》统一当时的文字,于是出现了大篆的说法,但一般认为大篆是春秋战国时期西土秦国的标准性字体。秦统一全国后,“书同文”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在官方,李斯等人以秦系大篆为基础,参考古文字,整理出了法定的标准性字体——小篆,在全国颁行;在民间,程邈等人则在广泛搜集民间广为流行的俗字的基础上,整理出了隶书。这两项规范化整理,对汉字的发展进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使汉字体系的规范性程度大大加强。①东汉灵帝于熹平四年(公元175年)开始刊刻《熹平石经》,把《尚书》、《诗经》、《易经》、《仪礼》、《春秋》、《公羊传》和《论语》七种经典刻在石碑上,立于洛阳太学讲堂门外,作为全国读书人读经的范本。②这实际上是一个推行隶书的规范化举措。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更加重视文字工作。解放初期就成立了专门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1985年,为适应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需要,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于1986年制定了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和任务。这个“专门机构”在整理和简化汉字,制订汉字的各项规范性标准,指导汉字的规范化运用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我国古代是如何进行汉字规范化工作的? 我国历史上的政府所做的汉字规范化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整理汉字,订出标准字体,推出规范教本,并用此进行识字教学。如秦始皇统一全国后,首先对秦国文字进行了一番整理,订出了标准字体,《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三本规范字书就是这次整理的产物。 2.通过刊刻石经,刊正经书字体,进行字体规范。东汉灵帝熹平四年(公元175年)所刻的《诗经》《尚书》《仪礼》《易经》《春秋》《公羊传》《论语》七种经书,是我国最早的石经,通常称作熹平石经。 3.通过编写字书,整理异体,辨别俗伪,订正经典中的文字,起到统一字形的作用。如明朝梅膺祚的《字汇》就是一本规范字形的书。 汉字规范工作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而科学、正确的规范理论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对汉字进行深入研究而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汉字规范工作离不开学术研究,学术研究是汉字规范工作的基础。我国从古至今的汉字规范都有其思想和理论基础。 (一)、我国古代的汉字规范及其理论基础 1.秦代的汉字规范 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汉字规范活动是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周宣王时太史籀曾作大篆十五篇,也叫史籀篇,是周代学童的识字课本。后来人们就把《史籀篇》流传下来的字体叫做籀文,也叫大篆。它是西周通行的文字。春秋战国时期,诸侯纷争,周室衰微,后“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③各诸侯国之间不仅度量衡不统一,法律、服饰不一样,而且方言分歧严重,文字写法也有很大差异。秦始皇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帝国之后,为了维护政权、巩固统一,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诸如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书同文等等。“书同文”是在李斯等人的倡议下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有系统的文字整理和简化运动。其内容和做法是废除六国文字中写法与秦国文字不相同的那些字,同时丞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太史令胡毋敬等三人以秦国流行的大篆为基础,分别编了《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简化了一些字形繁复的字,从而形成小篆。④为了使统一后的文字能够在全国推广,秦始皇巡游所到之处,均用标准的小篆刻石纪功,此外还用小篆书写大量诏版,随权、量(即秤砣和其他量器,如斗、升等)等器物一起颁发到各地,内容是宣传统一的各种政令。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一次由中央政府领导的、比较彻底的文字规范活动,文字的统一和简化是一起完成的。 2.汉代的汉字规范 汉代的汉字规范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的。其一是通过刊印《说文解字》来规范小篆,另一途径是通过刊刻熹平石经来规范隶书。 汉代通行的文字是隶书。隶书早在六国时期就已萌芽,通行于秦汉两代。汉代称秦以前的文字为古文,也特指许慎《说文解字》里的古文;称当时通行的隶书为今文。