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是指无性别、无疾病差别的向社区人群提供连续、综合和协调的第一级接触卫生服务。卫生部等十部委在《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是一种能适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在提供第一级接触的服务项目中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地位,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战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可以适应人口老龄化、疾病谱的改变,带动和促进医疗保险制度,药品生产流通体制和医疗救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与发展。其不仅是满足居民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最方便、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是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获得基本健康保障,实现卫生服务可及性与公平性的迫切要求和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增强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卫生服务效率,改善卫生服务质量,优化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根本途径。