从小篆到隶书,汉字的形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文字学上叫“隶变”。隶变结束了古文字时代,开始了今文字时代。隶书突破了古文字的象形性质,奠定了方块汉字的基础,是古文字与今文字的水分岭。隶变体现了简化的原则,使汉字简易好写了,书写速度加快了。但是由于形体变化、笔画减少,有些字的本义看不出来了,依据隶书分析汉字的结构、探求汉字的本义及读音都相对困难了。因而有人在讲解经书字词章句时,常有讲错的情况。 3.唐代的汉字规范 楷书萌芽于西汉,东汉末年渐趋成熟,盛行于六朝之后。“楷”即法式的意思。楷书又叫正书、真书,是由汉隶演变来的,是汉隶的简化。东汉末年,产生了草书,草书是书写快速的草体,分两类,一类从汉隶发展而来,叫草隶,也叫章草,汉隶演变成楷书,也是受到了草隶的影响;另一类是从楷书发展来的,叫今草或狂草。唐代开始,狂草写法更加随意,不易辨认,只有书法艺术价值,却没有了实用价值。楷书,写起来比隶书简便,又比草书整齐,至今仍然是通行的字体。唐代的汉字规范工作主要表现在“字样”之书的刊行上、唐代刊行字书,做法与汉代相似,也是围绕刊正经书典籍进行的。刊行字书的目的都在于正字。唐代的字书很多,其中对文字规范影响最大的就要数颜师古的<字样》一书和颜元孙的《干禄字书》了。 唐初,颜师古曾“搜罗各种五经抄本,参照《说文》、《字林》、《玉篇》等字书以及前代《石经》拓本,相互比较,确定各经的楷体文字,撰成《五经定本》,作为官方的定本文字,供天下取法”⑤,并撰有《字样》一书,作为规范文字在全社会推行。唐代字书的刊行对文字的规范起了很大作用,结束了魏晋以来汉字使用混乱的局面。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自秦汉到隋唐,历次的汉字规范都能顺应汉字发展规律,采用社会上广泛流行的、形体简单的文字作为正体文字,比如秦代的小篆、汉代的今隶和唐代的楷书。在规定正体字的基础上,又采取相对灵活的做法,允许俗字和新通用字在一定范围内使用。这种正字原则是豁达的,切实可行的。 4.宋元明清的汉字规范 宋代以后,汉字的形体没有产生根本性变化,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这一方面是由于宋元及明清在文字规范方面思想趋于保守,采取的是尊重传统的正字原则,不允许俗字、新通用字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另一方面,印刷术的发展也使文字的形体趋于稳定。北宋毕升发明了活字印刷,促进了印刷业的发展。而印刷业的特点又要求文字相对稳定。宋刻本的字体多用楷体,北宋刻本为欧阳询体,南宋则有柳公权和颜真卿体,以后历代印刷业也多沿用楷体。明代以后,由颜真卿体演变而来的印刷体(指楷体),一直沿用到今天的出版物上。 从我国古代汉字规范的历史可以看出,汉字形体演变的趋势主要是简化,人们规范汉字的活动应该顺应这一规律。此外,文字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但也要保持相对稳定,字形不宜变动得太快、太多,因为那样会给文字使用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混乱。 (二)我国古代的语言文字规范思想 我们知道,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体系,是辅助性的交际工具。人们是用文字去记录语言中的词的。任何文字都有字形、字音和字义三个方面,汉字也不例外。就汉字来说,一个汉字可能记录的是一个词,如:人、山、草、花等;有的是两三个汉字记录一个词,如:玻璃、衣服、板凳、桌子、日光灯等等。不过,古汉语中,单音词占绝大多数,一个字就是一个词。随着人们生产斗争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人的语言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词汇是语言中最敏感的构成部分,词汇的变化显著,速度快,社会生活的变化最先反映在词汇中,那么记录语言的文字也就随之变化。⑥如“江”、“河”二字上在古专指长江、黄河,现在却泛指一切河流,“名”未变,“实”的范围扩大了;“臭”,原来指气味,包括香味和臭味,现在只指臭味了,“实”的范围缩小了;“走”在先秦是跑的意思,现在不指跑了,而是指走路,“实”的范围转移了。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名”与“实”的变化关系,其实,不仅词的名与实在发生变化,汉字的数量、字形、字音也都在变化之中,社会上出现了新事物,语言中就迅速地出现了与此相适应的新词,那么语言里一个新词产生了,那就可能有新字产生出来。同样,一个陈旧的事物消失了,语言里的相对应的词就不用了,代表这个词的字就逐渐死亡。比如,武则天为自己的名字造了个“曌”(zhào)字,可是她死了,“曌”,字就不再用了,只保存在字典里了。新字产生,旧字消亡,就会使汉字的数量发生变化。 汉字字音的变化,我们可以举一个最常说的例子:中古时汉字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发展到今天,北京话中,平声分成了阴平和阳平;入声消失了,入声字分别归入了平、上、去三声里了;浊声母的上声字,归入了去声。可以看出从中古到现在,汉字的字音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汉字规范化工作包括对汉字的字形、字音、字义的整理和规范,以及对汉字数量的控制。通过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这项工作是非常复杂的,但孔子的“名实相符”思想对我们仍有一定的启发,一方面我们要有发展变化的观点,另一方面,我们也要在汉字规范化工作中尽可能使“名实相符”。可见规范化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 刘福根先生的文章⑦还指出,与历代丰富的规范实践经验相比,传统规范理论的研究相对薄弱。自孔子、荀子的规范理论出世之后,后代几乎没有出现过有重大影响的成系统的语言文字规范理论。历史上规范研究的薄弱、规范理论的缺乏,使传统语言文字规范显得缺少主动性、系统性、预见性而往往处于自然发展的状态,有时流于盲目,甚至偏颇。但他认为,传统语言文字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对我们现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语言规划工作,仍有借鉴意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汉字规范 实现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是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提高物质文明建设的效率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等现代化事业,都离不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 规范汉字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①简化字以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该表共收简化字2235个) ②异体字中的选用字以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稿委员会联合发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准。(该表实际淘汰异体字1027个) ③.字形以1988年3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该表共收字7000个) ④更改的县以上地名生僻字以1955年至1964年国务院分九次公布的为准。(共更改地名生僻字37个) ⑤更改的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用字以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稿委员会和表决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为准。(该表淘汰了旧译名中的20个复音字、生僻字)⑧ (一)、汉字规范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准备 现代汉字规范化工作指对汉字的数量、字形、字音等方面的规范,包括简化汉字、整理异体字等等。建国后的汉字简化工作又是怎样的呢? 汉字是世界上使用人口最多,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文字。从殷墟甲骨时代至今,已经有三千四百多年的历史了。作为文化和信息的载体,它记录了我国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至今仍在为四化建设服务着。汉字有很多优点,它形体优美,表义性强,它的书法作品是世界上唯一可以作为艺术的文字。但也不能否认,汉字确实难认、难写、难记。 首先,汉字的数量多,总数有六万个左右,其中,通用字7000左右,常用字3500左右。笔画多也常常困扰着人们,这是事实。很多汉字在10画以上,甚至20多画,比如“龙“字的繁体字“龍”,就有17画;“郁”字的繁体字“鬱”,达29画之多,“和”的异体字“龢”22画,据统计,汉字中7画到18画的字最多,占到了各时期总字数的80%左右,平均每字12画。这么多笔画,这么多的字数,确实给学习和使用汉字的人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为汉字繁难,所以应该简化。⑨ 另外,建国后,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也需要简化汉字。由于中国长期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国人民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国力薄弱,百姓贫穷,很多人上不起学,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因此文盲、半文盲很多。解放后,为了提高人口素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以求国家的发展、国力的增强,因而需要扫除文盲,普及教育。汉字的繁难对实现上述目标是一种制约,因此,需要简化汉字。 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政治的改革必然带来文化的革新,而汉字改革正是文化革新的一项内容,为了配合政治改革和社会革新,汉字需要实行简化。 汉字的简化是在前人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1892年,有识之士卢戆章、王照等人就积极主张文字改革,从那时算起,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从1909年陆费逵提出“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算起,也已经有八十多年了。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的《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中就明确指出:“现在减省汉字笔画,应该根据现在通行于民众的社会简体字。”又说:“自古以来,早有假借一说,凡同音字,彼此都可通用。”他还分析归纳了历史上简体字的构成方式(共八种1.全体删减,粗具框廓;2.采用草书;3.仅写原字的一部分;4.原字的一部分用简单几笔代替;5.采用古体;6.音符改少笔画;7.另造简体字;8.假借他字,也就是用笔画少的字去替代笔画多的同音字),主张把简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⑩ 另外,30年代还出版了一批简体字专书,如《宋元以来俗字谱》(1930年)、《简字标准字表》(1934年)、《简体字谱》(1935年)、《简体字典》(1936年)、《常用简字表》(1936年)、《简体字表》(1937年)。此外,据有关人士统计,1949年以前发表的有关文字改革的论文有近七百篇。1949至1963年发表的有关汉字改革的论文达一千二百多篇。这些学术研究成果为简化汉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实践也曾有过:193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了《第一批简体字表》,这次简化汉字虽然夭折了,但对社会上应用和推行简体字,还是有影响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就着手搜集简体字。1951年编成《第一批简体字表》,经多次讨论和反复修订,在1954年年底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会同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草案》30万份,向全国征求意见,有20万人参加了讨论。1955年7月,国务院成立了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9月,根据在全国征求意见的结果,文改会作出了《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提交国务院审订委员会审议。以上所介绍的理论和实践活动为我们《汉字简化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汉字简化的内容和方法 195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汉字简化方案》。该方案收简化字515个和简化偏旁54个。1964年4月,文改会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扩大了简化偏旁的范围,把《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类推简化具体化,编成《简化汉字总表》,共收简化字2236个。1986年,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对个别字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简化字总表》收简化字2235个。这批简化字一直被人们使用着。 这些字是通过什么方法简化来的呢?主要有10种: ①保留原字的轮廓,如:傘——伞,齒——齿等; ②保留原字的特征部分,如:飛——飞,鄉——乡等; ③改换形声字较复杂的声符、义符,如:燈——灯,骯——肮,護——护等; ④改非形声字为笔画少的形声字,如:態——态,郵——邮等; ⑤以笔画少的同音字替代,如“谷”替代“穀”,“出”替代“齣”等; ⑥草书楷化,即用一些连笔来书写楷体字,如:“专”代“專”,“乐”代“樂”等; ⑦改复杂偏旁为简单的象征符号,如:漢——汉,鄧——邓等; ⑧新造会意字,如:尘——麈,笔——筆等,整体意义由各组成部分的意义合成; ⑨符号代替,如“义”代“義”,“头”代“頭”等; ⑩借用古字,如:“云”代“雲”,“递”代“遞”等等。 这些方法充分吸收和借鉴了前人提出的简化方法,但比前人的方法更丰富、细致。 1977年12月,文改会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简化字853个,简化偏旁61个,公布后,反对的意见很多,很强烈,虽然修改了几次,可都没能得到满意的结果,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废止。建国后公布的两个简化方案,一个成功;另一个流产、 3.如何评价汉字简化 这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个问题,对待这个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赞成,一种反对,两种意见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认为汉字简化是成功的,是应该肯定的,但这并不是说它没有缺点。说它成功,首先,有两千多个通用字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简化,许多笔画繁多的常用字减少了笔画,据统计,《汉字简化方案》中的515个简化字,简化前平均16.08画,简化后,平均8.16画,减少笔画近一半;1964年的《简化字总表》,2236个简化字,平均每字10.3画,被简化的繁体字2264个,平均每字15.6画,简化字比繁体字平均每字减少5.3画。这大大减少了人们学习和使用的困难,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其次,简化字有利于扫盲。汉字简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汉字的繁难,对识字教学很有帮助。 再次,简化汉字有利于普及教育。普及教育,以识字教学为核心的语文教学是重要内容,科研人员的试验研究结果表明,在小学识字教学中,识简化字比识繁体字的效率要高15%左右,书写速度高出40%以上。 还有一点就是简化汉字对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好处。现在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电脑。计算机中文信息处理是非常重要的,《汉字简化方案》和《简化字总表》的公布和印行,对计算机用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汉字编码的输入输出等都有重要意义。 近五十年来,我们的简化汉字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已在使用者中深入人心,并且还传到了海外,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联合国也在使用。 (三)、中国未来的汉字简化 1986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宣布:从长远看,汉字不能不简化,但今后对于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的态度,在一个时期内使汉字的形体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在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中也指出:“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针对以上精神,原国家语委主任陈章太先生说,这“并不是说今后不再简化了,因为:(1)中国已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中少数字简化得不太合适,经过一个时期的使用,证明需要修改。过去汉字简化中还留有一些“尾巴”如《简化字总表》中的一些字只简化了整个字的偏旁部分,而没有简化这些字的其他繁难部分,这一工作需要“收尾”。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有些简化字还是不错的,很受群众欢迎,至今还在社会上继续流行,这些字应该适当加以承认。……(2)现行汉字中还有一些使用频率高笔画繁的字没有简化,这不符合社会和科技的实际需要。……(3)人们自发简化的字,少数简化得合理并已约定俗成和社会化了的,经过认真研究后应当在适当的时候予以肯定。 不过可以预料,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现行汉字的形体必将保持相对的稳定。汉字简化一定不会太快太多,已有的简化汉字在适当的时候经过一次谨慎、认真的修订和少量补充之后,将会稳定下来,中国的汉字简化也将告一段落。” 为了完成陈章太先生上面提到的汉字简化工作的遗留任务,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大量的研究工作,以便把汉字规范化工作完成得更好,使它能够适应时代的需要,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三、简化字也有缺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繁简对应比较复杂,给某些需要学习繁体字的人增加了困难,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简化字要和两三个繁体字对应,如“复”要和“複、復”对应等,“系”要和“係、”对应。有时几个简化字和相对应的繁体字在形音义上是交错的,如“乾”字本是多音字,表示乾湿的“乾”读ɡān,它与干(ɡàn)部的“乾”都简化为干,形体上与未简化的干支的干相同,而乾字的形体和另一读音qián却仍然使用,用在乾坤、乾隆等词中。这几个字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对那些既学会了简化字,又需要掌握繁体字的人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负担。 2.有些字简化得不太合适,给认读和书写带来不便。有的字简化后与形体相近的字容易相混,如:儿与几,设与没,抡与抢,耒和来等。还有一些字简化后使汉字的系统性有所削弱。比如樂,简化成“乐”,按照类推简化的原则,“爍(shuò)、鑠(shuò)、礫(lì)”就简化为“烁、铄、砾”,但是“藥”却简化成了“药”,学习时只能死记硬背。也有欲简反繁的现象,如:“農”写作“农”,“長”写作“长”,增加了部件,“楊”简化为“杨”,增加了新笔画。 3,有的字造成意义相混。特别是《二简》字,如:“龄”简化成“令”,造成“军龄”、“军令”不分;由于在《简化字总表》中,“像”作“象”,《二简》中“雕”简化成“刁”,那么人们在看到“老王刁象”几个字时,由于弄不清“刁”字是动词还是形容词,“象”是指动物大象,还是指老王的形像,因而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 字形和字义都存在容易相混的现象,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用字的混乱。 这些缺点的产生与当时的条件和指导思想有关,那时希望汉字简化得越少越好,有些急于求成,没有很好地把握“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二简》仓促公布,造成了失误。但成绩还是主要的,我们对汉字简化工作应该采取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态度。 四、汉字规范化的意义 实现汉字规范化,不仅是发展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的基本条件,而且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正如万里同志所说:“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合乎规范化、标准化,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社会用字的混乱,严重影响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例如某些旅游胜地,本是精神文明的窗口,但其广告牌、店牌等的上面,却书写着许多不规范字,实在是大杀风景 实现文字的规范化,对促进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国家的统一和加强对外交流,也都有很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国际和国内环境。就国内交际而言,汉字是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的交际工具。汉字和汉字使用的规范化,是国家稳定团结、政令畅通的重要保证。但近些年来,由于受某些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用字的混乱现象还相当严重。我们只要随便到城市的街头一瞥,就不难发现商店、机关、工厂的牌匾、广告上的用字是多么混乱:滥用繁体字、异体字者有之,生造简化字者有之,乱写错别字者也有之。据说,广州语委办的一位负责人,本想沿街统计一下街头不规范用字的情况,结果是两步必见繁体字,简直多得无法统计。其实也不只是街头,就连公开出版的读物、电视、电影屏幕上的用字,也常常出错。用字的混乱,是人们思想混乱的具体表现。这说明在文革中养成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风气,仍然左右着某些人的思想和行为。无疑,这是不利于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的。 文字规范化问题与祖国的统一大业也有十分重要的关系。少数台独分子妄图把台湾从祖国大家庭中分裂出去,在汉字问题上也大做文章。他们大骂共产党破坏祖国文化,将中国文字简化的乱了套,造成了中国人沟通的障碍。于是提出了所谓中国的统一必须从文字统一开始,大陆必须恢复繁体字的奇谈怪论。这显然是在为分裂祖国找借口,对此,我们务必提高警惕。祖国的统一,自然需要文字的统一,但不一定就非统一为繁体字不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大陆有12亿人口使用简化字,要恢复繁体字,不能不考虑他们的意见。从另一方面说,台湾虽然没有推行简化字,但是有不少人喜欢并已经在使用简化字;台湾的用字混乱现象,如异体字、旧形字、繁简字等引起的混乱现象,并不比大陆差。由此而引起的社会纠纷,也经常见诸报端。这说明简化字并不是导致文字混乱的罪魁祸首,而恰恰相反,正是它给十几亿人口带来了书面交际的极大方便。社会用字的混乱必须加以纠正和制止,但这与确立简化字为标准字体并不矛盾。那种企图通过废除简化字来消除社会用字的混乱,并实现两岸统一的想法,是十分幼稚可笑的。 推行现行的规范字,实现用字的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附注: ①《荀子·解蔽》。 ②章太炎《造字缘起说》。 ③许慎《说文解字·序》。 ⑤史鉴《颜师古的语文规范实践》,《语文建设》,1995年11期。 ⑥刘福根《传统语言文字规范理论与实践初探》,《语文研究》,2000年2期。 ⑦同⑥。 ⑧见《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 徐旭生 撰 ⑨ 见《古汉语纲要》 周秉均 撰 ⑩见《说文解字》 (汉)许慎 撰 参考文献及资料来源(附注中已有的,不再重列): 叶籁士《汉字改革一夕谈》,语文出版社1995年。 胡双宝《规范化是社会用字的基本要求》,《汉语汉字汉文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陈章太《谈汉字简化》,《语言文字应用》,1992年2期。 苏培成《关于简化汉字的几个有争论的问题》,《语文研究》,1991年1期。 许长安《实事求是地评价汉字》,《语文研究》,1991年1期。 郭锡良《汉字知识》,北京出版社1981年。 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1年。 高名凯、石安石《语言学概论》,中华书局1963年。 程湘清等《实用古代汉语》,北京出版社1991年。 山西省语委办编《山西省语言文字规范资料汇编》,200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